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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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10時33分)部長,我昨天請教過,未來的產業園區和國科會主管的科學園區其功能要怎麼整合?本來我是爭取白埔園區未來要規劃為產業園區,現在橋科要進入第二期了,橋科第二期要把土地變成科學園區,未來你們針對所轄的產業園區和國科會所轄的科學園區的功能要怎麼整合?你們兩個部會有沒有協商和討論過?經濟部的立場和看法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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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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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確實有很多委員說希望全部都整合在一起,後來按照既有的部分還是分開了。科學園區可以容納的企業態樣確實比較有其限縮性,經濟部未來把科學園區和工業局的產業園區整合在一起後,並不會限制什麼產業,只要符合環保及相關規範就都可以進駐。這是我們上次和科學園區討論過以後,最後還是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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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還是有一些產業上的區別,比如竹科、中科或過去的南科,他們主要集中在半導體,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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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不限半導體,其實還有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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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主要是科技含量比較強、比較大,工業局主管的產業園區只要是低污染,譬如金屬扣件,甚至是鋼鐵或是螺絲都可以進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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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都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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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你們有沒有思考過要怎麼把非污染的傳統產業跟高科技產業併在一起的問題?畢竟兩者的功能不一樣,有的要處理廢水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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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應該這樣講,這比較像是後端的衛星產業鏈,但是對於廢水的處理等,我們一定會把它做好,新的產業園區在外觀上其實已經做到很難讓人區別跟科學園區有多大的差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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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連局長,如果也把國科會的科學園區給經濟部管,讓事權統一,也就是所有產業,不管是高科技還是傳統產業都整合在一起由經濟部主管,這樣會不會比較好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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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連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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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局長錦漳:這個要政策決定,因為科學園區和加工出口區的管理模式有點像,我們工業局的產業園區和他們的管理模式就比較不太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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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過去既有的包括竹科、中科或者南科已經成形的部分還是歸在國科會,未來要成立的所謂橋科或者是第二期所謂科學園區的部分是不是就和經濟部工業局所轄的產業園區合併?新的部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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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局長錦漳:我覺得這個有時候還要再聽聽業界意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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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不過,就國科會的這個部分,因為它不是只是合併,它還有它相關背後基金的運作模式,所以如果變動比較大,他們也覺得這個相對會比較複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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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因為現在各縣市都要爭取科學園區,只要是科學園區,就是被國科會管的,屏東也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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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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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屏東也有,嘉義也有,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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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嘉義,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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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然後就是橋科,所以他們哀哀叫,他們說這個預算、人力都不夠,他們要管那麼多,如果說南科,南科管理局下轄哪裡?下轄南科之外,還有路竹科學園區、未來橋頭科學園區,未來還有屏東,還有嘉義,他們的局長哀哀叫,沒有人力,他們怎麼發揮服務及管理的功能,那還是要借重工業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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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有請加工出口區在高雄的部分針對能夠協助他們的,包括很多的地方見面的溝通等等,我們有說我們願意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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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這個可能政策上或者在決策上面要趕快定案,否則你們二個單位不曉得是誰要主管,變成權責劃分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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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在經濟部是不會,未來我們的科技產業園區或者是產業園區都合併在一起,合併在一起,就由現在的加工出口區,等於是它擴編,把所有工業局的這個都放到那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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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楠梓產業園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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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也都會進到科技產業園區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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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就變成楊局長這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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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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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橋科是歸誰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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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橋科是歸國科會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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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所以這個定位你們會先把它搞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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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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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這個園區的定位。 |
最近電電公會有去拜訪正副院長,提出二大建議,一個是再生能源,一個是淨零碳排,因為電電公會代表的是產業的建言,到底我們針對太陽能光電的用地這些相關的白皮書有沒有什麼具體的想法或什麼時候會出這個白皮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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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二個部分,一個是電電公會提到淨零轉型有沒有做比較多的產業管理,事實上,工業局甚至加工出口區辦了非常多,可是來參加的都是比較幹部型的,所以今年開始工業局就針對CEO開始辦很多,那一天我們也邀請電電公會,工業局也會去跟他們講,就針對董事長、總經理階層的、CEO,我們特別辦,這個很重要,因為他們支持,經費、資源才能夠到位,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是那個光電用地的白皮書,這個有在構想,但是這個部分所涉比較複雜,特別主要是很多是農委會的用地的部分,所以現在還要不要再去出白皮書,我們再和農委會針對個別的議題個別先解決,看看要怎麼樣跟大家做一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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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好。今天是討論三級機關組織法修正,過去如果是司或局,要改成署,到底它的定位功能有哪些側重?有哪些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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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第一個最明顯的是商業司,我們把它變成商業署,因為商業司事實上負責的除了公司法、公司的登記,還有非常大部分是對服務業的輔導,過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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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署和局一定有功能的側重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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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署的部分就是還賦予它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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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政策規劃,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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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比較政策規劃的這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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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所以要有很多幕僚人員,所以你人力要增加,所以政策、執行是雙主軸,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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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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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局的話,大概過去都是政策比較少,執行面為主,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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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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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你做的決策由局去執行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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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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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未來由局變署的過程當中,人力會不會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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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有一些如果它業務沒有增加很多,大致上是內部在盤整而已,人員沒有擴增,但是像商業的部分,它的人員就可能會有變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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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組織變動當然它的行政效率、它的組織功能能夠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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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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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你的署變多,局變少,那你的預算和人力有沒有相關配套的思考及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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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有,目前編制的員額是沒有變,但是內部會有做一些兼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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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你人力都沒有變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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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因為原來業務相似的就整併在一起,可能有一些單位的人力就不用編這麼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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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去思考一下,如果局的專業是在執行,它的強項就是執行,就保留它的強項,如果一方面你又要叫它做政策規劃,就分散它的執行能力,會不會變成規劃又做得不好、政策沒有做好,然後執行面的強度又變小?有沒有去思考這個問題?在你人力、預算沒有增加的情況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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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是希望它在執行的同時要有政策規劃的高度,是希望它多一點政策規劃的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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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因為司長已經坐上來,我請問司長,你如果變署,你認為會把功能強化,執行面也會強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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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商業司蘇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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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司長文玲:跟委員報告,因為現在變署之後,其實中辦那邊和商業司相似的業務會整併在一起;另外,除了原來的公司法、公司登記這些既定管理面的業務之外,其實商業服務業的需求越來越多,所以對於服務業的發展,我們要有一些政策規劃和執行,所以未來會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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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同仁的工作量會不會增加?對士氣會不會造成影響?覺得工作多這麼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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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司長文玲:跟委員報告,事情變多,但是大家有一個期待的話,士氣會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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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薪水有沒有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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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司長文玲:這個我們可能要再和人總那邊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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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如果工作量增加,我覺得待遇福利也要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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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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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相信部長,相信司長。 |
接下來請林委員淑芬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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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7-36,19-2 |
speakers | ["劉建國","曾銘宗","謝衣鳯","吳怡玎","楊瓊瓔","賴香伶","游毓蘭","陳亭妃","鄭運鵬","邱志偉","林淑芬","江永昌","蘇治芬","賴瑞隆","邱顯智","陳椒華","湯蕙禎","吳琪銘","王鴻薇","林思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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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3-03-30"] |
gazette_id | 1123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7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經濟兩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經濟部組織法修正草案」、(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經濟 部組織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賴瑞隆等25人擬具「經濟部組織法修正草案」及 (四)委員林岱樺等17人擬具「經濟部組織法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案;三、併案 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案;四、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組織法草案」案; 五、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經濟部能源署組織法草案」案; 六、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及(二)台灣民眾黨黨 團擬具「經濟及能源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組織法草案」案;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經濟部水 利署組織法草案」案;八、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 (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經濟部 智慧財產局組織法草案」案;九、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經濟部產業園區管理局組織法草案」案;十、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台灣民眾黨 黨團擬具「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組織法草案」案;十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經濟部礦業管理及 地質調查中心組織法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37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