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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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10時)今天我們打詐國家隊所有的部會都有來嗎?我今天想請數位發展部、衛生福利部、交通部、教育部、經濟部、文化部、通傳會這7個部會上備詢臺,應該有一些部會不在現場,我現在還不要求法務部上臺,等一下再請法務部上臺。我為什麼要特別請這7個部會?現場可能只有3個部會,有4個部會不在嗎?今天金管會有人來嗎?我今天為什麼會特別請這些部會上臺?下次許召委可能還要再排一個專案報告,然後請更多的部會來備詢,因為我們對於詐騙真的是深惡痛絕,重點是要怎麼樣來防制,我們雖然有成立國家隊,但是國家隊的效率是一個問題,剛剛趙正宇委員說詐騙集團比我們還厲害,速度、效率都比我們更好,所以我們防不勝防,政府在人民的眼中看起來好像完全束手無策。在3月13日內政部警政署罕見地發了一個新聞稿,標題是:蝦皮、旋轉拍賣平台的用戶淪為釣魚網站攻擊目標,刑事局提醒民眾網路交易應多小心。那刑事局在提醒什麼?在這個新聞稿裡面有一段話─統計111年6月至112年2月為止,已函送數位發展部、衛生福利部、交通部、教育部、經濟部、文化部、通傳會等7部會共計上百家疑似外洩個資之電商,但發動行政檢查要求改善者僅約占少數1成,且近1年來均無裁罰紀錄,對於罔顧資安之不肖電商業者並沒有約束力。這是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在3月13日公開發出的新聞稿,這則新聞稿指出,這些部會在收到公文之後有發動行政檢查要求改善者只有一成而已,而且在這一年來都沒有相關的裁罰紀錄,所以我想請被點名到的各個部會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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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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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謝謝委員讓我們有機會說明,關於你剛剛所提到的,如果有具體事證,我們就會發動行政調查,但是依目前個資法的架構,在我們調查完之後讓它改善,它不改善我們才能處罰鍰,不能說我們一調查就立刻處罰鍰,這是目前個資法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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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那我們怎麼改善啊?你說目前依個資法的情況是這樣,那你的意思是說刑事警察局這個新聞稿是講空話、講廢話,指責你們也是不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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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應該是說有約束力,這個約束力是我們的資安院在進行行政調查之後,會很具體說它必須導入零信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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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你會後可不可以把資安院進行行政調查之後的結果給我?就像我剛剛講的,這個新聞稿是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發的,他們已經函送了那麼多有關外洩個資的不肖電商名單,甚至個案,都有正式發公文。我要請唐鳳部長責成資安院告訴我以下幾點,第一,你們收到多少內政部警政署正式通告的公文;第二,通報疑似個資外洩的不肖電商有哪幾家;第三,你們對這幾家怎麼樣進行行政檢查、怎麼樣去裁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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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我在會後會請資安院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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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好,我會等你們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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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這裡面有很多是在資安院掛牌之前的,我們也會請產業署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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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不管有沒有掛牌,重點是他們有函請權責單位去查處嘛!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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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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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接著請NCC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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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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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對於所謂的電商,網路電商以往是經濟部負責,我們負責的是廣播電視裡面的購物頻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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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購物頻道也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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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也曾經有裁處過購物頻道,但是可能不在這一次移送的範圍,在購物頻道裡面,我記得有因為個資外洩裁處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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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你記得有裁處過,裁處過幾次?裁處得夠不夠重?能不能讓它有所警惕?能不能馬上、迅速改善其資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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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因為目前適用的法律都比較舊,所以裁處的金額都不是很高,還有一個是改正義務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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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所以我們除了要修個資法,也希望再修正其他的法律提高罰則,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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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相關法規很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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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所以請NCC會後告訴我,內政部警政署這一年多來函送的公文有幾件?函送的個案有幾件?進行行政裁罰的又有幾件,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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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好,我們再處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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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還有誰可以回答我?其他部會都不在現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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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好像都不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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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好像都不在,對不對?內政部警政署有沒有人在現場?請上台。為什麼我會特別找出這個新聞稿,因為在相關的媒體報導裡面提到這是非常罕見的,甚至有人直指這是第一次內政部警政署點名各部會對於外洩個資的不肖電商平臺,嚴重指責其他部會是沒有作為的,你知道這件事嗎?我希望你回去查清楚,刑事局對於這個新聞稿裡面所指稱的內容,第一個,到底是什麼?第二個,有多少個案?第三個,這些行政部門發動行政檢查要求改善者只占少數一成,而且近一年來毫無裁罰紀錄,所以各個部會對於罔顧資安之不肖電商業者是沒有約束力,它直指政府對於這些不肖電商是沒有約束力,是沒有辦法裁罰的。你知道這件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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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副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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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局長壬聰:委員好。我知道,從去年6月到今年3月為止,刑事局發現個資外洩的電商總共有104家,我們分別移送相關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誠如剛才長官所說的,因為個資法的處理需要限期改善的時間比較冗長,相關部會在行政檢查之後,到裁罰中間的過程會比較長一點,所以在這一年裡面各部會是沒有裁罰的紀錄,以上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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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委員欣純:你們都說是個資法的問題,要給予改善的時間,第一個,你們要以最快的速度來修正個資法。第二個,對於裁罰的加重也是必要的。第三個,要求改善時間的期程要縮短,對不對?按照你這樣的說法,難怪民眾對政府成立打詐國家隊沒有信心,光是這些程序和跨局科室、跨部會的往返,加上還要給它改善的時間,而且所謂的行政查處、行政調查、行政裁罰完全都沒有紀錄,完全都沒有用,當然就沒有約束力,電商當然也就不理你,也不管政府如何要求,是不是?我覺得這個作法非常不對,我希望你們用最快的速度,第一個來改善;第二個來修法;第三個,行政調查不要只基於現在的法令是怎麼樣,你們應拿出該有的行政作為,如果你們的態度沒有拿出來,人民對政府打詐的信心就不夠,才會造成現在詐騙越來越猖獗,大家一起努力,好不好?拜託!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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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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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局長壬聰: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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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委員真是語重心長,等一下陳素月委員質詢完之後休息10分鐘。 |
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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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3-5 |
speakers | ["許智傑","陳椒華","洪孟楷","李昆澤","趙正宇","何欣純","邱顯智","陳素月","林俊憲","陳歐珀","魯明哲","游毓蘭","李貴敏","蔡培慧","廖婉汝","王鴻薇","劉世芳","高嘉瑜","賴香伶","郭國文","劉櫂豪","張其祿","傅崐萁","陳琬惠","吳欣盈","邱臣遠"] |
page_start | 403 |
meetingDate | ["2023-04-10"] |
gazette_id | 1124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41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發展部、法務部、內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資通 安全研究院、中華電信針對「新型態冒名釣魚詐騙猖獗現狀之檢討與未來防治規劃」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二、審查委員陳以信等16 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41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