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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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11時32分)次長好。就像各位委員所提到的,今天會請教育部做專題報告是針對豐原高中同學發生的個案,學校、教育部如何因應再提出來做檢討,從109年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法以後,其實每個學校大概都有制定這樣的防範處置流程,從一開始的啟動,怎麼樣啟動,知悉了這件事情,到後面的開始受理、調查、處理等,大概每個學校都已經有這樣的處理流程出來,只是這樣的流程針對霸凌人是校長、老師,還是同學,應該都有個別specific的流程處置方式。今天會再請教育部來報告,一個很大的疑問就是這個流程是不是妥適?更重要的是,這樣的處置結果是不是符合社會的期待?我覺得這反而是今天我們請教育部再來說明的一個很大的疑問,譬如說,剛剛提到這樣的處置情況,很重要的第一個步驟是要啟動讓學校知道這件事,因為這件事,我看到該準則第九條規定,其實很可愛,前二項都是提到老師關心學生,但是對於豐原高中這件事,亦即校長跟老師對學生霸凌這件事,該規定第三項好像提到的就是,校長跟老師知不知道他做這件事情是不對的;在您的報告裡面也提到,在92年頒布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裡,對體罰、處罰跟管教有一定的說明,這個說明其實針對很明確的違法,包括在這個學生案例上面的誹謗,說他吸毒、說他偷竊,公然地搜身污辱,這些都是很明確的違法處罰的事證。在這樣的情況下,教育部現在啟動已經來不及了,且調查也是在學生身故後才開始,在調查過程中,我們看到3月27日教評會審議結果,只針對學務主任停聘3個月,其實這就是今天召開這個會議最主要的用意,對於其他6位同仁,次長覺得在這樣不符合社會期待的情況下,可以如何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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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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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謝謝委員指教,對於這個案子,我的切入點是從校長及主任教官等相關人員,就如委員剛才所指教的,因為他們自己在處理這樣的管教行為,卻落入霸凌的事項,這是最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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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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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我們在基層學校服務這麼多年,這樣的事情不可能沒有,還是會時常出現,所以我們用這樣的個案來省思,建立更縝密的霸凌防制,尤其是師對生的霸凌事件,這是我們感到最痛心,也最需要改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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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沒錯。
但我想請教次長的是,我們現在看到教評會只對於學務主任有停聘的懲處,其他的人員呢?如剛才所提到的教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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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教育部有教官的人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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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目前我們還沒看到,我們現在看到的就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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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因為地方政府目前正著手調查,調查結果一送上來,我們就會立即啟動人評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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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所以現在是先調離原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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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方便做客觀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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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不過如果只是針對教評會的結果作懲處,其實是不符合社會的期待。比如去年發生的事件,對學生打100下的巴掌,且社會局都已經認定這是不當對待,結果最後的結局,次長知道這件事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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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我有耳聞,這應該是新北市對於專審會的介入時機點其實還要更早、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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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對,就是專審會的結果現在大家都看到了,事實上專審會也要透過教評會結果送到專審會,現在要談論的是教評會的機制是否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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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教評會違法或不當處理,地方縣市政府教育局成立的專審會可以直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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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沒錯,但還是要有教評會的評斷結果送到專審會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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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專審會有一套評斷的客觀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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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教評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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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教評會是屬於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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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對,學校自己要先有教評會,由教評會判斷是否教學不利或是違反聘約,才能夠做處理。次長,以現在教評會的成員,你認為審查結果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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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如果是委員剛才所指的案例,這是屬於不當管教,校事會一通過之後,就可以直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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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就直接到教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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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教審會就可以直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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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沒錯。但有很多的情況,比如前陣子發生的性騷等問題,其實在教評會都很為人詬病,主要問題是教評會就是讓教師來做審查,教師的專業不足、人力不足、正當性不足、完成性不足,其實都會影響到教評會審查結果。目前對於學務主任的處分,是教評會的結果送出來,告訴我們要停聘,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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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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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所以教評會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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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這不是終局裁判,是因為必須要接受客觀調查,所以暫時停聘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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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沒錯,暫時而已。但如果從剛才提到的新北市的案例,看到從過去105年之前的案例,108年新的修法,在教審會有一個新的法案出來,但對於教評會,目前都還沒有處理的方式。
我們看到105年之前,教師總數24.8萬,就像剛才次長提到的,類似事件好像還是沒辦法完全消失,多少都還是可以聽到這些問題存在校園裡。而現在教師法的問題是,教師審查審議會的人數其實是有限制的、專業是有限制的,更重要的是教審會就是在教育局下面,可以來進行裁判的結果,但我們目前看到,即使33件是確認有霸凌的情況下,被終身解聘的只有1名,1年到4年不得聘任的只有6名;更大的問題是第十六條,學校不能夠聘任的,該學校還要拜託其他學校收這位不適任的教師,怎麼會是這樣的定義?學校都覺得這個人有問題了,還要去拜託其他學校收他,並且還要去隱藏他非常不適任的原因,所以其他學校才願意收他,這是很大的問題耶!
所以我請教育部承諾,要再去通盤檢討教師是不是有不適任的退場機制;更大的問題就是教評會,我真的很擔心教評會,現在的教評會都是同儕老師,讓老師自己去調查同事,我真的覺得這樣的客觀性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因此是否可以再討論一下,要再看一下教師法的教評會部分,至少在啟動上,能夠讓社會覺得真的有反映現在所看到的沉痾,以上是第一個。
第二個問題是,在您的報告中第二項就提到校園事件的處理,有校安的通報,學校也開始有很多的輔導介入,但在您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中,其實有提到很大一部分是要透過校內輔導;剛才有委員也提到,在校園輔導的部分,要啟動校園霸凌因應小組,很重要的是要有人去通報才能夠啟動,其實這是學校老師、校長,更重要的是同學要知道他被不當的管教,因此這是很大的一部分,必須仰賴學校的輔導機制,所以要去做這樣的教育宣導,才能夠有後面的啟動機制。但前一陣子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有來拜會,拜會過程中他們有反映一個很大的問題,現在所有的校內導師要負責發展性輔導的問題,而學校的專輔教師是24班才有一位,所以專輔教師的人力也不夠,因此在合作上是有困難的,在這樣的情況下,要進行介入性輔導、處遇性輔導,又要到衛生局的學輔中心,所以這些學輔中心的人員就要在各個學校間流動處理這個部分,造成很大的問題。且這些處遇性輔導人員是約聘僱,學輔中心的主任竟然可以不是專業背景出身,而教育局的學輔中心也不是一個正式編制,這就造成現在最大的困難。我們就以這個個案來說,就是因為沒有啟動,所以完全沒有辦法避免這樣的憾事,所以學校的輔導機制是需要被檢討的,學輔法是103年公布的,要不要考慮重新啟動修法?更重要的是人力配置的部分可不可以有所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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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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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3個月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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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有關剛才委員指教的兩件事,第一個是教評會的制度;第二個是學生輔導的相關專業人力提升,這個部分我們再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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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好,什麼時候會回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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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學生輔導法的部分,已經在行政院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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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放很久了,從107年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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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我們的目標是看能否今年上半會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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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我提醒你,已經從107年到現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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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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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主要負責的單位還是要積極主動一點,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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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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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好像還沒有回答報告什麼時候要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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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檢討報告在兩個月內給陳委員辦公室,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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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好,我們努力兩個月給委員一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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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謝謝。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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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范委員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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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akers ["張其祿","陳培瑜","黃國書","陳秀寳","張廖萬堅","萬美玲","鄭麗文","林宜瑾","吳思瑤","鄭正鈐","高金素梅","陳靜敏","范雲","游毓蘭","王婉諭","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林靜儀","高嘉瑜","陳琬惠","賴香伶","陳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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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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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針對校園霸凌事件應如何落實防範及處置,並建立公正機制及淘 汰不適任人員之相關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39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