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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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9時42分)主委跟部長應該都知道eSIM卡,eSIM卡是GSN協會推出的新一代新服務的SIM卡,它跟傳統SIM卡不太一樣,它不用卡槽空間,不會占用原本手機這樣的空間,它是嵌入在電路板上面,掃描QR Code之後,排入序號就可以來開通使用的一種新型態的服務,大概iPhone 10以上的機種,還有部分安卓旗艦機種都已經開通使用,它也是未來的一個趨勢;過去我們在國外旅遊,都要向國內電信業者申請外國的漫遊,但是現在有這種新一代的eSIM卡,已經有非常多民眾申請eSIM卡服務到國外來使用,因為以前我們要申請國外漫遊,或者是用WiFi分享器來讓多人使用,隨著現在eSIM卡使用的人越來越多,也出現了幾個問題,就是eSIM卡會有許多消費爭議,還有管理的漏洞,包括網路品質的問題,因為它標示不清,我們不知道它的使用區域、普及率、網路品質等等,所以部分民眾到國外使用之後會發現沒有訊號或有網路不穩定的狀況,或是開通方式的問題,就是網路服務時間到底是什麼時候開始計算也不清楚;更重要的是消保措施,有些非人為因素或是沒有辦法使用,因為網路不通或怎樣,沒有這種流量的問題,當然要退費也沒辦法退費,現在民眾最質疑的是,到底是數位部要負責,還是NCC要負責?請陳主委簡單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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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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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基本上就eSIM卡這部分來講的話,因為這是虛擬的SIM卡,當然會給消費者很多方便,不過就這部分來講,很多消費者如果是透過第三方銷售通路所購置的eSIM卡方案,並不是在我國的電信服務範圍裡面,那這個部分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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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所以你認為國內的電信業才是你負責的?好,我要請教一下唐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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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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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是,如果是無店面零售的話,那就是不管它賣什麼,我們的產業署都會幫忙,這個沒有問題;但是如果它所賣的是別的國家相當於NCC單位的管制範圍,那應該是那個國家的相當於NCC的單位來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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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但是這些eSIM卡也不是民眾到國外去買的,在國內就有業者,我們可以買到相關的eSIM卡的QR code或是它的序號等等。消基會認為目前這種狀態沒有法規範的保障,他認為數位部應該要有作為,但是數位部現在又說他們只是主管網路平臺的事務,認為eSIM卡涉及電信業務,應該由NCC主管;然後NCC說他們只主管國內的電信事業,這種國外的他管不到,而且這涉及網路服務,網路服務應該是數位部主管,請問兩位躲避球高手,那消費者的權益要如何來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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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其實這個相對來講並沒有那麼困難,因為eSIM卡本質上是某個電信商發給使用者的一個關係,所以不管中間有沒有經過轉賣,或者有沒有無店面的零售,到最後還是賣出的那個電信業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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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不過主委跟部長,我要提醒你們,因為現在沒有法令的明確規範保障,你們兩個相關的機關要去協調如何具體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不能夠NCC推給數位部,數位部又認為這是NCC的相關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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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一下,這可能要回到消保法的議題,就這部分來講,我們跟數位部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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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我明確的要求在一個月內,數位部跟NCC要釐清這種漫遊eSIM卡業務到底由哪一個機關主管,而且要訂定明確的規範,一個月內你們兩個要趕快去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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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協調,但是制定規範沒有那麼快,因為這個部分可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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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好,那你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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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這部分可能會涉及服務契約的問題,還需要一段時間,但是一個月內我們開會研商一個辦法,這是OK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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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好。販售業者必須註明eSIM卡綁定的外國相關電信業者的資訊,包括涵蓋地區、訊號普及率等等;另外,相關的退費機制也要明確,像日本有11家,我們可以買到他們的eSIM卡,但是只有1家可以退費,這些都是很常見的問題。另外,開通的日期也要明確,到底什麼時候開始計算,這部分也要明確。
另外我們來討論詐騙的問題,根據Whoscall的統計,2022年全世界的詐騙簡訊跟電話高達4億通以上;臺灣在2022年的詐騙簡訊高達4,760萬封;短碼形式的詐騙電話也高達46萬通,較前一年增加3倍。不管是假網路拍賣或是假投資,或是相關的詐騙方式越來越多元,政府等相關部門的名義也被冒用,包括數位部、財政部、金管會,甚至連165反詐騙的email或是民間的電商平臺收到詐騙的次數、項目也越來越多,各部會實在應該加強相關的措施。我們在接到詐騙簡訊跟電話之前,事前數位部必須加強政府跟民間的合作,減少個資外洩;NCC也要跟電信業者合作,從源頭來阻絕有顧慮的門號,這些我都提過,但是我看不到明確的績效出來。詐騙廣告的通報以及要求相關的平臺下架,這部分也必須要有具體的作為,警政署也必須跟防詐騙的app來合作,協助民眾來辨識;NCC應該要研議,讓民眾在辦理電信門號方案的時候就能內建防詐騙的軟體,針對這些相關的作為,請主委先簡單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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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的關心,委員的建議非常好,基本上來講,本來我們就一再地跟電信業者協調,包括剛才所提的像iMessage要關閉的問題,或是未來如何去提升各種,比如手機一開始使用的時候,相關的過濾功能及相關的app等程式部分,可以更進一步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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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好,請唐部長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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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是,我想事前的強化有一個很重要的就是,它蒐集到個資之後不要再去交給第二手、第三手,像物流業者等等,這部分我們已經在導入隱碼的技術,如果沒有運用這個技術導致用戶個資受到侵害的話,我們就會請資安院進行行政調查並要求即時改善,不改善就要裁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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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詐騙簡訊跟電話除了造成民眾的困擾之外,也造成財產的損失,與詐騙相關的簡訊、電話越來越多,但是談到反詐騙的相關成果,其實我們都還看不到NCC跟數位部有做出一個具體的績效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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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報告委員,上一次某家電信業者代發簡訊被我們重罰了450萬元,這部分我們會持續努力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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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好,都要加強以保障民眾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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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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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昆澤:主席,我不會有最後1分鐘啦,主席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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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李昆澤委員的體諒。
現在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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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3-5
speakers ["許智傑","陳椒華","洪孟楷","李昆澤","趙正宇","何欣純","邱顯智","陳素月","林俊憲","陳歐珀","魯明哲","游毓蘭","李貴敏","蔡培慧","廖婉汝","王鴻薇","劉世芳","高嘉瑜","賴香伶","郭國文","劉櫂豪","張其祿","傅崐萁","陳琬惠","吳欣盈","邱臣遠"]
page_start 403
meetingDate ["2023-04-10"]
gazette_id 1124101
agenda_lcidc_ids ["11241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發展部、法務部、內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資通 安全研究院、中華電信針對「新型態冒名釣魚詐騙猖獗現狀之檢討與未來防治規劃」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二、審查委員陳以信等16 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41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