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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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9時42分)局長好,本席今天想和你探討四個層次的問題。第一是國安層次的問題:我國品種任意輸出至中國是否會對國安造成影響?第二是經貿層次的問題:品種和商標權是否有辦法得到保障或保護?第三是兩岸ECFA機制、功能名存實亡的問題;第四是國內風紀、內控層次的問題。大概就是以上幾個問題。 |
現在網路上傳得很多,譬如臺灣的品種拿到中國去種,結果中國種植的面積比臺灣還要大,臺灣的內控到底出了什麼問題?此外,關於植物品種,我們的商標法及種苗法這兩部法案在兩岸關係當中能不能有著墨的地方?是不是先請局長就這幾個問題表示一下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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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智財局廖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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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謝謝委員,在ECFA之下有專利商標、著作權、品種權,如委員圖片所示,鳳梨這一塊是有些品種被偷偷拿到大陸去,這部分是品種權的問題。目前品種權在法制上的律定是在農委會,不過我們和農委會之間有一個很好的合作平臺,也就是說,因為它的品種會被偷偷拿到大陸去,某種程度也等同是營業秘密被拿到大陸去,所以之前我們的法務室也曾經到農委會的農科院和他們的科研專家做過一些交流,重點在於,辛辛苦苦研發出來的品種,假設沒有一個很好的管制,很容易就流落到大陸去。總之,在這之前,我們也知道品種的部分也可能會被帶到大陸去,所以我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和農委會之間都有一個很好的合作平臺。以上先跟委員做這樣的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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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有這麼好的合作平臺,我們還是沒有辦法著力?你的意思是這樣,因為這個部分你剛剛沒有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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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這部分我們和農委會之間,會就比如說品種的部分是不是可以參照整個營業秘密保留、保存的方式,目前我們對營業秘密有一些SOP,還有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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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好,如果誠如局長所提到的營業秘密法,就兩岸來講,走到營業秘密這個層次,你認為這個在法上比較有制裁的力量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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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目前以營業秘密來講,最高假設牽涉到國安的部分,營業秘密目前有四個層次,第一層比如在臺灣使用或域外使用的部分,第三個是有關於國家認定核心關鍵技術,又回到第三和第四個層次,目前屬於營業秘密的部分差不多有四個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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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所以就這幾個層次,但這幾個層次對國內來講,可能也是層次上高或低的問題。以中國大陸來講,你認為高層次,它可能認為是低層次,因為我大概有看了,其實好像在民國幾年時,你們就公布跟兩岸之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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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優先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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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你們在108年12月17日就公布了,更新也是在112年,即今年2月23日,你們所公布的執行成效,有關相互承認專利、商標及植物品種權之優先權,白紙黑字寫在這邊,還有擴大植物品種權的保護範圍,我的意思是,在兩岸交流上,局長是否要承認這一部分的交流在兩岸之間,你也無法觸及到這些問題?意思就是,我們尊重這個法,但是對岸並不尊重,可以這樣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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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跟委員報告,以目前來講,專利、商標及著作權屬於我們智慧局這一塊,比如剛剛提到專利優先權的部分,現在兩岸目前有互相承認優先權,也就是在臺灣的申請日和大陸的申請日之前沒有互相承認的優先權。但商標的部分,之前臺灣發生很多整個商標被搶註的狀況,我們透過兩岸之間的協處都有成功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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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智慧財產局除了持續定期檢視協議執行成效外,我現在就是要請問有關品種權的執行成效及檢視協議內容的部分,你認為怎樣?成效是無力的、無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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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我想這個部分我們都有固定在檢視,有個會議會針對專利、商標及著作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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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和中國大陸有個固定會議,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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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對,我們會有一個回報的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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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有機制,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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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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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你是否要向我承認這個機制對於目前品種權的問題來講是無效的嗎?不然怎麼會一再發生這些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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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品種權這一塊確實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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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中國大陸的問題我知道,但是整個機制還是有你智慧財產局著力的地方,你們也參與其中,我當然也會問農委會相關問題,但是我也要問局長,因為品種、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問題,主管機關還是你們這邊,代表我們國家─中華民國坐在談判桌上的還是你,對不對?至於品種權,我當然知道品種法是屬於農委會的業務,但是我要講的是在檢視協議執行成效這部分,可否就你的認知或你的工作場域,你覺得在兩岸的機制裡是否不被尊重?不被重視?是無力的?你就乾脆這樣跟我說,但你又不說、也不承認?不然你就有力地做出來,不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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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委員,我們做的是專利商標這一塊,假設有涉及到品種權,我想在各部會之間的合作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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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你認為他們沒有商標嗎?跟農業相關的商標,你就管得很好嗎?在機制平台上,你就可以有力看顧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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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當時商標有所謂類似米各方面,是臺灣到大陸去,就是把臺灣商標拿到大陸去搶註的問題,有些米和農作物也有,不過當時我們也透過協處把他的商標取消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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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農業也有農業的商標,當然是兩邊都要註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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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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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你的意思是農委會不管以商標或是品種來講,可能是兩岸的註冊做得不好嗎?所以也不能單方面怪人家,是這個意思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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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假設今天是涉及到商標這部分,有些商標是個人的行為,臺灣的商人就到大陸去申請,基本上他也沒有跟任何人打招呼,就偷偷到大陸去申請,這一塊我們會透過協處,在兩岸之間的IPR之下有個平台,而商標是本局所管的業務,我們就會透過這樣的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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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我的意思是現在這個時代,任何一個國家來講都有法制,國與國之間也應該要尊重這個平台的法制,所以這個平台的法制到底能不能執行下去?到底有不有力?這個機制人家要斷然停下來就停下來,所以這個機制目前是暢通,也是正常的?也都沒停過?中間都沒有間斷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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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以目前來講,比如專利商標,我們之間都還有機制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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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從來沒有斷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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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但是坦白講,目前確實有些時候,它回應的速度會慢一點,這是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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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所以他們也用行政障礙在卡我們,對不對?雖然有這個機制,但是中國大陸就會用行政手段,該開會不開會,在機制上大家有互信基礎的話,就是按照這個交流和對話去做並走下去,但是結果並不是這樣,是不是?所以要做強盜還是可以繼續做強盜,臺灣就繼續扮演這種官兵的角色,人家就是做強盜,是這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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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我們目前之間還是有所往來,該協處的地方我們還是會繼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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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好啦!就是請局長該硬的時候要硬起來,也要讓臺灣國人知道,這樣一個平台對臺灣、對我們是很不利的,是不被尊重的,好不好?兩國沒有一家親啦!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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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局長承威: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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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翁委員重鈞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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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19-10 |
speakers | ["邱議瑩","江永昌","楊瓊瓔","陳亭妃","蘇治芬","翁重鈞","呂玉玲","陳超明","賴瑞隆","邱志偉","李德維","陳椒華","蔡易餘","林楚茵","蘇震清","林岱樺"]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3-04-06"] |
gazette_id | 1123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9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擬具 「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商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四、本院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商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39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