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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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10時30分)部長好。大家對這個議題很關心,就是因為近來校園霸凌事件一直不斷地浮上新聞版面,引起大家高度的關注,而且現在校園霸凌的狀況,似乎越來越普遍也越來越嚴重。第一個,教育部所頒訂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中關於霸凌的定義,剛剛萬委員也有提到,簡單來講,比如說,如果你只是被同學痛毆了一頓,還有你每天都被同學在網路上或是在你的面前羞辱你,這時只有每天被羞辱才能構成霸凌,如果你只是被打了一頓,不能構成霸凌,因為在我們霸凌的定義上,必須要「持續」,為什麼要持續呢?要持續多久呢?我們現在就逐一來看,也希望部長回去後能夠重新檢討其定義。
什麼叫做校園霸凌?比如說我剛剛講到的,就是必須要持續,可是就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的網頁來看,這裡面的內容都是教育部自己寫的,像網路霸凌這個部分很特別,上面提到因為網路種種的特性,所以網路霸凌更容易達成、造成的傷害更大,對此,教育部表示,通常單次不當的網路行為,就能夠達成反覆、長期跟被害的結果,所以網路霸凌很特別也很嚴重。因此,教育部自己也知道,就以網路霸凌本身來看,只要一次的網路霸凌,很可能就會造成長期的受害、心理的陰影等等,所以是不是應該思考一下,為什麼你們的準則裡頭必須要有「持續」二個字?這個東西是不是可以重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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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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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好。我想這幾個相關法案,對於學校校園發生的事件,確實是讓其有個法律的基礎,當時在界定的時候也是有所區隔的,但是在實務上,教育部近期也是一直都在蒐集相關的意見,包含今天早上多位委員,還有鄭委員都有提到,實務上應該怎麼樣做才能夠更符合實際的狀況,大家的目標都一致,都希望能夠真實的、確實的去處理這樣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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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所以希望能夠儘速修訂這些相關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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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會跟地方政府來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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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謝謝部長。
在此也提供部長參考,比如說日本,他們在上個世紀、1994年的時候,的確有把「持續」放進他們的定義裡頭,可是2006年的時候,日本的文科省就已經把「持續」拿掉了,所以希望你們也能夠快速的與時俱進;至於美國在定義上,他們是完全沒有強調必須要持續,所以這件事情,我們希望能夠快一點去做。
第二個,接下來要跟部長一起研究的是,因為我們現在校園霸凌是透過通報的方式,就過去這5年的通報數字來看,我們看到其增加的幅度還滿快的,可是在經過學校調查之後,確認的數字卻是非常的低,而且就比例上來講是越來越低。就數字上來看,從五百多件一直攀升到一千、一千五百甚至快要到兩千件,可是經過確認之後,都只有兩百多件而已,為什麼會這樣?學校在確認跟調查的過程中,會不會偏於過度嚴格?或是就像我們剛剛講的,我們的定義本身太過嚴格,使得通報的案件絕大多數都不能夠成立,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也應該檢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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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從委員所提的數據就可以理解,而這幾年的確是有這樣的反映,包括學生有時候可能有多種的考量,甚至有的還會用隱忍的方式,所以我們一直在努力,希望學生能夠把自己的遭遇呈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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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所以現在有兩個層面的問題,第一個,就是學生其實不太會去通報,就是部長現在講的,大部分可能不會去通報,理由有很多,有可能他覺得通報後情況會更嚴重,也有可能霸凌他的人更不爽,也有可能通報了以後,學校沒有辦法做有效的處理,這中間可能有很多的原因,可是我剛剛問的是,他已經通報了,可是校園的認定數字卻是如此嚴重的偏低,所以校方在認定這件事情上,可見得必須要重新做一個檢討跟修改,因為通報的數字已經偏低了,結果被學校認定是霸凌的數字又更低,就是我剛剛講的。
第二個,剛剛提到現在教育部採取的是校方、學校主動通報,而這個案件數已經完全沒有辦法反映真正的現況,部長應該也能夠理解,真正來通報的恐怕只是冰山的一角,所以我們看到美國、韓國等,他們採取的方式是主動進行普及的調查,而不只是被動的等待受害者來通報,然後再由校方去確認,因此,教育部是不是要重新檢討,就是對於校園霸凌的現況,恐怕要更積極主動去瞭解,包括反映現況跟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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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為什麼這幾年我們一直持續鼓勵要通報,也就是我們前面所討論的這個事項目前在進行中,其實教育部也有對學生做生活問卷的輔助調查,那個當然就是沒有具名,委員一定知道,通報為什麼要具名,就是希望接續要做處理,不會只是去了解狀況而已,剛才委員提到一點,我們也是會檢討的,就是在通報的作法上、處置上,還有法規方面我們已經有一些基礎了,所以在執行面如何能更落實、到位,我們會來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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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謝謝部長。但問題是,現在教育部所提供的校園霸凌數字是透過通報,但是衛福部曾做過「過去30天內,有沒有被霸凌?」的調查,兩者的數字是天差地別,如果是教育部所提供的數字,我們臺灣校園的發生率只有萬分之八點八,其中國中是萬分之十、國小是萬分之七;可是就衛福部的調查來看,兩者差了55倍,過去30天內有被霸凌的是百分之五點八,這是一個完全不一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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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在此跟您補充,為什麼教育部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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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當然是他要有通報,你們才能夠介入處理,這個我同意,但我的意思是說,對於校園霸凌狀況的普及,恐怕不是透過通報案件,因為很明顯的,這只是冰山的一角,但在現實當中,這樣嚴重或是日趨嚴重的校園霸凌現象,跟他來通報然後校方去處理的比率是拉得越來越大、距離越來越大,所以這個東西怎麼去拉近、怎麼去改善、怎麼去強化,變成教育部還有學校一個非常重要的課題,畢竟大家都知道,現在的霸凌會讓這些孩子一輩子留下陰影,在學習上出現重大的障礙,而且不是被霸凌的人,霸凌別人的孩子,非常有可能他的家庭跟學習都出現了問題,所以他才會把怒氣不當的發洩在別的同學身上,所以這個部分只是反映出教育部恐怕要用更大的資源、人力、經費來關注,重視日益嚴重的校園霸凌問題,因為如果只是通報的話,很明顯的,它完全不能夠反映出校園霸凌的嚴重狀況,所以我們希望教育部可以澈底的、一次的去進行檢討,包括怎麼樣能夠強化,像校方的部分,也有很多人擔心會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因為有很多霸凌方就是校方、就是老師,這時該怎麼辦呢?所以如何引入外面第三方專業人士的介入,恐怕教育部就必須把霸凌當作是一個非常主要的任務去面對它,這已不像過去好像是零星的或是很少發生的、少數的例子,現在已經是越來越普遍,我覺得這跟全世界整個社會、經濟、生活型態的發展都有很大的關係,所以希望教育部能夠更嚴肅的用更大的資源來面對這個問題,然後趕快改變這些已經過時的相關規定、規範,因為我看到有很多學生彼此霸凌的案件其實恐怕連校方跟老師都不知道要怎麼處理,甚至於校方跟老師都缺乏一定的EQ或處理的能力,連自己已經淪為霸凌學生的那一方都不自知,所以這些都需要教育部投注更大的資源跟人力去改善,這樣才有辦法看到明顯的效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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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我想委員剛才所提的都是在這幾年,真的都是在很近的時間,我一再的感謝委員會的委員,包括教師法的修法、條例的修改都是在這兩、三年的事情,那些都是在建立法制。委員剛才提到一些推動實務的方面,我想教育部一定會列為非常重要的教育政策跟議題,像學生輔導法的人力補充是在這些年投入進來,但是在知能這方面,我覺得這是一個關鍵,這樣才能做好更多的防範,我們會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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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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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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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2-8
speakers ["張其祿","陳培瑜","黃國書","陳秀寳","張廖萬堅","萬美玲","鄭麗文","林宜瑾","吳思瑤","鄭正鈐","高金素梅","陳靜敏","范雲","游毓蘭","王婉諭","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林靜儀","高嘉瑜","陳琬惠","賴香伶","陳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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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4-10"]
gazette_id 112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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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針對校園霸凌事件應如何落實防範及處置,並建立公正機制及淘 汰不適任人員之相關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39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