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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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9時19分)我想請問法務部,我們在今年2月破獲一個叫做「兔爺」的詐騙集團,該集團是跟行員串謀,將人頭帳戶的網路銀行每日轉帳額度提高至3,000萬元,使得該集團不法所得能快速移出,再轉至外幣帳戶提領或購買數位貨幣,請問法務部對於相關資訊有掌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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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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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對於具體的案件目前偵查到什麼階段,我們會後會再跟委員匯報。有關於這些用人頭帳戶的部分,目前洗錢防制法的修正重點針對人頭帳戶、新興洗錢的工具(像虛擬資產跟第三方支付),以及近來發生的控制人頭帳戶提供者行動自由的新型態犯罪都有增訂刑事的處罰,用此來遏止這些利用人頭來洗錢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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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請問次長,當我們的執法越來越嚴格、刑責越來越重的時候,會不會另類的讓這些犯罪集團,尤其是組織化的犯罪集團,乾脆就一不做二不休,過去只是使用人頭的人頭帳戶,現在就是擄人勒索,就像柬埔寨人囚的事件一樣,就直接擄人了,然後非法囚禁,對他們做出暴力事件,甚至最後有做性交易以及買賣器官等行為,這部分你們有掌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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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的指教,這部分目前確實有眾多類型,尤其是像柬埔寨這樣駭人聽聞的事件,就這部分我們從這些勞力剝削、仲介色情或妨害這些人頭的行動自由等,我們在洗錢防制法也有增訂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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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對,我剛才的提問就是你們增訂的只是處罰,但是對於所有的犯罪遏止,增訂處罰是否能夠有效的遏止犯罪?甚至法務部調查局怎麼樣跟警方共同合作來協助我們整體的社會?因為大家都非常關注這些事件,有一些人因為低薪去求職,反而遭到挾持以及變成人囚,對於這樣的事件,未來除了法律以外,你們在實務上面有什麼樣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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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謝謝委員,除了強力去查緝之外,還要從被害人的識詐方面著手,也就是說現在國內有一些被害人,比如說像知識水平比較低的或是一些退休公務人員,甚至是退休的老師,這些諸多的被害人型態,我們用各單位跨部會的教導,讓他們去瞭解到這些詐欺的類型;也有從法務部跟警政署等司法警察機關的資料庫情資整合,增修有效分析的程式,讓檢察官可以快速研析,適時來凍結帳戶。我們在新世代的打擊策略,除了識詐、懲詐以外,還有堵詐及阻詐,這個不是只有法務部本身,包括內政部、內政部所屬的警政署、調查局、經濟部、數位發展部這幾個單位都一起來研析有效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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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不好意思,次長,你剛才是說他們知識水平不夠,不過你知不知道這個社會不管是經濟上或知識上都有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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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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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對,你沒有就這些弱勢族群加以幫助,就因為他們是知識以及經濟上的弱勢,導致他們不得已想要往高薪的地方求職的時候發生詐騙的事件,當然當他們去求職被詐騙之後,有可能他們也是加害者,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社會情況,所以法務部只以提高刑責的條文,就想要來解決這整體社會的現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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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我們雖然把剝奪行動自由的部分加重其刑,對於一些在過程中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害,增訂一些加重詐欺罪的類型,但這光靠法務部絕對不夠;所以從金融機構也要一起來努力,針對金融機構的人頭帳戶凍結,犯罪者最終就是要取得那些不法的利益,如果能夠適時去凍結,不要讓他取得,他的犯罪動機就會減少。我跟委員報告,國內很多施詐類型不斷的推陳出新,被騙的不一定只有那些知識水平不夠的,施詐者用的有些手法,連那些退休公務人員、退休的老師也會被騙,所以像這些情形就是要充分利用社會力來廣布、宣導,儘量讓各種被害的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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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對,你提到要跟金管會合作,對於這些詐騙行為,過去國民黨團已經召開多次記者會,我們也要求警政署,他們也說他們跟金管會已經共同在合作,過去你們法務部是怎麼樣跟金管會合作追查詐騙金流?因為現在他們已經透過網路銀行外幣的交易,以及透過購買新興的數位貨幣來完成洗錢。金管會3月30日下午才宣布了虛擬資產的監理架構,就這個部分你們跟金管會怎麼樣合作?這是跨部會需要整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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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對,我們每年都會跟金管會做業務的聯繫,平時我們在高檢署有一個新時代的打擊策略,也有一些新興的科技,跟司法警察機關(包括法務部跟警政署)隨時聯繫,由司法警察機關提供情資,檢察官跟他們互動分析,來增加打詐的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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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是你們在指導金管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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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金管會跟我們是不同的機關,所以是互動,大家彼此提供情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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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你是在指導金管會相關犯罪的情勢會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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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不是指導,金管會就其所轄管的業務有協助我們偵查機關的一些情資,他們會協助,或是我們有請求的話,他們也會協助,基於行政機關行政一體大家彼此的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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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多快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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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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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對於異常帳戶的往來,如果警政署已經找到詐騙的人頭帳戶,那麼金融機構什麼時候可以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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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因為平常司法警察機關(調查局跟警政署),我們彼此就會在第一時間互動,檢察官跟司法警察機關會做一些密切的整合,對於金管會所轄管的金融機構,因為也要考慮到一些金融自由的問題,所以在可以的適合情況之下,我們會做一些建議他們凍結帳戶的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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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詐騙推陳出新,我這邊有2022年詐騙的排名,前三名都是假網路拍賣、假投資跟解除分期付款,但是我們現在發現的新型態是利用名人在YouTube、在Facebook上面進行詐騙,誘使大家來投資理財的行為,可是法務部到底有沒有辦法跟臉書及YouTube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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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委員講到的這個是目前最需要去整合的問題,和LINE、YouTube或臉書這些企業的配合,到底是不是我們能夠最快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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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如果是跨國企業的網路平臺,你們有沒有辦法跟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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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有一些部分目前可以處理到,有一些部分目前正在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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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哪個部分可以處理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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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有一些相關資料的調取,比如說像LINE的部分,有一些需要法院的令狀才可以取得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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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那臉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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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對,臉書目前有部分可以,有部分需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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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那YouTube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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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這部分到底實務上目前我們可以做到什麼程度,是不是會後我們再將完整的資料提供給委員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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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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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委員運鵬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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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36-8
speakers ["謝衣鳯","曾銘宗","鄭運鵬","王鴻薇","湯蕙禎","江永昌","賴香伶","林淑芬","林思銘","游毓蘭","陳椒華","吳琪銘","劉建國","吳怡玎"]
page_start 333
meetingDate ["2023-04-06"]
gazette_id 1123802
agenda_lcidc_ids ["1123802_00011"]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及(二)委員葉毓蘭等17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 條及第四百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 訂第七條之十七條文草案」案;三、併案審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及(二)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刑事訴訟法二百五十八條之四、第二百六十條及第四 百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七 條之二十條文草案」案
agenda_id 1123802_0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