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975

發言片段: 0
游委員毓蘭:(12時19分)謝謝主席,本席會盡量在3分鐘之內完成詢答。部長,本席在上個月去英國考察的時候,發現文化部在駐英代表處有三個同仁,請問部長,你知道觀光局有多少同仁在那邊嗎?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發言片段: 2
王部長國材:你說在英國是吧?
發言片段: 3
游委員毓蘭:對。
發言片段: 4
王部長國材:只有一個。
發言片段: 5
游委員毓蘭:只有一個,為什麼只有一個?因為你們在駐外這邊,還要降職等,人數也不夠。本席其實看到了,因為剛剛大家都在講,我們需要去推動臺灣觀光立國這個部分,您今年還喊出要達到600萬人次的觀光客,但是以我們派駐在其他國家的人數來講,事實上是不足以去提供對臺灣有興趣的潛在觀光客足夠的資訊跟服務啦!比如說我們看到新加坡的旅遊局,新加坡人數比我們少多少?他們的旅遊局,基本上觀光業務都是部會層級的哦!他們人員配置是1,200人,然後每一年的預算是臺幣600億元,我們觀光局局本部只有130人,很難看啦!所以要朝觀光大國的目標前進的話,部長,您能不能允諾在觀光局升格之後,在員額跟經費上面都能夠給予應有的支持?
發言片段: 6
王部長國材:他們升格以後,正式的職缺會多100個,包括像剛才談到駐外的部分……
發言片段: 7
游委員毓蘭:還是不夠。
發言片段: 8
王部長國材:其實我們當時在爭取這個,因為有5個部會在組改,所以總數也被限制。
發言片段: 9
游委員毓蘭:部長,還有啦!我建議除了升格之外,你們還要恢復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委員會,讓其他的部會一起來協助,因為本席在過去這段時間常常去觀光局的單位,包括到馬祖、北觀處及東觀處,我看到我們同仁都很認真,他們的規劃其實應該是要大肆宣導的,我們應該利用這一次升格的機會順便讓他們整個的職能提升,能見度要被看到,這部分請交通部無論如何一定要加強。
發言片段: 10
王部長國材:好。
發言片段: 11
游委員毓蘭:再來,當然我一向都很關心人本交通,部長,因為從後天3月31日開始,我們已經修改了裁罰標準……
發言片段: 12
王部長國材:對,3,600元。
發言片段: 13
游委員毓蘭:對於汽車不停讓行人,直接就罰3,600元。本席看到雙北、臺中及基隆市都有在加強取締,但是現在不停讓行人的情況還是很普遍,能不能請部長邀請陳建仁院長一起到路口去做宣導?可以嗎?
發言片段: 14
王部長國材:我們有這樣的宣導計畫,我想……
發言片段: 15
游委員毓蘭:因為馬上就到3月31日,後天嘛!然後接著就是5天連假。
發言片段: 16
王部長國材:我沒有問題。至於院長的部分,我再跟他轉達委員的想法,好不好?
發言片段: 17
游委員毓蘭:因為我想他也是很重視交通安全的。
發言片段: 18
王部長國材:對、對,我沒有問題。
發言片段: 19
游委員毓蘭:最後一個,其實本席有向部長反映過,現在在大眾運輸裡面,有很認真去推廣在路口進行指差確認的客運,尤其是像首都客運、大都會客運,他們就做得很好,像這樣子的優良模範業者,我建議部長應該要給予表揚,然後公路總局每年編列了將近40億元補助公共運輸業者、客運業者,本席也要求在補助的時候,是不是把停讓行人的這種教育訓練跟要求也列為重要的評鑑考核項目?部長,您是不是同意?
發言片段: 20
王部長國材:我同意,這個很重要。
發言片段: 21
游委員毓蘭:好,你同意,這樣就夠了,我就質詢到這邊,謝謝。
發言片段: 22
王部長國材:謝謝。
發言片段: 23
主席(江委員永昌代):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66
meet_id 聯席會議-10-7-36,23-1
speakers ["劉建國","邱臣遠","李昆澤","陳椒華","邱顯智","蔡培慧","林淑芬","林思銘","鄭運鵬","吳怡玎","湯蕙禎","賴香伶","陳素月","林俊憲","江永昌","許智傑","王鴻薇","吳琪銘","鍾佳濱","楊瓊瓔","游毓蘭","洪孟楷","曾銘宗","謝衣鳯","魯明哲"]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3-03-29"]
gazette_id 1123701
agenda_lcidc_ids ["1123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二)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 「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草案」、(三)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 (五)台灣民 眾黨黨團擬具「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 許智傑等20人、(三)委員何欣純等17人、(四)委員陳歐珀等17人、(五)委員陳明文等17 人、(六)委員洪孟楷等18人、 (七)委員李昆澤等17人、(八)台灣民眾黨黨團、(九)委 員林俊憲等19人、 (十)委員陳玉珍等18人、(十一)委員賴品妤等18人及(十二)委員陳素月 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 委員李昆澤等17人及(三)委員洪孟楷等17人分別擬具「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草案」案; 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7人、(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及 (四)委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案;五、併案審查(一)行政院 函請審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 擬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 及(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四)委 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草案」案;八、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 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草案」 案;九、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 別擬具「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案
agenda_id 11237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