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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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2時18分)謝謝主席。請教部長,上午很多委員關心正在規劃的文化成年禮金1,200元,你們也會開發專屬的app,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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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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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委員好。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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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這個app會花費多少公帑來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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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根據剛剛我的報告,好像應該是16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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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160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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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因為是在藝FUN券的基礎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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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請教有沒有所謂「李部長規,史哲部長不隨」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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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應該沒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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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沒有嘛!可是本席馬上就查出,去年11月16日文化部長李永得說文化部有2億元的預算,優先補助臺灣年滿18歲的青年,透過兩廳院OPENTIX平台可獲得1,200元藝文禮金,使用範圍比照過去藝FUN券,可於1年內於電影、書店、藝文展演進行消費,預計明年,也就是今年2023年3月上路。換言之,去年11月李永得部長規劃的青年藝文禮金是要用藝FUN券、用OPENTIX平台來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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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跟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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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現在我想先確認一下,本席手機還有藝FUN券app,點開來,它是說「圓滿落幕,感謝大家支持」。2021年文化部也主動發一個新聞稿,說藝FUN券app先別急著刪喔,以後相關好康,我們都還會利用。換言之,當初你們建置這款app的時候,蒐集相關資料,或是讓大家去下載,你們都告訴大家未來會永續經營、發展,結果現在換一個部長就換一個系統,這樣不是浪費嗎?我先請教,藝FUN券app要不要刪除?未來會不會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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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成年禮金的對象畢竟跟藝FUN券不一樣,雖然我們是利用藝FUN券的系統,但是要重新下載一個 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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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你怎麼可以用藝FUN券的系統?如果藝FUN券系統這個app已經失效了,你就不會再用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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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是在藝FUN券的系統上來精進,可是它必須是一個新的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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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後面的database全部都是來自文化部嗎?還是由另外一個廠商來開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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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同一個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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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同一個廠商,可是你要用不同的 app,然後再花160萬公帑,你不覺得這樣子是浪費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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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就是因為是同一個廠商,所以才只需要花16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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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本席沒有辦法接受這樣的一個說法。說實在話,app的開發如果是公開招標的話,大家各憑本事,但是去年文化部李前部長就已經講了,其實可以比照藝FUN券的概念,並且透過OPENTIX這樣子的平台來做,現在你又告訴我們說要重新下載一個app,那就等於是重複地浪費公帑了嘛。那你現在又說,原本的藝FUN券app其實到最後就不用了,大家可能就可以把它刪掉了,你這樣沒有辦法自圓其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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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再跟委員說明清楚,之所以只需要花160萬,不是重新開發,就是因為是在既有的藝FUN券系統上去精進,但是畢竟成年禮金的使用對象跟藝FUN券不一樣,所以在程序上必須重新下載,這是因為使用者跟系統之間的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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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瞭解,所以你現在是因為成年禮金只有發放給那4年的100萬人左右,而藝FUN券是全民都可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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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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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好,那我就最直接地問,之後這藝FUN券的app我還要不要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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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短期之內我們不會再發放藝FUN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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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不會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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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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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蒐集了這些資料,文化部之前講過藝FUN券在書店、電影院等地可以使用,文化部也沒有任何的想法,想要再去利用,再去刺激藝文的消費?沒關係,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或者是說,你覺得那是李永得部長的政策,我史哲部長要走自己的路,我不要跟李永得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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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問題不在這裡,當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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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我覺得文化工作是一體的,應該延續,但是你們的作為讓我覺得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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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的作為,就是剛好是延續。如果當時李部長提的成年禮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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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看起來是沒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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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如果不延續,我們就不會擴大,但是畢竟疫情已經趨緩了,藝FUN券這種大規模的抽籤式紓困,現在的模式就是不一樣了,這一次是特別針對文化向下扎根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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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部長,您從頭到尾沒有聽懂本席的質詢,本席是說,2021年發第一次發藝FUN券的時候,你們有發一篇新聞稿,告訴大家藝FUN券app不要急著刪,未來會做永久性的使用,您可以請同仁調資料給你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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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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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2022年11月李永得部長又說,未來會透過藝FUN券系統來發放成年禮金。到了2023年,史哲部長上任之後,藝FUN券app突然間就完全不使用了,就擺在那邊,然後要再開發另外一個系統,而建置這個新的app要花160萬,而且還要人重新下載,我覺得這樣子就變成是疊床架屋,真的應該要好好思考。本席站在質詢台上,我想說的是,文化工作不應該分任何政黨意識,更不應該分前後任,而應該是延續的。 |
時間有限,我再請教一個問題,2021年修正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把電影、戲劇拍攝使用的道具槍納管,我知道本會召委也很關心這件事,所以他在當時也有提出建議,表示應該進行相關討論,因為這不只影響國片的題材,更影響國外劇組來臺拍攝的意願,對我們的影劇長期發展來說,更是一大打擊。我透過我的辦公室詢問文化部道具槍使用辦法的研擬情形,因為現在很多劇組已經開始拍片,也透過本席辦公室陳情,想知道現在到底有沒有方便的辦法,讓國內劇組拍攝時可以租借或使用道具槍,部長,現在的進度到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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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目前就是持續跟警政署溝通,研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修法,希望在顧及社會安全的狀況下,跟過去一樣,取得自國外進口的模擬槍,專供影視拍攝人員申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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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但是這個要到修法的層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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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這個要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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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換言之,文化部還要研擬,研擬之後還要報行政院,行政院送院會審查之後,再送來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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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要請內政部來研擬修法,據我所瞭解,現在應該已經在立法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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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已經到立法院了嗎?沒有吧?還沒送進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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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影視局徐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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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局長宜君:已經有委員提出相關的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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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雖然已經有委員的版本,但重點是院版沒有送進來,如果我們要排入議程的話,沒有辦法討論。而且請容許本席提醒,2021年5月就已經有很多委員共同關心,包括主席張其祿委員,我剛剛唸的其實是張其祿委員那時候的說法,所以這代表什麼?這代表大家都很重視,而且這代表我們臺灣的影視產業確實有使用道具槍的必要,現在美國、馬來西亞、泰國等影視發展先進的國家對道具槍都有一定的放寬標準,就是僅限於拍攝使用,但是一定要有擬真的槍械,才有辦法拍攝,而這和治安是完全不衝突的,所以文化部能不能承諾?史哲部長,我想你是個想做事的人,相關法案的修法,在今年上半年本會期有沒有辦法送出行政院,或是至少報到行政院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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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這個部分當然文化部一定是站在劇組的立場,但是現實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裡面一定要先開一扇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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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個部分其實李部長之前是有承諾的,可是後來換人,結果就沒有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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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所以不要變成「李部長規,史哲部長不隨」,應該要一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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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沒有這個問題,我們繼續來努力,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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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史哲部長,我今天提出這個問題,您瞭解一下,在一個禮拜內給本席一份書面報告,說明到底現在進度為何,我希望能夠在這個會期內送行政院院會審查,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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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會提出說明,不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主責機關不是文化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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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是,但現在主要是針對拍攝使用的槍械嘛,所以當然是文化部要積極主動找警政署來開會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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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之前李部長的時代其實是有承諾的,史部長就把相關說明給我們委員會,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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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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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請在一個禮拜內給本席關於現在進度的說明,我們真的是希望能在本會期解決這個問題,至少要在本屆,不要連這一屆都沒有辦法審到,這樣子的話,劇組要再拖一年,拍攝的時間就是黃金時間,現在疫情已經舒緩,很多方面都復甦了,大家都在搶時間趕快拍攝,推出好作品,我們不要讓劇組道具槍的問題沒辦法解決,我們要變成支持他們的力量,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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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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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委員孟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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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洪委員,謝謝。 |
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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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2-7 |
speakers | ["張其祿","萬美玲","林宜瑾","張廖萬堅","陳秀寳","林昶佐","陳靜敏","鄭正鈐","吳思瑤","黃國書","鄭麗文","高金素梅","廖婉汝","楊瓊瓔","陳培瑜","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孔文吉","邱志偉","蔡易餘","范雲"] |
page_start | 461 |
meetingDate | ["2023-03-29"] |
gazette_id | 11236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6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部長史哲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36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