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234

發言片段: 0
萬委員美玲:(10時18分)主席今天又再度排跟霸凌有關係的議題,顯見現在的霸凌事件在大家看來都是非常重要,我記得在上一次本席有就所謂霸凌黑數跟部長做過討論,當時您有一些誤解,我必須要講說,我們很擔心,現在整個校園現場裡面,有一些案件我們解釋為黑數,可能是因為案件沒有成立且背後還有一些隱情,或者他不知道如何去做申訴或說明,這一些可能都是存在的黑數,所以今天本席在開頭要先跟您提一下,在這個部分我覺得我們要再加強注意。部長,曾經有人說過,有人是用童年去療癒一生,但也有人是用一生去療癒童年。您知道這個話的意思嗎?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發言片段: 2
潘部長文忠:很有可能他在童年的遭遇對他來講會有正反的影響。
發言片段: 3
萬委員美玲:是的,如果他在童年的時期,是很健康、很正向、很快樂的,他可以用這些童年的記憶和經歷在未來的一生走的非常陽光,相反的,如果在童年時被霸凌了,他未來可能用一生的時間都未必能療癒童年的陰影,所以我們一定要去正視這個問題。今天我們有些委員提出來,但並沒有聽到部長有一個明確的回應,我們看到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三條的部分有提到,霸凌是持續性的行為,今天大家也都一直討論,到底什麼叫做持續性的行為?我們常常把非持續的行為定義為是校園偏差,或者其他的狀況等等,可是我們必須知道,有一些行為可能一次,就會在孩子的心裡面烙下很深的陰影。
本席舉個例子,今天我們討論的除了生對生之外,也討論師對生,以下一個例子是我親身處理過的一個案件,部長來評斷看看這算不算是一種霸凌。曾經在我們桃園一間國中裡有一個孩子領有手冊,算是身心障礙的孩子,自然比較躁動一點。老師經過一個學期,都沒有辦法把他處理得很好,大概也是身心俱疲,於是他不管是交由或是放任班級代表,他把那堂課讓給了班級代表,發了一張A4大小的紙給全班同學,並說你們一起寫下這個孩子對你們做過什麼騷擾的事件,這樣我們才有憑據可以跟民意代表說請他轉學。部長,這算不算是一種霸凌?
發言片段: 4
潘部長文忠:這絕對是不當的處置方式,至於算是霸凌或不當的管教,可能需要再更深入的瞭解,但如果如委員所敘述的,這方面我覺得這是不當的。其實在我們很多的輔導協助方面,當老師遭遇到已經沒有辦法處理時,應該是要求援的,而不是透過其他周邊的同儕去對待這個孩子,這是不當的。
發言片段: 5
萬委員美玲:請問部長,這個怎麼去判斷它是霸凌還不是霸凌?
發言片段: 6
潘部長文忠:委員,我沒有辦法用這樣去判斷,這些都應該要有一個小組,詳細的去釐清再做判斷,這樣比較……
發言片段: 7
萬委員美玲:很好。部長,當時我們在處理時,各個階層處理的人也都說這個還要再看情況,我們才能來判斷,事實上,我們很多的案子都是這樣的。我們當然知道它有一定的難度與困難,也希望不要冤枉事情的真實性,但是我們也不要輕忽了被霸凌者的權益,可是往往就在這兩者的抉擇之中,我們其實忽略了這一個霸凌者所受到的傷害,所以我們才會看到常常有很多的憾事發生。
我們今天提到,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在「持續性」這個部分,本席真的覺得滿有意見的,或許我們不能為了某次一個小小的插曲或是意外把它界定為霸凌、把事件擴大,可是我們也不能輕忽。所以本席要求,這個部分是不是會後部裡面應該來討論一下,到底什麼界定叫「持續性」?而如果非持續性是偏差行為,要怎麼去界定?每一種界定的樣態跟樣貌,我給部長一點時間,希望會後能有一個更清楚的準則出來,讓第一線的大家可以有個依循,這做得到嗎?
發言片段: 8
潘部長文忠:今天的報告我也特別提到,委員都很積極參與,因為委員對校務教育的現場也瞭解,當時我們在修教師法針對這個談得很細,談到幾乎快列出怎麼操作案子。當然從這次準則的修正,到去年兩個條例的修改都會面對執行面,所以今天講到……
發言片段: 9
萬委員美玲:部長,這個我理解,因為過程我們都知道啦……
發言片段: 10
潘部長文忠:我們持續在蒐集教育現場的霸凌個案或縣市處理的機制,綜整後會來處理。
發言片段: 11
萬委員美玲:好,我希望針對「持續性」這件事情,我們可以再多加思考,好不好?
發言片段: 12
潘部長文忠:好。
發言片段: 13
萬委員美玲:再來我們看到,霸凌事件其實不管成案與否,我覺得後續最重要就是在於輔導和追蹤,其實在2019年的時候,我想部長應該記憶猶新。當時也有一個國二的學生疑似遭到霸凌,然後就跳樓輕生了,我記得在當日還是次日,部長臉書上面發表一篇表示痛心的文章,我可以讓您再看一下,你說不要讓任何一個孩子,因為任何的原因受到歧視與霸凌,這是教育部與全體教育工作者最重要的責任。但是2019年到現在已經4年的時間了,還是不斷的發生,所以我們必須要回頭去檢討,到底應該要做什麼?除了看到冷冰冰的數字之外,我們有沒有去追蹤、輔導?部長,我們有沒有定期調查所謂霸凌的加害人,他們有沒有再犯的情形?有沒有去追蹤我們所謂的偏差行為,後續有沒有升級成為霸凌?這些追蹤我們有沒有做?
發言片段: 14
潘部長文忠:當然教育部一定要跟地方政府教育局處一起努力,因為才能把整個力量擴大,至於教育部為什麼會開始與督導縣市一起來做?其實我們有一個動作,把它列為中央對地方一個很重要的……
發言片段: 15
萬委員美玲:所以請教一下部長,部裡面或者就你瞭解督導的地方政府,都有做嗎?
發言片段: 16
潘部長文忠:重點我們一定會做。像這次彭署長親自督導的幾個近期的個案,不只是交代他們說什麼時候要做完,甚至指導整個處理的程序,但是對一般個案這部分我們還要再努力。
發言片段: 17
萬委員美玲:對於署長的督導,我們當然是很信任也很放心啦,但是呢……
發言片段: 18
潘部長文忠:他會天天打電話耶!
發言片段: 19
萬委員美玲:我相信他非常認真,但是我認為針對幾個個案,或者大家關注的案子來做,其實是不夠的。本席真的要提醒你,針對校園裡面霸凌案件的追蹤跟輔導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希望能夠有系統的,不管是我們部裡面應該自己追蹤輔導,或是各縣市教育局應該做的,在這方面,我們必須加強。
至於講到追蹤跟輔導,我特別要提個一個數字,這是過去我們在教文委員會也討論過的議題,監察院其實在110年時有針對青少年自殺防治提出調查報告,當時指出在107到108年,統計資料顯示自殺身亡的個案當中,其實有近七成沒有接觸過校內輔導資源。那時我們在討論這個數字的時候覺得也很驚訝、也很痛心啦!到現在112年了,這樣的狀況這幾年有改善嗎?
發言片段: 20
潘部長文忠:就我們學生這些情緒和自傷、自殺的情況來說,從數據上我講真話,我自己是非常非常的擔心,所以對於這次不管增加輔導的人力,尤其是這次學生輔導法的修法,回應剛才委員的這個說法,包含對大專校院專業輔導人員的比例,原來是1比1,200,我認為是還沒有辦法去做到我們要做的目標,所以我把它下修成1比900,這是指在大學校院中。因為國中、小,即高中以下,原來就有學生輔導法要分幾年落實,而目前已經補了輔導教師大概將近五千位,然後專輔人員大概有六百多位,我想這方面……
發言片段: 21
萬委員美玲:不過,部長提到專輔人員六百多位,我們知道事實上本來計畫應聘就要到八百,對不對?但是應聘八百,這八百人其實也是不夠的,所以連應聘我們都沒辦法達標,現在只有633位。我覺得應該要趕快追上進度,什麼原因沒有辦法足額聘用專輔人員,我覺得這個要討論一下,至於我們有什麼辦法去協助各縣市教育局趕快把它做好?
發言片段: 22
潘部長文忠:這部分因為經費都來自中央的協助,有幾個縣市我會再請國教署跟學特司一起來協助,我覺得那是一個基礎的、很重要的專業協助人力。
發言片段: 23
萬委員美玲:部長看一下這個數據,我們能夠趕快補齊應該全面把它補齊,否則你看像新北市、桃園市,其實落差是滿大的,在原本應聘上面其實就已經不太夠用了,何況還聘不足,全面看下來大家都是不夠的。我剛剛提到像新北落差也滿大、桃園落差也滿大,我們希望儘速補足,這要多久可以做到呢?
發言片段: 24
潘部長文忠:這個我們儘快跟縣市一起做,因為就是這些縣市過去有反映一些問題,我們現在是逐個縣市跟局處來做盤點,因為經費已經不是問題,至於在聘用的部分,我會請國教署跟學特司協助縣市在這方面補足專輔的人員,因為輔導教師在整體上是比較到位的。
發言片段: 25
萬委員美玲:要循序漸進,但是要積極地來作為,我們不希望以後又看到令人痛心的發文,個案一個個的發生,希望下次再看到發文時,是一次、又一次有一些成績出來跟我們做報告跟說明,這樣是我們比較樂見的。
發言片段: 26
潘部長文忠:這幾年我一直都謝謝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委員,其實這幾個修法都很困難,委員自己也知道,但是是教育部應該要面對的。能夠在短短幾年內完成,其實這是打下一個重要的基礎,如果這些人員沒有一定的法規來支持,後面我們其實不好處理。今天早上幾位委員都指教我們到位的事情,教育部會持續的把意見整理後,在措施方面我們再來精進。
發言片段: 27
萬委員美玲:好,謝謝。
發言片段: 28
主席:請鄭委員麗文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438
meet_id 委員會-10-7-22-8
speakers ["張其祿","陳培瑜","黃國書","陳秀寳","張廖萬堅","萬美玲","鄭麗文","林宜瑾","吳思瑤","鄭正鈐","高金素梅","陳靜敏","范雲","游毓蘭","王婉諭","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林靜儀","高嘉瑜","陳琬惠","賴香伶","陳椒華"]
page_start 379
meetingDate ["2023-04-10"]
gazette_id 1123901
agenda_lcidc_ids ["1123901_00007"]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針對校園霸凌事件應如何落實防範及處置,並建立公正機制及淘 汰不適任人員之相關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39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