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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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13時2分)次長,今天大家就學校霸凌事件的處理討論是不是能在制度面上更加強,讓校園不至於淪為孩子們不敢去上學的地方,或老師們在師生之間產生一些不愉快,請次長簡短地用白話文向大家說明何謂校園霸凌,以及在法律定義上要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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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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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委員好。霸凌的定義從更早以前在美國及日本就形成的共識是「持續性的」,也就是不只有一次,並對身心造成傷害相關的歧視或言語、網路上的言詞或者透過關係的圍剿都是霸凌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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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霸凌可能存在於同學們之間或師長對孩子們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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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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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老師有時候也深受霸凌,在校園內受到不愉快、不友善的環境,所以我相信校園霸凌不特定指孩子、師生之間,對象很多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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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也有可能是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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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對於防制校園的霸凌,本來就是要全方面來看。今天大家就豐原高中的個案衍生出校園霸凌的處理流程是不是有值得改變的地方,就總體上來看,這個是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提出來的流程圖,有一項是當校長跟教職員當知道有霸凌狀況,要在24小時內向權責機關通報,之後便展開流程。針對上述的24小時,按照剛剛次長說的,有一些霸凌過程是長期累積性、反覆性,在人際之間造成疏離或是壓迫性的,因此知悉其實還是有時間斷點上難以明確的地方。所以在整個流程中,你們有沒有考慮怎麼由第三人檢舉或家人向學校檢舉,這部分有沒有特定的做法可以再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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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有的,有關於1日內通報,3日內啟動調查,20日內要有調查結論,委員所關注的是,除了當事人之外,其他人還有沒有管道可以反映,我們目前有四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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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哪四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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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比如,家暴專線或1953,我們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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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通報者可以是家人或是其他人,像是同學,也能打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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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也可以,同學也可以反映,這是第一條軌道。第二條是教育部有一個霸凌防制專區的留言板,他可以把詳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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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他可以在網站上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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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我們的專網。第三個是部署長信箱,我們也常常接獲這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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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寫信到部署長信箱作為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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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第四個是我們有校園不記名的生活調查,像是班上有沒有人被欺負,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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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個是通報到哪裡?集中管理是在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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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在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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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是不記名的,匿名也可以去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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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投訴之後縣市政府要處置跟管控,我們會列為教育補助款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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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補助款參考是一回事,你們收到之後會對學校的校譽跟管理加強精進,所以會有所謂的二軌調查單位或人員去做側面了解嗎?因為你們有時候會在一開始就把匿名剔除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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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關於第三方公正人士的調查,在部屬機關裡面,我們對國立學校、大學有一套機制,有專案人員;如果是高中以下歸屬在地方政府的,它的督學系統就由地方教育局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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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次事件是發生在高中,次長以前也在地方教育局單位服務過,你認為這一次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做的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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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孩子過世當天是2月18日,我們於2月20、21、23及25日有四度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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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是督導要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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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對,要求地方政府要負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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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他們為什麼啟動這麼慢?沒有進行直接的介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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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他們太慢了,所以他們的市長也非常憤怒,所以7個涉案人員全部都調離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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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次大家難免會聽到師師相護或官官相護,這個概念進到這件事情裡面,我們很擔憂,會不會是調查霸凌制度走錯方向,比如召集人可能是校長或是副校長,可能是未來教育局單位的人主責,所謂的第三方公正調查有沒有可能用其它的方式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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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因為校園內的主事者還是要校長來負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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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次事件不管是校長也好、行政的生活輔導長也好、老師也好,有7個人被當作不適任的遷調名單,這件事情要怎樣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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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如果有第三方的公正小組介入調查,像臺中市政府這次就做對了,它把所有涉案的人全部都調離現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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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但聽說校長不是調回教育局擔任一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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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應該是支援其它的工作,因為在確認調查屬實之前,他還是具有相關的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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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是關於一個孩子的生命,他還只有16、17歲,全國都很憤慨,報導雖然不多,但我相信在教育界已經被視為一件大事,所以對於防制性來講,如果這次還是重重提起、輕輕放下,這7位老師沒有一個用不適任的理由被淘汰,也沒有一個因此被懲處,或沒有一個因此被當作不適任老師,國人是不會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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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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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整個調查到最後的懲處、裁罰,教育部是不是已經接手進行實質了解跟處理?教育部的權責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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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地方政府教育局已經啟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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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多久內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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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據我所知,在4月中旬前會將報告提出來,我們再審視它的報告是不是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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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報告要提交教育部備查,還是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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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依據調查他們可以做完全的決定,我們再適法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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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國人在看,家長們還有團體們都在看,我們不要讓憾事一再發生,既然宣示處理校園霸凌跟校園暴力有既定流程,也有第三方人士介入,剛剛也有提到四個管道,我希望四個管道暢通,能夠解決未來看不到的一些問題,如何宣導以及改變,友善環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也是老師、家長們及同學們都要認識的一個新課題,請教育部多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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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明裕: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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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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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2-8
speakers ["張其祿","陳培瑜","黃國書","陳秀寳","張廖萬堅","萬美玲","鄭麗文","林宜瑾","吳思瑤","鄭正鈐","高金素梅","陳靜敏","范雲","游毓蘭","王婉諭","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楊瓊瓔","林靜儀","高嘉瑜","陳琬惠","賴香伶","陳椒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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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4-10"]
gazette_id 112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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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針對校園霸凌事件應如何落實防範及處置,並建立公正機制及淘 汰不適任人員之相關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3901_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