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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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9時32分)局長,為什麼要修這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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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廖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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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報告委員,我想有幾個重點,首先是剛剛提到的加速審查,最主要是商標權人急著要上市或參加國外的商展;另外一個重點是在於商標代理人,以現行法來講,主要是在臺灣有住居所的人,他就可以代理整個商標業務的處理,我想在人員的規範上是比較不足的,未來我們希望商標代理人除了律師以外,包括他有執業經驗或未來經過我們的考試認證;此外剛才提到「至海關」,現在就侵權的物品,有些進了海關之後,有些小東西、每一項都要到海關去認定到底有沒有侵權,而且現在科技上的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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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所以連同侵權與否,這部分商標代理人也可以,是這樣的意思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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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以目前來講,商標代理人最主要是在於整個商標業務上的代理,但以商標來講,他有沒有侵權,侵權是後端會由法院認定,也就是前端就整個商標的代理,其品質上會做比較好的一個整理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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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局長,我有點搞不懂,你剛剛講的就是,因為有一些侵權的話,自海關進來之後,因為海關所有的業務過多,等到他們去認定都緩不濟急,這跟我們今天修法最主要的連結點是什麼?我剛剛說了,那商標代理人可以去幫你判定侵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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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報告委員,是這樣子,假設海關發現疑似侵權物品的時候,依商標法規定,商標權人要親自至海關認定這個東西到底有沒有侵權,比如有一些很特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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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就是被侵權的人,他要親自到海關去確認這個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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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是,商標權人去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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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現在他可以委由商標代理人,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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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基本上是他,還有他的商標代理人一起前往,這個重點是在於他本身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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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那還是一樣啊!你剛剛說是因為時間會拉長,也就是如果商標所有人被侵權,要等他來到海關,時間會拉長,可是你現在又講商標所有人和商標代理人都要同到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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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商標權人自己去也可以。只是「至海關」三字以海關來講,也可以透過影像、3D,同步傳給商標權人,他不需要親自到海關去看實體物,就可以判斷到底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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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所以今天的草案有把它做修正,就是未來增加了這個區塊,只要海關把影像拍給他,商標權人再對影像進行確認、雙方確認,這樣也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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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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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或是同步,他的商標代理人也可以到現場,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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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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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然後去做這個確認的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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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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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用影像,互相傳送、互相確認,也就是用視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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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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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由商標權人用視訊來做這個確認,商標代理人同步在現場,是這樣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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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也就是說,海關假如發現疑似侵權物品的時候,會通知商標權人,商標權人可以在遠端,由海關透過視訊、影像,比如說他在臺北,不需要親自跑到桃園,就可以看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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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當然,就是多了這個視訊功能啊!以前是一定要親自到現場,現在多了視訊功能。此外,現在要加速審查,過去可能因為案子太多,沒有辦法確切地做一個比較好的處理,導致現在需求量多了,所以這次才要修法。 |
好,有關商標代理人的部分,剛剛很多委員提到,其資格包括「專門職業人員」,所指的大概就是律師、會計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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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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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經過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及格的也可以,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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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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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就是除了依法得執行商標代理業務之專門職業人員以外,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及格的也可以,那麼請問,這個認證考試多久會舉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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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目前來講,我們一年會規劃一次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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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規劃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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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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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那麼請問這個認證考試的標準為何?到時候會不會量太多、門太廣,沒有辦法取得專業?好,那麼多人,到時候要是智財局承辦的案子一堆,會不會自己消化不了?會不會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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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其實是這樣,今天案子的多或少,最主要是來自商標的申請人,商標代理人是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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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所以你們這一頭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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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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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你們智財局自己在這個區塊是沒有問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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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對,也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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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不論多少案件,你們都可以消化?不要這個門開了,到時候反而變成你們局裡面壓力過大、案件過多、人員不足,結果案子就一直堆、堆、堆!地方政府審案件常常都遇到這個狀況啊!大家把案子送進來之後就變成塞車,塞在智財局裡面,到時候會不會變成這個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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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報告委員,我們這次對商標代理人做資格上的限定,最主要是讓商標代理人本身更具有這部分的專業,今天案子多或少,最主要是來自臺灣整個商業是否活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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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局長,所以你們的商標專業能力認證考試要強化專業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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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是,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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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這個很重要。我剛剛講的就是,門一打開,之後就收不回來了,你們要開始研擬怎麼樣去進行這個認證考試。不是要把門檻定得很高,而是要強化他的專業!專業在哪裡?要達到什麼樣的標準,才能讓他認證通過?認證通過就變成是一張證照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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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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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是他可以去辦理這些業務的證照。當你們的門開了之後,這些人是不是有符合這些專業,真的可以提供協助?真正具備專業,後端智財局的人才不用那麼辛苦啊!如果沒有專業的話,好,我都辦了,然後拿了一堆資料,送進智財局之後,你們的人員要負責審核、退件、補件,你知道這樣來來去去要多少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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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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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所以請你focus在這個專業,專業之後再加認證,這樣修改商標代理人的部分之後,才能讓所有要申請商標的公司行號受惠於我們的美意,而不是我們這一端開放了,結果卻在智財局塞車,而且塞車是因為都不符合相關的要求,到時候所有承辦人員都會很辛苦,甚至不只辛苦,還要被罵!我是未雨綢繆,因為我們來自地方,知道其實現在很多狀況都是這個樣子,一開始是美意:好,我趕快開放,讓大家來申請。可是開放之後因為資料不足、不夠專業,導致所有的壓力增加,案子也堆積如山,雖然有在做,但是大家的壓力就來了!這個部分再麻煩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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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謝謝委員叮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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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我們希望這次修法對企業發展是有幫助的,這樣才是有效的。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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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謝謝委員叮嚀,我們在考科方面會朝專業的部分來處理。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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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在場委員人數已足,先確定議事錄。 |
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
接下來請蘇委員治芬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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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19-10 |
speakers | ["邱議瑩","江永昌","楊瓊瓔","陳亭妃","蘇治芬","翁重鈞","呂玉玲","陳超明","賴瑞隆","邱志偉","李德維","陳椒華","蔡易餘","林楚茵","蘇震清","林岱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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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3-04-06"] |
gazette_id | 1123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9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 「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商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四、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39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