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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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10時55分)今天營養師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三讀,讓營養師提供專業服務時更加切合民眾的需要,也提供民眾獲得營養師專業服務的可近性。營養師法從93年修正後規範執行個別對象健康狀況的營養評估,是以個別對象的營養需求所做的設計,相關諮詢業務都要當面進行,但實務上許多的營養諮詢是病患出院後回到家還需要詢問或持續追蹤的情形,可是營養師受限於法規必須當面進行,因此只能要求民眾再回到醫院一次或是營養師到民眾家中提供協助,這樣的現象在近幾年的疫情期間尤其困擾。
近20年來科技進步快速,通訊傳播從3G到4G、5G,通訊演變已經不可言喻,疫情高峰期間更是廣泛使用視訊門診,很難想像營養師法竟要求當面提供服務,所以今天營養師法第十三條修正三讀之後,未來營養師執行各項業務就不再受限於當面進行,只要依循該條文中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所訂的通訊方式,並向主管機關報備核准後,就可以採取通訊方式提供服務。這次修法感謝營養師全聯會及衛福部的協助,以及本院委員的共同支持,期待未來營養師可以更積極地協助需要營養評估、營養設計跟營養諮詢的病患跟家屬,並能夠將營養的知識推廣到社區民眾,以協助國人吃得健康、吃得正確、更加健康,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報告院會,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
進行討論事項第十四案。
十四、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時代力量黨團及委員林宜瑾等21人分別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0屆第6、7會期第5、2次會議報告決定: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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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6
speakers ["游錫堃","吳玉琴"]
page_start 271
meetingDate ["2023-04-11"]
gazette_id 1123501
agenda_lcidc_ids ["11235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6次會議紀錄
content 營養師法修正第十三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3501_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