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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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12時2分)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列席的政府機關首長官員、會場工作夥伴、媒體記者女士先生。我先請教部長,輕鬆一點,請看一下這張圖,請問這個阿伯在騎的那個是交通工具,還是運動休閒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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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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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自行車,慢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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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沒有,你看他在幹嘛?有很多手機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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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車子是交通工具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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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他在抓寶啦!人家抓寶是拿一支手機在走路,他抓寶是用自行車架好幾支,我覺得他是把它當作運動休閒器材,你覺得呢?其實所有自行車的戶外使用空間大概有幾個樣態,第一個是在它的專用道上,對不對?它跟行人可以共用,表示自行車跟行人在我們的認定上,它的使用者是相近的,但是自行車也可以跟騎機車的騎士共用慢車道,好,這個就是自行車的屬性。自行車的使用者要不要駕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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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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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不用嘛!所以這個阿伯到底是在騎車還是在散步,其實你很難判斷他跟自行車還有空間的互動關係。 |
不同類型的自行車大概是這樣子,有腳踏自行車,有電動輔助自行車,以前有一個叫做電動自行車,現在叫做微型電動二輪車。在這裡面我們要注意到,目前自行車是很清楚,至於電動輔助自行車,它的路線到底可以走什麼路,我們也不太清楚。但是就最大的差別,在微型電動二輪車跟原來我們常用的腳踏自行車,基本上它要怎樣?它要型式審驗,微型電動二輪車要審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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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要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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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納管嘛!腳踏自行車不用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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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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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牌照的部分,微型電動二輪車要牌照,而且要保險,我騎腳踏自行車是不用的,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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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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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我們來看長者常常在使用的代步工具有哪些。拐杖就不要算了,有助行器,對不對?大部分在室內或人行道或是靠路邊。輪椅也是,然後現在多了一個電動代步器。另外一種是什麼?三輪身障機車,三輪身障機車很明確,它是機車,要走慢車道、指定車道,它大概跟機車都一樣。然而輪椅,你看看,包括電動輔助輪椅,除了速限之外,它完全沒有任何規定,使用者也認為是跟一般行人無異,請問一下,長者使用電動代步車的時候,性質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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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行人。因為它叫做輔助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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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它是輔助器,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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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然後它也算是醫療的用品,所以目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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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但是當它在戶外空間使用的時候,它跟輪椅跟助行器很像,對不對?它在戶外也會使用,跟輪椅、助行器很像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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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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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好,就像我在公園裡面,在開放空間騎腳踏車,跟我在人行道上騎腳踏車,跟我在慢車道上騎腳踏車,都有一個妾身未明的地方,所以某個程度上我要說長者常常把電動代步器當作什麼?腳踏車啦!腳踏車要怎麼管?很頭痛!但是我們現在看一下電動代步器,這是昨天聯合報的追蹤報導,造成我們長者很大的傷亡,您瞭解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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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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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然後專家說要用慢車來監管,那這個慢車我看交通部就考慮囉!它怎麼會是慢車?它是個輔具嘛!但是它目前使用的樣態跟腳踏車很像,那腳踏車怎麼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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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慢車、慢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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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沒有,腳踏車它雖然叫慢車,但是基本上要不要考照?不用考照。要不要牌照?不要牌照。要不要納管?不納管。你們現在把它當作腳踏車,也是不用牌照,也不用納管,也不用保險。 |
我們來看,電動代步器跟微型電動二輪車什麼地方一樣呢?你看看哪裡不一樣?一個是醫材,一個是交通部要審驗,對不對?一個要牌照,一個不要牌照。兩者都不需要駕照,但是一個要保險,一個不用保險。 |
好,我現在建議部長,還是請你們要思考一下,電動代步器因為長者把它當作腳踏車,所以我建議你們往底下的方向來思考,第一個,人機管理要分離。人還是行人,但是機具怎麼納管?你們可以考慮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方式,然後使用者要教育,阿伯騎腳踏車也常常亂騎,我們也知道啦!但是教育是必要的。 |
第二個,機具的上路要安全。首先,我把它稱為機具,我不稱為輔具,因為它具有移動的功能,具有電動的動力,所以它的構造性能要規範。我覺得它不能只是放在醫療的輔具來看待,因為它具有在戶外空間移動的動力,所以我希望你們要再規範它的機體重心、輪胎抓地力,結構性能要規範,包括它的電池輸出要多少,可以思考一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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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因為它現在是衛福部裡面的醫療器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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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但是當它在戶外空間使用的時候,它跟輪椅又很像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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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但是我們希望類似輪椅它就是走人行道,用人行道,當然目前人行的空間不足,現在也在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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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輪椅有時候也不是走人行道,輪椅有時候推到路邊也有啊!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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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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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人也是一樣,人在走路,走到沒路可走,我也走到車道上啊!但是你會把人怎麼處理?人沒有使用機具,你不用納管,但是我是建議你們,第一個,要納管,比照微型電動二輪車。第二個,你要有規範,道安的裝置要裝,你要要求它,輔具不會叫它裝安全警示燈啦!長輩凌晨、夜間出來散步,我們請他穿反光背心,有沒有?交通部有沒有在宣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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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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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有嘛!那你們不會宣導說鍾佳濱你晚上出門要穿反光背心,不會嘛!因為人不一樣嘛!既然使用這些電動代步器的是長輩,那你就要把電動代步器視為他的延伸,請他要加強反光警示器這些東西,加強他在戶外空間的安全,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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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這個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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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最後,使用責任要投保,比照微型電動二輪車一樣,納管、投保,給它一個登記,但是使用者不用駕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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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這個可能會有一點擾民,因為有的人沒有開出去,他都在家裡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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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那你可以分戶外型跟室內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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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是覺得這樣,本來我們也沒想到電動代步車會上街,它應該是家裡在用的,那現在上街以後,我們現在的管理把它當行人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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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是啊!行人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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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結果它現在跑到慢車道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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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阿伯騎腳踏車去抓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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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但是如果你要把它變成慢車,又牽涉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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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我不強調它是慢車,我叫它機具。它叫做機具,不叫做慢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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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我覺得對於他的安全提醒要怎麼做,我們可以有一個辦法出來,比如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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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微型電動二輪車因為有一個「車」字,所以你們納管,而且要幫它強制保險,對不對?這是好的,要牌照。但是基本上現在的電動代步器如果你一直把它推做輔具,忽略了它在戶外空間經常出現,以及其他空間使用者,包括機動車輛,還有最重要的,它本身因為具有動力,它在作為單純輔具上的功能不太一樣,希望你們納入研究,好不好?一個月後給我答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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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我們研究一下,但是的確它有兩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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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它不是車,它是機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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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對,這部分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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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一個月,好不好?給我一個書面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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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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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委員佳濱: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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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羅委員明才、李委員貴敏、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林委員德福、張委員其祿、王委員美惠、邱委員臣遠及廖委員婉汝均不在場。 |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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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7-36,23-1 |
speakers | ["劉建國","邱臣遠","李昆澤","陳椒華","邱顯智","蔡培慧","林淑芬","林思銘","鄭運鵬","吳怡玎","湯蕙禎","賴香伶","陳素月","林俊憲","江永昌","許智傑","王鴻薇","吳琪銘","鍾佳濱","楊瓊瓔","游毓蘭","洪孟楷","曾銘宗","謝衣鳯","魯明哲"]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3-03-29"] |
gazette_id | 1123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7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二)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 「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草案」、(三)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 (五)台灣民 眾黨黨團擬具「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 許智傑等20人、(三)委員何欣純等17人、(四)委員陳歐珀等17人、(五)委員陳明文等17 人、(六)委員洪孟楷等18人、 (七)委員李昆澤等17人、(八)台灣民眾黨黨團、(九)委 員林俊憲等19人、 (十)委員陳玉珍等18人、(十一)委員賴品妤等18人及(十二)委員陳素月 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 委員李昆澤等17人及(三)委員洪孟楷等17人分別擬具「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草案」案; 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7人、(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及 (四)委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案;五、併案審查(一)行政院 函請審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 擬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 及(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四)委 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草案」案;八、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 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草案」 案;九、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 別擬具「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37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