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920
發言片段: 0 |
---|
劉委員建國:(11時58分)次長早。次長辛苦了,不過我看這個事情你會更辛苦。2月13日花蓮外役監一人脫逃;臺中外役監一人逾假未歸,自殺了;3月13日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到了新的八德外役監考察,同日下午,彰化監獄一名受刑人在自主監外作業時假借上廁所脫逃了;3月27日屏東看守所下午自主監外作業時搶車逃逸。上個禮拜我都有給次長看過這份資料了,也請教過次長。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蔡次長碧仲:委員早。有。 |
發言片段: 3 |
劉委員建國:在提供給次長這些訊息之後的當日下午,臺中外役監又再度發生受刑人未歸逃脫事件。不曉得法務部矯正署及所有的矯正機關是出了什麼問題。那天我特別提供次長這些訊息,當天又發生這件事情,這個是不是已經病入膏肓、迫在眉睫,次長必須要有一定程度的魄力和迅速的應變,才不至於再讓這種事情持續發生? |
我特別提過,這些受刑人都已經爭取到相對輕鬆的監外自主作業或外役監,他們為什麼還寧願冒著加重其刑的風險也要逃?而且他們離整個執行的時間期程已經快完畢了,有的可能剩下不到兩、三個月,有的當然還有一段時間,但是他們還有放假的時間。換一句台語來表達,他們實在不需要去下這種賭注,為什麼還是一直發生這種事情?而且,老實講,以這十來年來看,在我的印象中,最近是嚴重到不行了,已經不行了。 |
發言片段: 4 |
蔡次長碧仲:是。 |
發言片段: 5 |
劉委員建國:次長,我們今天就和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來召開這個聯席會議,最主要是要審查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以及帛琉的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等案。臺灣監獄脫逃的情況這麼嚴重,讓臺灣的司法和監獄的管理形象受到了很大的打擊。 |
發言片段: 6 |
蔡次長碧仲:是。跟委員報告,上一次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我就向委員承諾,我們馬上就交辦給矯正署。最起碼發生在臺中的事件,在29個小時以內就抓到了,經過我們上一次的教訓,對於那些僵化的規定而造成脫逃,已經是一個不幸的事件,結果再因為脫逃,造成社會治安的疑慮。所以上次我們已經修正,對於未來發生脫逃事件後,很快就會發布通緝,就是全臺的檢警機關及司法警察人員對於脫逃者可以有馬上緝獲的機會。所以有關臨檢機制要精進及探視的機制要強化等作為,我們會…… |
發言片段: 7 |
劉委員建國:次長,我知道你絕對會更積極,因為我知道你的行事風格與對事情的用心,不過我還是具體建議,是不是可以在一個禮拜內召集專家學者共組一個小組,做全盤檢視,看看到底是什麼地方出了問題,不然不應該這段時間頻繁到這種程度,好嗎? |
發言片段: 8 |
蔡次長碧仲:是。 |
發言片段: 9 |
劉委員建國:請讓我要求一下。 |
發言片段: 10 |
蔡次長碧仲:這一定的,應該的。 |
發言片段: 11 |
劉委員建國:好,謝謝,次長請回。因為時間有限,抱歉!部長,因為時間有限,所以我講快一點。中共對臺的圍臺軍演從8日到10日,這3天外交部應該都有在注意及密切關注? |
發言片段: 12 |
主席:請外交部吳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13 |
吳部長釗燮:對。 |
發言片段: 14 |
劉委員建國:我用一個最快的對比之旅,那一次裴洛西來臺是在去年的8月2日,外交部看到中國做這樣的飛彈射擊,馬上就發表了第189號新聞稿,而且很具體、很強硬地表達不滿及抗議。我現在不是在要求外交部每一次對中共軍演都做出這樣的表達,不過已經很離譜了。 |
昨天國防部公布最新的數據,本月8日上午6時到9日的上午6時,在24小時內共偵獲共機71架次,然後上午的6時到中午12時,在短短的6個小時中,又偵獲了58架次的共機,這恐怕破單日最多的架次了。我也不曉得為什麼外交部到現在都靜默?就是都沒有聲音。這有問題吧?難道要等到他的飛彈再射出來,你們才會再發表?對照去年裴洛西來臺時,和這一次總統在美國可以和現在的眾議長麥卡錫見面,中共又好像小孩子在鬧脾氣,那為什麼我們到現在連一點聲音都沒有? |
發言片段: 15 |
吳部長釗燮:沒有說連一點聲音都沒有。跟委員報告,我已經連續接受了5個國際媒體,而且是知名國際媒體的訪問,把臺灣的態度已經表達得非常清楚了。如果還要進一步表示的話,我們外交部是義不容辭。 |
發言片段: 16 |
劉委員建國:好,如果部長這麼講,我就沒有辦法再講下去了。但是部長接受媒體的採訪,代表國家表達強硬的立場,並對中共表達抗議,我想這是部長應該盡的責任。但是在公務體系裡面,在外交部的官網當中卻沒有看到任何的新聞稿,我覺得這個好像也串聯不起來,是不是有什麼地方出了什麼問題,還是你們有什麼樣的思考? |
發言片段: 17 |
吳部長釗燮:應該不會有問題,時間到了,外交部的態度一定會出來。 |
發言片段: 18 |
劉委員建國:不是!請部長看簡報的右邊,2023年4月6日的前後統統沒有提到這個事情,所以我今天才會透過這個質詢想要了解狀況。 |
發言片段: 19 |
吳部長釗燮:對,我們會出來。 |
發言片段: 20 |
劉委員建國:好,OK!謝謝!那就儘快,請部長辛苦一點。 |
發言片段: 21 |
吳部長釗燮:不會,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22 |
主席:已登記質詢的委員,除不在場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本日會議有林委員淑芬及張委員其祿提出書面質詢,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請相關機關以書面於2週內答復聯席會全體委員並副知聯席會。本日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2週內提供。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284 |
---|---|
meet_id | 聯席會議-10-7-35,36-1 |
speakers | ["蔡適應","林昶佐","林靜儀","江啟臣","吳斯懷","邱臣遠","劉世芳","馬文君","賴香伶","江永昌","何志偉","羅致政","趙天麟","謝衣鳯","王定宇","王鴻薇","楊瓊瓔","邱顯智","劉建國","林淑芬","張其祿","吳琪銘"] |
page_start | 103 |
meetingDate | ["2023-04-10"] |
gazette_id | 1123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9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刑事司法互助條約」 及「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聖文森及格瑞那丁政府移交受刑人條約」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 審議「中華民國(臺灣)政府與帛琉共和國政府刑事司法互助協定」案 |
agenda_id | 11239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