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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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11時9分)政次好,這是第一次在立法院跟您質詢互動。坦白說,對於召委今天安排的這個主題,我其實是有一點難過的,因為我上個會期擔任召委的時候也曾針對校園霸凌事件要求做專案報告,隔了幾個月之後竟又要再做一次專報,這就表示這個問題在校園中確實是很難處理,相信在教育現場的整個職場中,大家都很想解決這個問題,但這確實是有一點難。 |
今天教育部的整個報告幾乎是針對個案在處理,每個校園霸凌事件確實都有各自特殊的樣態,要從中找出一個通則也確實沒有那麼容易,因此先請教政次,在目前的校安通報體系中,是不是一定要得到校長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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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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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校長一定會知道,也要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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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校長要蓋章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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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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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校長如果不蓋章是不是就通報不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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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基本上我也當過校長,通常會授權學務主任去通報,那是可以在網路上直接通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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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被授權的學務主任就會通報了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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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通報後會列出一張單子,最後也會讓校長知道,代表已經通報了,但主任在通報前也會跟校長講,會通報這件案子,校長應該都會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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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我之所以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我看了整個校園安全事件通報作業流程圖,裡面並沒有一位真正的責任人,都只要求學校通報,但學校很抽象,學校裡面有好多老師和主任以及一位校長,所以我才會問要進行校安通報的時候,校長知道後有沒有可能不同意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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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基本上不會,因為通報責任人或義務通報者是學務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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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是學務主任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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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如果是性平通報的話,一般也是學務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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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都以學務主任為通報責任人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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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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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我特別要問的是,你們今天花了所有的時間在報告,立法院也針對某個特定的個案在討論的時候,我一直在想我們到底能從這個過程中得到什麼樣的教訓?能夠學習到什麼才能對以後有所幫助? |
我從新聞事件中看到了一件事,媒體說這個個案,學校的輔導主任有反映,但是校長沒理,所以就一直沒有通報。我想問更具體的問題是,針對你們花這麼多時間報告的這個個案,你們第一次接到通報的時間是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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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孩子自傷的時間是2月18日,我們在2月20日當天接獲校安通報並且諭知學校要趕快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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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也是在人走了、死了之後才通報的嘛!對不對?人還沒死的時候,我們所要做的其實是防範未然。我們的少子化這麼嚴重,對方還曾經是資優生,然後就走掉了,其中的管教顯然有著很大的問題。你在報告中也具體地講到,是在人死掉之後學校才通報的,那麼學校之前做了什麼? |
我之所以特別要問校園現場的問題,是因為我們對校園其實都很關切,也知道學校裡面很多老師、主任以及校長都有一定的責任感,可是我們也不能避免有些主任或校長不去盡這個責任,試問要如何防範這樣的事情產生?第二個狀態是,如果輔導老師反映了,校長沒有通報,請問我們該怎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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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通報的管道裡有好幾個軌道,第一個是1953,當事人、當事人家長、同學都能使用,每一年結算下來應該都有七百多通檢舉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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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一年才七百多通檢舉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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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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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一天有七百多通檢舉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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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一天平均是720通。教育部也有一個霸凌防制專區的留言系統,這是第二軌;第三軌是校園生活普查;第四軌是部長及署長的信箱,對此我們都非常重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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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OK,我覺得你剛才講到的1953是一定要大量宣導的。可以直接看到簡報上有統計數字的表格,我看教育部提供給衛福部的資料中有個「校園霸凌確認個案統計」的數字,從2013年1年788件到2021年總共是664件,感覺上數字是減少了,可是你們在講1953就是1天有700多通電話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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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1個月,平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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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1個月,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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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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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OK,次長,因為你剛剛講1天,現在是1個月700多通,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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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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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1年可能就近萬通,對不對?那我們整個確認的案件其實只有幾百件,這裡面到底有多少是黑數,或者有多少是學生或家長覺得被霸凌了或者被不當管教了,可是到最後整個在評議委員會之後都覺得是沒事,所以我覺得今天這個主題當中我也很想去瞭解,當我們在考量管教、不當管教和霸凌當中,它的界線要怎麼去分?因為今天你花這麼多的時間在做這個報告的時候,學校的主任、校長他們搞不好覺得這是一個管教事件,可是學生不覺得這是啊!他覺得這是被老師霸凌了,然後輔導主任去反映了,校長沒有反應,校長覺得沒事,學務主任也覺得沒事,結果人就這樣子走掉了。 |
我們到底從這個事件當中能夠反省到什麼?我們從制度上面要怎麼去做調整?怎麼去做修改?我覺得這是更重要的一件事情。我看這個報告的時候,坦白說,我覺得看不到太多前瞻的部分。我再具體問這個個案,我看到了另外一個事情,比方現在他的學務主任應該是被停職當中,對不對?因為教師法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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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停職3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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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被停職3個月當中,因為這裡面其實學務主任一直要他簽休學,要他轉學,他也不勝其擾,然後主任教官就罵他,就覺得他是偷竊的小偷,就是要栽贓他這個帽子,他也受不了。請問一下,因為教師法有規定,所以學務主任被停職,目前停職3個月,那麼所謂的學務創新人員、校安人員或者以前所謂教官這樣的角色他們會受到什麼樣子的對待?因為教師法裡面並沒有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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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於教官,我們有人評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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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就人評會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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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是,至於學務創新人員,因為他是依聘約來聘用的,有相關的專案會議,如果考丙,他就要離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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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考丙就離開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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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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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所以他基本上並沒有受到教師法相關的保障,所以在個案當中的主任教官已經被辭退了,是這樣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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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目前他們都調離現場,接受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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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調離現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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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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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還沒有被辭退,你說如果考績是丙,就不再續用,所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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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學務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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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是明年才會發生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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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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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考績到明年才會發生,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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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考績是比較輕的處分,如果光其去留,透過專案會議是可以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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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就可以馬上決定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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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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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OK。我想講的一個點,坦白說,因為我們碰到很多很多的陳情案,像我剛剛本來想問之前媒體報導的跆拳道館的問題,還有幼兒園裡面的問題,還有國中裡面的問題,這個照片就是被菜瓜布還是什麼之類的去摩擦他的臉,家長也受不了,另外就是在跆拳道館被打。我在想,像這麼多不同的案子,我們回到教育部統計的數字,它只有國小、國中、高職,我上個會期的時候是針對大專院校裡面發生的數位霸凌事件,因為現在霸凌的樣態非常的多,然後我剛剛舉例裡面有很多是在幼兒園裡面發生的,我們教育部對於幼兒園及大學有沒有相關的統計?所以這些數字都是不含大專、不含幼兒園的數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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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大學有另外的統計,幼兒園目前還沒有做詳細的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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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OK,因為我們現在收到很多的陳情案件,很多都是在幼兒園的階段,因為小朋友更小,他們可能也不太知道,尤其是對於保育員或者是老師的相關霸凌事件,我們希望這個部分也能夠特別的加以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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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謝謝委員的指教,其實根據兒少法,任何人不得對兒童施以身體上的虐待,這個是犯罪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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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是,所以我們希望教育部對這個部分也能夠特別去加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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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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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另外,針對跆拳道館的部分,其實本席在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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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那個發生在新竹的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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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是,所以我們一知道這個訊息的時候,馬上就行文到教育部,我想問的狀態是,新竹市政府他們反應相對快,他們社工3月10日收到報案之後就開始介入了,我們教育部感覺是比較慢的,當然因為家長當時有希望到3月22日才開始做社工的探視及報教育處,新竹市政府感覺在這個時間點當中是掌握得很好的,它其實不是發生在校園現場,它是發生在外頭的,等於是課後運動的一個場域,非校園當中的一個場域,我希望這個部分教育部也能夠多加去管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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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是,我們還有訂定一個運動場館教練的管理輔導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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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是,我們希望這個部分能夠很清楚的去做一個詳細的資料,再給本席一個完整的調查報告,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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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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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正鈐:好,謝謝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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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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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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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2-8 |
speakers | ["張其祿","陳培瑜","黃國書","陳秀寳","張廖萬堅","萬美玲","鄭麗文","林宜瑾","吳思瑤","鄭正鈐","高金素梅","陳靜敏","范雲","游毓蘭","王婉諭","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林靜儀","高嘉瑜","陳琬惠","賴香伶","陳椒華"] |
page_start | 379 |
meetingDate | ["2023-04-10"] |
gazette_id | 1123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901_00007"]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針對校園霸凌事件應如何落實防範及處置,並建立公正機制及淘 汰不適任人員之相關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3901_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