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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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1時43分)主委好。時代力量黨團這次提出「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我們主要是鑑於為保障投資者權益及強化公司治理,應將大量持股之申報與公告門檻條件予以調整,以加強公司股權資訊的公開透明度,使公司運作更為健全。另外,我們提出的修正條文明定「應自持有之日起十日內申報及公告」,還有另外一個就是對賣的部分我們要怎麼樣進一步有好的監管,請金管會全盤思考相關的監督解決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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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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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我們這次修法的目的也是朝這個方向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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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關於賣的部分,我們要怎麼樣來進行監督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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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不好意思,委員所說的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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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譬如說,有人每次只賣9張,因為只有9張,所以我們很難掌握他實質上是在進行這樣的操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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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我請張副局長來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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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就是賣股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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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張副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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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子敏:關於持股申報,假設是1%的話,就要申報,有變動就是影響1%就要申報,那初次申報就是從10%改成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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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是1天沒有賣超過10張就不必申報,像先前康友的黃文烈就是每次只賣9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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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子敏:那個是內部人員的規定,那是另外一個規定,就是內部人員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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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我剛剛問的就是你們要怎麼樣進一步來做監控、監管,對這個能夠做更全面的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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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子敏:所以他們每個月都要做申報,交易所這邊也會做監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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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金管會認為不會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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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副局長子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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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我再請教主委,我在上次有提到我們有一些偏鄉的ATM數量不足,每10萬個成年人可用的ATM數量只有166台。在我上次質詢之後,其實有一些偏鄉的居民一直在期待,我上次有提到在花蓮甚至要1個小時以上的車程,像花蓮豐濱鄉的人就要移動超過10公里才有機會找到一台ATM,這樣其實對偏鄉的服務不太夠。我在上次建議設在警察局,包括鳳林分局,我們是不是可以請郵局去設?主委覺得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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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臺灣ATM的普及率已經算很高,但是這不表示每個人一走出家門就可以找到ATM,不見得可以這樣。我們有儘量在努力,委員建議我們去找郵局,我們會再跟郵局溝通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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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就是在花蓮這些偏鄉的地方。另外還有一個就是行動的ATM,我不知道金管會有沒有在鼓勵,如果要提升偏鄉ATM的普及率,是不是可以考慮像國外設置行動A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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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上次有垂詢過這個問題,對於這個部分,我請銀行局去瞭解一下國外的情況,看看在國內有沒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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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啊!從我在去年質詢到現在其實快超過1年了,可是一直沒有辦法得到一個具體的回應。關於我剛剛講的郵局還有行動ATM,主委是不是可以在1個月內給本席一個比較具體的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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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在1個月內研究一下,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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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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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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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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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0-6 |
speakers | ["林楚茵","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沈發惠","郭國文","李貴敏","鍾佳濱","高嘉瑜","曾銘宗","羅明才","陳椒華","江永昌","張其祿","邱顯智","余天","費鴻泰","楊瓊瓔"] |
page_start | 259 |
meetingDate | ["2023-04-06"] |
gazette_id | 1123802 |
agenda_lcidc_ids | ["1123802_00010"]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郭國文等17人分別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四 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七十八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二、審查本院時代 力量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本院委員沈發惠等21人 擬具「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證券交易法第 四十三條之一及第一百八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3802_00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