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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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11時23分)部長及各位首長好。針對今天的主題大家都講了很多,在此要接續剛才莊瑞雄委員所講的,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根據刑事警察局官網的新聞,最近這段時間破獲案件有一半左右都是詐騙案件。從刑事警察局的統計數據來看,最右邊那一欄的其他各類犯罪指標案件去年和今年相比所占的比例都下降,唯獨詐欺案件一枝獨秀,增加了20%,這也顯示出從疫情開始以來,國人不斷在反映詐騙犯罪的嚴重情形,而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有效的策略在進行。剛剛所說的是詐欺的刑事案件,我們從地檢署偵辦案件相關數據可以看得出來,事實上不但是詐欺案件在增加,尤其電信詐欺案件偵結人數的比例也是逐年在提高,110年已經達到所有詐欺罪比率的七成,也就是說,現在詐欺罪偵辦的重點就在於電信及網路詐欺。
剛剛莊瑞雄委員也提到刑事警察局的新聞稿,這是3月12日發布的,我覺得這當中有兩件事情是不同的,前面寫的是駭客以假冒蝦皮、旋轉拍賣等C2C交易平台網頁進行釣魚網站攻擊,但後面卻又講到個資外洩的問題。我希望大家不要打迷糊仗,其實這裡面有兩件不一樣的事情,解決策略也不一樣。事實上,後來這些平台有出來喊冤,他們說那些網頁都不是他們的網頁,而是有人冒充成大家一直在用的購物平台網頁,就好像我們等一下會講到的很多人在臉書上冒用名人的名義去設立專業存股廣告,其實那是冒用的,他們冒用之後來騙取民眾的個資,這是一種類型。第二種類型才是後面那段所講的,也就是有個資外洩的情形。
我們知道,詐騙要成功必須要有個資,這樣才能取信於人,所以防堵詐騙與個資保護兩者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一開始接受報案的時候,我們並不知道個資到底是怎麼洩漏出去的,有一種情形是我剛剛講的被釣魚網站或網頁詐騙,那是當事人自己被騙交出去的;另外一種就是這些平台業者沒有保護好自己手上所掌握的個資,所以就洩漏出去了。而洩漏出去的部分會涉及這些平台的社會責任,以及法律上有沒有課以它相關個資保護的責任與資安的投入。其實這兩件事情是不一樣的,所以不要發布這種新聞稿來讓大家大作文章,好像刑事警察局很無力,不知道怎麼辦案,所以推給其他部會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然後他們都不作為,我覺得這樣的說法是不對的,這兩件事情應該要分開來討論。所以我想先請部長或署長補充說明,針對第一種的釣魚情形,你們現在實務上有沒有管道可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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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黃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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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想釣魚大概是發送簡訊,這個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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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不是喔,我現在講的是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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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釣魚網站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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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對,我們現在要普發現金6,000元,官方都還沒有設立網站,就已經出現一堆這種網站在騙人,對不對?你們到底要怎麼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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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必須按連結並輸入個資,針對和政府部門有關的釣魚網站,我們可以用TWNIC來遮蔽,讓它90天都沒辦法運作,這方面有一個遮蔽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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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其實內政部的報告裡面有寫,這就是為什麼我要請NCC來說明的原因,也就是說,NCC的報告都只有在講電信面,難道網路面不歸你們管嗎?內政部的報告第10頁當中有提到,遏止詐騙的網頁刊登,用停止解析也就是DNS把它擋住就好了,請問這是你們的業務嗎?還是警察局會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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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翁副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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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報告委員,針對不實廣告內容,我們會就關鍵字進行研析,假使locate這個目標了,我們就會請TWNIC用DNS RPZ停止解析,這樣就可以把釣魚網站close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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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如果是網站,你可以這樣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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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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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如果是蘋果的iMessage,你們也有請蘋果公司去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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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我剛才有報告了,蘋果iMessage這部分,我們已經有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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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對,這個不用講,沒關係,我知道,你們都有寫了。還有一種情形是現在最大宗,而且我認為是你們現在無法可管的,就是利用臉書、社群平臺的自由度,你們也管不了,所以他們就在上面大騙特騙,像這一種你們現在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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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其實Apple升級為iOS16之後,就可以處理這個AI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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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我不是在跟你講那個,你不要再講蘋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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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數位平臺的部分,其實我們現在正在推動多方利害關係人的會議,透過多方利害關係人會議的決議、共識,成為一種例示的框架,數位平臺業者就會對這些違法的廣告內容予以下架,其實我們跟數發部、金管會都一起在推動,就是要透過網路治理、多方利害關係人的會議形成共識,變成一個例示框架以後,透過各個部會跟這些數位平臺有一個綠色通道,這樣子來處理。我們現在跟金管會、數發部一起在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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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這個到底是你們主管,還是數發部主管?在你們的打詐國家隊裡面,到底誰主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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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在網際網路上面的內容分工是各部會一起按照它的作用法去推動。網際網路虛擬世界的規範是對應到實體世界,大家一起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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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我現在沒有問那麼複雜,我現在只問一件事情,就是關於詐騙的部分。照你這樣講,關於詐騙的部分,誰負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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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這個部分是由羅政委在整個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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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我們民眾如果遇到、看到有這樣網頁的時候,是投訴給羅政委嗎?還是要找誰來報案,希望趕快把這個詐騙的網頁下架?找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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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165都可以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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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報案之後,哪個機關會主責來處理、通知這些網路平臺業者?機制建立由誰來主責?誰來執行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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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165就會去通知網路平臺、電商平臺、甚至電信業者,現在都有一定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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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署長,你們的報告有寫你們從111年11月10日到今年3月20日為止,下架了2萬2,838則的詐騙貼文,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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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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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這個機制到底怎麼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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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關於這個機制,比方除了民眾報案,我們有要求警察上網去瀏覽,如果發現有假投資貼文的時候,會透過165、刑事局來通報平臺業者,比方Meta或Google,他們審查以後就馬上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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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所以是有人報案,你們才做?還是你們現在協調的機制裡面可以請臉書或者主要的社群平臺業者自己要去建立這樣的機制?不是等到有人受害去報案,他們才要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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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有兩個管道,一個是主動來搜尋,第二個是受理報案、接到這個訊息以後,我們馬上通報、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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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我們還沒有感受到你們有在做這件事情,網路上還是到處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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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林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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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來跟委員補充,現況是採取像剛剛NCC及警政署講的,巡查後發現有詐騙的連結或者網頁就加以舉報。Meta目前配合得非常好,大概1天內就可以把它下架;Google的部分,我們要努力,這部分是現在我們的做法。未來的做法1.5是怎麼樣?1.5就要做源頭的打擊及管理,也就是它在刊登投資或求職廣告的時候,應該要做篩選及過濾,比如像它有一些廣告要刊登的話,其實他們有一個機制可以把它篩檢掉。當然,最終是希望要做實名制,也就是刊登投資廣告的人的身分必須被確認才可以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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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好,謝謝。我剛剛一直在問到底這個機制怎麼建立?功能是什麼?我們要知道到底是誰在負責,而不是行政院有一個打詐國家隊,結果這件事情問不出來到底是誰在負責,對不對?剛剛部長這樣子回答就很清楚,但是我不知道這是不是內政部在負責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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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現在內政部是幕僚單位。剛剛你提到的部分跟數發部、NCC還有我們都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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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都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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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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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據我瞭解,這個還是從iWIN這個機制去做。我們之前要推對網路平臺業者課責的法源沒有成功,所以我也想要講清楚,譬如我為什麼會問主管機關是誰,因為我看到金管會的新聞提到特別針對金融投資的詐騙召開會議,可是難道這樣就可以說金管會要負責建立這個機制嗎?不是嘛!因為這是一個通案,不管是哪一種詐騙,只要是透過網路這個通路,我們就要把這條路堵起來。我剛剛為什麼一直問NCC?因為之前對於網路平臺的監理及課責,我們有幾次修法的爭議,到最後沒有去推動,但是難道我們就不做了嗎?就像你講的,網路世界跟實體是連結在一起的,實體世界不應該發生的犯罪或侵害別人權益的行為,網路世界也不應該容許它發生,對不對?所以應該還是要請相關部會不管在打詐也好,或是防堵兒少權益受侵害、性交易等等,應該都要樹立正確的概念,不是因為在網路上、網路平臺上,言論自由就大過於在實體上,事實上還是應該要遵守法令的規定。所以應該對於網路平臺業者給予適當的課責,而不是每次都說跟他們溝通、拜託他們下架。他們有一定的責任耶!不是放任他們去替我們國家決定哪些事情可以存在、哪些事情不能存在。NCC作為監理的機關,如果認為這件事情需要做,我希望你們還是要具體地研議一個規則出來,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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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對網路平臺的課責及義務的部分加以立法需要再凝聚社會的共識,但是就網路投資詐騙的部分,應該是上個禮拜羅政委也有召開會議,可能會對這種投資詐騙廣告從金融消費保護法去切入,這個已經很明確了。另外,針對委員講到的,未來我們會從iWIN的兒少保護法擴大版來推動網際網路平臺的規則、義務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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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人民期待的是國家在這件事情上面應該要有具有強制力的作為,才能夠被信任,但是我們現在一直在規避這件事情。今天如果母法不敢定,把它分散在各個子法裡面,然後說是分散式立法,到時候遇到的社會阻力是一樣的,所以我認為主管機關要有guts、要有清楚的腦袋、要把這件事情講清楚,不是在網路上就要放任及包庇這些犯罪行為。要有效地打擊這些犯罪,本來就需要這些平臺業者負起社會責任,我覺得應該要講清楚。未來在推這些政策的時候一定都會跟你們有關,就算是分散式立法,比如針對金融立法好了,除了金管會之外,我相信NCC及數發部也不能置身事外,所以你們在這個面向上的論述要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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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副主任委員柏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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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世杰: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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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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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15-9
speakers ["陳玉珍","李德維","羅美玲","游毓蘭","陳琬惠","鄭天財Sra Kacaw","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張宏陸","莊瑞雄","黃世杰","王美惠","賴品妤","林文瑞","林德福","洪孟楷","王鴻薇","楊瓊瓔","邱顯智","劉世芳","邱志偉","湯蕙禎","張其祿","廖婉汝"]
page_start 161
meetingDate ["2023-04-10"]
gazette_id 1124101
agenda_lcidc_ids ["11241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內政部部長、移民署署長、警政署署長、海巡署署長、法務部次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副 主任委員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就「近來不法偷渡集團橫行、新興黑道幫派崛起及詐 騙案件猖獗,導致民心不安之各部會相關措施檢討與精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41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