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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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12時24分)部長辛苦了,還有張局長也很辛苦,張局長可能是中華民國最後一任觀光局的局長,也有可能是中華民國第一任觀光署的署長,我們用這樣的期待,叔叔期待你變成觀光署第一任署長,所以今天整個組改重中之重就是在觀光署。
剛才林俊憲委員有特別提到,像Okinawa日本的沖繩,還有泰國,這兩個地方我還算熟啦!因為當時也協助他們一些口罩的事情,他講的部分我覺得不盡其然啦!我沒有反對他的想法,但是我所謂的不盡其然就是說這個廣告出來的價格好像都滿便宜的,含機票啦!含住宿啦!但是它畢竟還是有城市上的一些差異,他到底是去Okinawa的哪裡?去住什麼樣的飯店?臺灣也是有很深度,然後整個質感滿不錯的旅遊,只不過沒有被大肆地宣傳出來,我覺得這一塊是署長,我現在應該叫署長了,未來的署長應該是要趁這個階段趕快來push,因為你要迎接600萬到800萬的國際觀光人士,那你這個事情如果現在沒有做的話,顯然你也沒有雄心壯志敢去對比Okinawa,對比泰國相關的這些旅遊嘛!所以你要達到這樣的人數,你就必須要有這種雄心壯志,也必須要趕快去規劃,也必須趕快去瞭解委員所講的,到底它這種行程跟臺灣的差異在什麼地方,我們有什麼優勢,還是我們有什麼不足之處,趕快去大肆地修正。
我想今天既然把組改都已經排了就是非常支持,臺灣這個福爾摩沙之島,我們有山海這樣充沛的資源,我們的觀光在全世界國家的排名不應該沒辦法再超前,我是做這樣的鼓勵。甚至於部長剛才也特別提到,有些國家在組織裡面已經把觀光成立一個部級在看待,所以你的責任是相當重要,我當然也希望在王部長及未來的張署長的帶領下,在觀光的進展有一個新的里程碑,本席做這樣的期許,這樣把你們排入議程才有意義,對不對?
好,但是你看到幾個東西,你看了之後也是會怕,你看這個新聞,「戰鬥民族也怕!俄女雲林行喊:這裡人開車超兇」,雲林你知道嘛!雲林是我的故鄉,雲林人開車會很快,俄女怎麼會覺得超兇?那臺北開車不是更快?如果她到臺北,她不是嚇死了?我不曉得為什麼有這樣的新聞。另外,臺灣也被美國CNN報導,這個已經講過了,什麼「行人地獄」,我就不要贅述了,其實應該是早期臺灣的交通建設是採「車本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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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交通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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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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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這個部長很清楚,但是因為「車本觀念」導致「行人地獄」,至少車流量要暢通啊!對不對?車本的角度應該是這樣嘛!但是你知道荷蘭的衛星導航商來評比全球最塞車的城市報告,臺灣有5個城市上榜,就是我們的六都啦!臺中、高雄、臺北、臺南,只有哪一都沒有?新北啦!這個也很奇怪,尤其臺中市開車每10公里要花24分40秒,在亞洲是位居第5位,這個數據是怎麼來的,我也不清楚,不過如果以車本的觀念、車本的角度,在早期臺灣的交通建設是用這樣的概念去做處理的話,就不應該有這樣的評比,六都有五都上榜,如果用成語去形容,好像有一點病入膏肓了,某個角度來看這個事情啦!
本席是要提醒交通部,在王部長的帶領之下,要怎麼洗刷這樣的污名?這絕對不是只靠那個50億元就可以解決的事情,也絕對不是只有中央跟交通部、營建署有辦法馬上去做立竿見影的解決,這絕對是在我們國家整體對交通建設的預算裡面,再加上前瞻基礎,不應該去得到這樣的成績,所以反過來講,在中央補助地方很多的建設經費、前瞻經費的過程裡面,我們怎麼得到如此的成績?所以中央跟地方政府要趕快一起努力打拚,來洗刷這樣的污名才對,我們的交通建設到底是要朝向什麼樣的具體計畫跟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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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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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因為我今天也聽了一早上,真的啦!部長,你也很清楚,交通部管的經費太大、太大,交通部管的人太多、太多,內容怎麼樣就不再贅述,但是如果今天一下子CNN,一下子荷蘭,對臺灣整個交通的評比在認知上是這個樣子的話,我覺得我們真的是要大肆地來做討論啦!我不曉得是在交委會,還是未來我們在逐條審查組改的過程裡面,是不是也要有另外一個專案來做處理?不然我覺得很危險啦!我具體地在這邊跟部長提出建議。
第二件事情,交通部掌管國家這麼重大的公共建設,包含補助地方的這些工程,應該是各部會最多的,部長有沒有去思考過?整體來講,我們希望道路品質提升、安全提升等等,但是如果有很多工程因為自己行政的怠惰、疏忽,導致工程delay,導致工程的物價上漲,我們都知道營建物價一直在飆漲,如果短短幾年可以發包完成而不去發包完成,導致預算的規模可能達到百分之一百的成長,這個我相信部長絕對沒辦法接受,任何一個單位應該也沒辦法,公共工程委員會也沒辦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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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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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對於這個部分,可能就要詳細地去調查,甚至於要徹查了,因為我看到公共工程委員會給我的一些數據,112年對照111年,混凝土可能飆漲2成到3成,鋼構的可能再多一點點,但是如果把那個指數分開,鋼鐵有下降,112年對照111年是有下降,但混凝土有持續在飆漲。
如果一個工程在很短的時間應該去辦理發包,它已經有發包了,只是後來流標,或許還情有可原。但是如果它應該快速地進入發包程序,都沒辦法進到發包的程序,讓工程款持續地增加,這個我是覺得部長可能要去思考,每一件案件如果是這樣子,造成國家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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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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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也是納稅人,我也要繳稅,我如果看到政府這樣處理事情,我也會覺得我繳這個稅沒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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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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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簡單比喻啦!在我故鄉的古坑側車道,這個跟部長請教過多次,也督促過多次,你看這個經歷過幾任交通部的部長了?從106年的4月10日,當時是賀陳部長,我們請他到雲林看古坑車道的狀況,然後同意來編列可行性評估的預算,沒有幾百萬元,照理講,當時地方政府是可以自己來處理的啦!但還是中央來做補助。
可行性評估了兩年之後,在同年的108年8月28日,地方政府說它已經完成了,到現在已經112年,我們沒有看到整體的建設計畫完成核定,我們也沒有看到這個工程現在準備進行發包,我們只有看到工程在109年7月,當時時任交通部長的林佳龍在草嶺,局長那一次不曉得有沒有去,在7月正式宣布是7.58億元,在109年7月宣布了,不到一年,地方政府再提報為9.8億元,就多兩億多元了嘛!最後再修正為9.97億元,都是在109年。
到今年112年,現在雲林縣政府再度提報工程款是14.89億元,你看,這等於是百分之一百成長欸!用地當時是1.12億元,現在用地是1.89億元,多了將近50%。那工程費當時是6.46億元,就是這7.58億元的工程,工程費是6.46億元,現在它變成14.89億元,這個工程費是13.09億元,不是百分之一百成長,報告部長,是百分之一百多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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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瞭解。我覺得劉委員剛才提的很重要,尤其像委員也爭取到了,但是因為它時間一拖以後,讓營建物料的價格大幅上漲,我想這一部分會列到我們以後在辦理補助的一個KPI項目,甚至接下來增加的費用是不是要地方多付,我們也在做這樣的考慮。最重要就是政府願意幫助地方來做很多的建設,這個也都同意了,我們是期待地方不要延誤,用最快的速度趕快把它建完,要不然這個經費一直增加,地方也沒辦法享受到建設的成果,所以這一點我們會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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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好,因為我時間到了,但是本席特別要跟部長提醒,你看這個工程費是百分之一百多的成長,到底地方要負到什麼樣的責任?我們是補助對象,負責的相關單位要不要也承擔起責任?怎麼會讓事情變成這個樣子?我覺得這是要究責的,要徹查,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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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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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不只這些啦!還有很多,包括斗六鐵路高架化及清水溪橋,再請部長多多展現智慧,費一些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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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國材:好,謝謝召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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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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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劉委員建國):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委員洪孟楷、曾銘宗、謝衣鳯及魯明哲等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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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7-36,23-1
speakers ["劉建國","邱臣遠","李昆澤","陳椒華","邱顯智","蔡培慧","林淑芬","林思銘","鄭運鵬","吳怡玎","湯蕙禎","賴香伶","陳素月","林俊憲","江永昌","許智傑","王鴻薇","吳琪銘","鍾佳濱","楊瓊瓔","游毓蘭","洪孟楷","曾銘宗","謝衣鳯","魯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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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3-29"]
gazette_id 1123701
agenda_lcidc_ids ["11237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交通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二)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 「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草案」、(三)委員李昆澤等17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第十五條及第十六 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 (五)台灣民 眾黨黨團擬具「交通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 許智傑等20人、(三)委員何欣純等17人、(四)委員陳歐珀等17人、(五)委員陳明文等17 人、(六)委員洪孟楷等18人、 (七)委員李昆澤等17人、(八)台灣民眾黨黨團、(九)委 員林俊憲等19人、 (十)委員陳玉珍等18人、(十一)委員賴品妤等18人及(十二)委員陳素月 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觀光署組織法草案」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 委員李昆澤等17人及(三)委員洪孟楷等17人分別擬具「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組織法草案」案; 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7人、(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及 (四)委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公路局組織法草案」案;五、併案審查(一)行政院 函請審議「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 擬具「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 及(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擬具「交通部鐵道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及(四)委 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組織法草案」案;八、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 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交通部航港局組織法草案」 案;九、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洪孟楷等16人及(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分 別擬具「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組織法草案」案
agenda_id 11237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