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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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11時7分)部長早!今天委員會主要是針對交通部組織再造進行詢答,其中最重要的一個單位就是觀光署,因為觀光署的業務非常重要,我看到你們的報告中提到,未來觀光署要以觀光立國及觀光主流化做為發展的願景。我們知道過去這二、三年,因為疫情衝擊,整個觀光產業受到很大打擊,國際旅客來的也很少。去年10月邊境解封之後,國際觀光客逐漸回流,截至今年3月底的統計數字,來臺旅客人數逐漸攀升,已經破百萬了,達到我們預設的目標。我們看到1月到3月入境的總計人次達106萬人,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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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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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一百多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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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可是相較之下,國人出境旅遊則高達203萬人次,幾乎是一倍的數字,呈現了觀光逆差的現象,這點我們要好好思考,之前部長也宣示希望今年國際旅客來臺人次可以達到600萬,如果照1到3月的這個數字看起來,今年應該是可以達成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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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樂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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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樂觀啦!當然這是一個可喜的現象,可是我們迎接國際旅客回流,整個整備、準備工作一定要做好,尤其未來觀光局升格為觀光署後,我們也是寄予厚望。在此,請教部長一個問題,旅遊很重要的一點是旅館跟住宿,我們看到一份110年到111年交通部針對地方政府旅館業及民宿輔導的績效表,經過輔導之後,有的縣市有升級,像苗栗縣本來是丙等,現在躍升到優等,已經躍升到前面的等級了,可是我們也看到彰化縣不只沒有進步,反而還退步,請問觀光局有沒有去瞭解為什麼會有這種現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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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張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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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錫聰:跟委員報告,考核評比主要是針對旅客住宿安全保障、非法旅宿稽查管理取締及合法旅宿是否違規之管理等三個面向來進行,關於彰化縣的部分,最主要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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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服務品質有包括在內嗎?有包括服務品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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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錫聰:服務品質也有,管理輔導面也有,彰化縣政府可能是在保險部分的陳報方式以及對業者的要求比較偏低,主要是管理的稽查次數評比起來相對比較低,所以名次上稍微降等。針對所有考核的建議與意見,我們已經請彰化縣政府參考改善,下一次我們也會針對其需要協助的部分,比如人員不足我們有經費補助,器材不足也有經費補助,請他們來申請,強化他們的管理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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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對於目前評比比較差的部分,我們希望觀光局能夠加強輔導或給予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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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錫聰: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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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另外,1月到3月國際旅客來臺已經破百,我們希望國內旅宿業的服務水平能夠達到一定的水準,當然我們也知道,目前面臨疫後缺工的問題,這也是委員會當中許多委員一再關心的問題,針對這部分,觀光局所掌握的狀況大概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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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錫聰:因為缺工問題是多元問題,必須多元解決,我們一方面評估透過專案媒合以進用本勞的方式來做,媒合已經進行快半年了,從去年底連續三個月,到今年前三個月,媒合效果不是很理想,現在能夠進用的大概是三、四百人,業者自己進用的也有六百多人,加起來大概一千人左右而已,但是缺口有三千多人還沒有辦法進用,這方面我們會加強評點制,透過進用僑外生及外籍學生實習等方式在學校媒合,進行校園徵才,另外也在旅展的時候設攤徵才。但業者普遍反映需要引進外籍移工,我們也長期先做評估,等到評估好之後,會把結論報給勞動部參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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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人力不足可能也會影響到整體服務品質,針對這部分,我們希望觀光局能夠多加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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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錫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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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再者,除了人力之外,針對整體服務品質,剛剛賴委員提到有一些飯店的服務品質並不差,但卻有旅客負評出現,本席最近也有看到彰化有一位邱醫師把他旅遊的遭遇寫在臉書上。目前國內旅館的房價非常高,他說他去南部一家知名旅館,一個晚上的房價訂價一萬九千多元,也就是將近2萬元。我們知道,目前國內旅館普遍都是標榜一泊二食,部長和局長應該知道一泊二食是什麼意思,也就是含早餐和晚餐,但他說這間旅館業者竟然告訴他因為旅客太多,所以叫他要另外訂晚餐。也就是說,旅館的價格就是一定要含晚餐的錢,但卻又不提供晚餐,這樣子是不是很離譜?國人確實遭遇到這樣的狀況,如果國外旅客來臺也遇到這種狀況的話,我覺得對整個國家的形象也會有很大的負面影響。針對有一些負評傳出的部分,我們希望觀光局能夠積極瞭解並加以輔導,我覺得既然是標榜一泊二食,就應該確實提供一泊二食,怎麼可以因為住宿人數太多、食物不夠,所以就叫他加價訂另外的餐?我覺得這是不合理的。國內旅館的房價真的是創新高,所以許多國人都感嘆以這樣的價格,不如出國去玩,是不是也因為這個原因,所以我們看到國人出國旅遊的人數竟然比入境的國際旅客還要多一倍,我覺得這是值得好好反思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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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錫聰:其實出國旅遊所占的成數會變動,有時候低、有時候高,這和淡旺季有關,但普遍都是出國的人數比來臺旅客還要多。另外,國旅的部分的確增加很多,但有一個現象就是集中在旺季期間,大家有長假的時候一窩蜂去住宿的情形,當然這也會從價格機能去推升價格。現在我們一方面鼓勵旅宿業者推出平日優惠價格,宣導民眾儘量利用非假日的時間去旅遊;另外一方面則是希望把品質方面做好,如果有銷售糾紛,我們就是依法處理,公平地將消費者和旅宿之間的糾紛做最好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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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既然觀光局即將升格為觀光署,我們希望整體觀光產業能夠有更好的績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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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局長錫聰: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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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之後局長會變成署長,所以請更積極一點。 |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2案,請宣讀。 |
1、 |
有鑒於集集火車線係連接南投縣及彰化縣的重要交通路線,但列車班次為八十分鐘一班,究其原因,恐係因以服務觀光客為目的而設計,忽略本條火車支線對於當地居民之生活亦具有極高重要性。另外,對比其他火車支線平溪線每六十分鐘一班,現行八十分鐘一班火車班次頻率對於當地居民而言顯然過低,對於需要外出之當地居民相當不便,無法發揮火車通勤之功能。 |
基此,為改善南投縣交通不便之根本問題,建請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增加集集火車線班次頻率,由原本八十分鐘一班調整至六十分鐘一班,以保障當地居民使用大眾運輸之可近性。 |
提案人:蔡培慧 劉建國 林淑芬 |
2、 |
鑑於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制定,「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草法」將現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丁等航空站)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北竿航空站(丁等航空站)合併成立馬祖航空站(乙等航空站),以符合未來馬祖地區航空營運發展之需求。惟現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南竿航空站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北竿航空站之主任編制為薦任第八職等,合併成立馬祖航空站升等為乙種航空站,依據目前乙等航空站編列表主任為單列簡任第10職等,因其編列表未考慮偏遠離島機關特殊性,若僅列簡任職務將造成遴用人員不易、影響機關現有人員升遷,嚴重影響馬祖航空站成立之初業務推動之穩定性。爰此要求民用航空局將馬祖航空站主任職務列等編列為薦任第9職等或簡任第10職等,以符合機關未來人力需求。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提案人:陳雪生 洪孟楷 吳怡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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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處理第1案,請問各機關代表是否要針對委員所提之臨時提案回復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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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副司長書彬:有關委員的提案,我們同意,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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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各位有沒有其他意見?如果沒有的話,第1案就照案通過。 |
處理第2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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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國顯:民航局在此說明,謝謝提案委員的好意,針對馬祖航空站的問題,因為民航局組改之後會從16個航空站、5個等級改成2個,也就是只有臺北、高雄是甲種站、11職等,其他的8個則是10職等。因為馬祖兩個機場本來只有8等的主任,我們擔心到時候沒有辦法順利銜接。這部分我有向陳委員報告,他同意我們就提案倒數第三行作一點修正,也就是將倒數第三行的「爰此要求」改成「爰此建議」,亦即修正為「爰此建議民用航空局將馬祖航空站主任職務列等研議編列為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謹作上述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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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針對民航局的說明及修正的部分,請問各位有沒有其他意見?因為提案委員不在場,如果大家沒有意見的話,所以我們就按照討論後的修正文字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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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局長國顯:謝謝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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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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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7-36,23-1 |
speakers | ["劉建國","邱臣遠","李昆澤","陳椒華","邱顯智","蔡培慧","林淑芬","林思銘","鄭運鵬","吳怡玎","湯蕙禎","賴香伶","陳素月","林俊憲","江永昌","許智傑","王鴻薇","吳琪銘","鍾佳濱","楊瓊瓔","游毓蘭","洪孟楷","曾銘宗","謝衣鳯","魯明哲"]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3-03-29"] |
gazette_id | 1123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7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二)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 「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草案」、(三)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 (五)台灣民 眾黨黨團擬具「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 許智傑等20人、(三)委員何欣純等17人、(四)委員陳歐珀等17人、(五)委員陳明文等17 人、(六)委員洪孟楷等18人、 (七)委員李昆澤等17人、(八)台灣民眾黨黨團、(九)委 員林俊憲等19人、 (十)委員陳玉珍等18人、(十一)委員賴品妤等18人及(十二)委員陳素月 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 委員李昆澤等17人及(三)委員洪孟楷等17人分別擬具「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草案」案; 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7人、(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及 (四)委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案;五、併案審查(一)行政院 函請審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 擬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 及(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四)委 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草案」案;八、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 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草案」 案;九、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 別擬具「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37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