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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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櫂豪:(12時36分)部長好!對這個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大家都有很大的期待,你們的組織法裡面規定的主要任務有9項,第10項則是其他發展數位事項,這9項中包括了數位經濟相關產業政策、法規的制定以及數位基礎建設整體之規劃、推動及管理等等,這些其實都是大方向,新的業務當然沒有問題,但有些業務是從NCC或是經濟部移撥過來的,所以很多細節包括管理項目當然會跟相關的部會有一段磨合期,比如基礎建設,請問你們對數位基礎建設的整體規劃有沒有一個策略或發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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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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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委員好!有的,就是在社會發展方面會確保寬頻作為人權,特別是在應變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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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櫂豪:在推廣數位人權這部分,你們跟以前的NCC有很大的不一樣,以前NCC有北中南各地的監理處,他有人手,數位發展部則是全部集中在台北,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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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資安院在台南沙崙也有院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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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櫂豪:以前NCC行之有年的包括普及基金辦理的普及光纖建設這部分現在也移撥到數位發展部,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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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對,但這部分出資和執行的都是電信業者,而電信業者是在全國各地都有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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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櫂豪:本席的意思是以前NCC在執行這件業務上,坦白說是非常迅速的,我們無論是跟委員、處長或副主委聯絡,他們可以協調業者來處理這件事情,相對於你們現在處理這件事情的速度上,他們是迅速很多的。本席的想法是現在數位發展部所列的法定責任跟職務中包括數位的基礎建設等等,其實就台灣來講,如果我們將數位的基礎建設想像成是最後一哩路的話,那麼這個最後一哩路絕對是在都市以外的地區,NCC過去在這部分有很大的一個經驗,現在業務已經移撥了,所以本席要求部長應該要在這部分多去整合或是設法吸收這樣的一個經驗,如果你們在推動一段時間後真的人手不夠有一些困難時,本席認為回歸給NCC做也沒有關係,NCC以前就做得順順的,本席不知道你們在討論時為什麼會將這個業務撥給數位發展部,坦白講我實在有點不解,NCC把這件事情做得很好,你們有經驗、電信業者也有經驗、地方政府也有經驗,有經費又懂行政管理什麼的,怎麼你們在討論的時候會無端端地將這個業務撥給數位發展部?然後你們又說是電信業者執行什麼的,實際上就是你們在地方上沒有人力啦!如果你們要為此去招人,何不乾脆交給NCC做就好?但是你們有這樣的企圖心,現在業務也已經移撥了,你們也做了一段時間,但是數位基礎建設的最後一哩路真的都是在城市以外的地區,所以現在無論是叫做地方創生、振興地方產業或是社區總體營造,我們就是要給予鼓勵,包括昨天賴副總統去新竹參訪時,他也鼓勵說年輕人要回鄉,可以陪家人、可以創業,我們當然不是叫年輕人一定要回鄉,而是要營造一個環境,讓想要回鄉的年輕人是可以發展他的事業的,而發展事業一定要透過網路,NCC在這部分已經努力很久,本席並不是要挑起你們兩個部會的矛盾,只是想不通你們在討論這件事的時候為什麼要做這樣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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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我們很感謝立法院讓我們設置數位產業署,那數位產業署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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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櫂豪:本席也沒有要你們業務剛移撥又撥回來的意思,但會觀察跟考察你們這段時間到底做得好不好。舉例來說,你們今天在審核113年的數位基金裡的名單,將本席建議原本今年要做的台東泰安村列在113年裡,在尚未移撥之前,NCC已經現場會勘過,說112年會做,之後移撥給你們,結果你們考察完說113年才要做。本席的意思是業務已經移撥就算了,但是經過一年或者一段時間後,若你們真的人力有所不足的話,本席覺得面對這件事情該做出決定,因為對民眾來講這些單位都是政府,不會管以前是由NCC或中華電信現在改由數發部負責,只是大家對數發部有一定的期待跟願景,你們有能力做就努力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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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因為在此之前主要是用固網光纖的方式來達成,所以會有委員剛剛講的順序的問題,我們現在正在檢討普及服務是不是可以改成包含衛星在內的行動方式來達成,甚至包含產業署這邊一些公益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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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櫂豪:業務已經移撥了,我們也期待你們把它做好,本席只是提出你們現在面對的跟移撥之後面對的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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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謝謝委員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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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櫂豪:前些時候你們也在發展一項雲市集,如果本席記得沒錯,以前這個應該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業務,我不是說反對你們做這件事,但如果成立數發部做的還是同樣的輔導業者設立平台網站等等,我不是說這個不重要,而是認為數發部應該看到更深層的、更結構性的商業問題。以本席面對的、接觸到的這些中小業者,除非年紀真的大一點的有困難之外,大部分年輕人要上平台或上網大概都沒有問題,但是以台東為例,大家最常反映的一件事是無論是訂房平台還是外送平台,佣金都很高,本席覺得這就是數發部要做的事情,但我不是叫你自己去創立一個商業模式,因為坦白講我們是政府,與民間相較,我們的立基點會比較不一樣,數發部可以有這樣的規劃,跟地方政府或公益團體合作,目標不是要讓這些平台業者倒閉,而是給這些廠商另外一種選擇,讓他有相對比較便宜、低廉的上架費用、佣金費用。如果你們這樣做了,大家會給你們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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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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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櫂豪:不過這個一定要靠地方政府,我覺得大都會要這樣做大概很難,因為大都會的商業競爭非常激烈,你們可以挑一個像台東這樣人口比較少一點但是可以實現這樣一件事的地方試行,讓這些消費者也好、業者也好,多一個選擇,也許這不像商業平台,但讓客戶可以有一個另外的選擇,本席希望這部分你們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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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簡報上面有寫到除了公司型態之外,我們對於地方創生的、有註冊的社會創新組織都會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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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櫂豪:我知道,只是因為我們對你們這個剛成立的部會有期待,希望你們能把這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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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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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劉委員櫂豪代):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陳委員琬惠、李委員德維、邱委員臣遠、廖委員國棟、王委員美惠、鄭委員正鈐、張委員其祿、湯委員蕙禎、邱委員志偉、林委員德福、張委員宏陸、蔡委員易餘及鍾委員佳濱均不在場。
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做以下決定:第一、報告及詢答完畢;第二、委員張其祿、傅崐萁、陳琬惠、吳欣盈、邱臣遠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第三、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通傳會、數位部及其他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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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3-5
speakers ["許智傑","陳椒華","洪孟楷","李昆澤","趙正宇","何欣純","邱顯智","陳素月","林俊憲","陳歐珀","魯明哲","游毓蘭","李貴敏","蔡培慧","廖婉汝","王鴻薇","劉世芳","高嘉瑜","賴香伶","郭國文","劉櫂豪","張其祿","傅崐萁","陳琬惠","吳欣盈","邱臣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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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4-10"]
gazette_id 1124101
agenda_lcidc_ids ["11241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數位發展部、法務部、內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資通 安全研究院、中華電信針對「新型態冒名釣魚詐騙猖獗現狀之檢討與未來防治規劃」進行專題報 告,並備質詢;二、審查委員陳以信等16 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資通安全管理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41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