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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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琪銘:(17時2分)主席、與會同仁。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4人連署,依據內政部公布我國110年國民平均壽命年齡已經來到80.8歲,義消的服務年齡提高至70歲,相對賦予60至70歲者多多參與社會、凸顯社會價值的機會。早期義消以第一線協助消防救災為主,對體能要求較高,現在義消已轉型朝專業分工及機能型發展,並以第二線及協助後勤支援等工作為主,體能消耗不若以往,因此在體能經驗均能充分發揮下,若有年齡限制,只能黯然離開義消團體,實在非常可惜,是義消戰力之重大損失。若擔心高齡服勤有健康疑慮,可透過每月的義消常訓、定期健康檢查降低風險,或轉任為經驗傳承與諮詢角色的顧問職。
最後,民法第五條於103年12月9日修訂提高年齡限制為70歲以下,目的在鼓勵國人加入民防團體服務人群。義消的工作性質與民防組織相同,基於法律一致性原則,本席建議一併修正義消的服勤年齡上限為70歲,實有必要性,因此建請行政部門針對「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六條進行調整,提高義勇消防屆退年齡。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發言片段: 1
第三案:
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4人,有鑒於臺灣社會勞動人力已進入高齡化,而目前義消屆退人員大部分都還身強體健,在體能經驗均能充分發揮下,因囿於年齡限制,只能黯然離開義消團體,是義消救災戰力之重大損失。建請行政部門針對「義勇消防組織編組訓練演習服勤辦法」第6條進行調整,盡速提高義勇消防屆退年齡。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當前因社會少子化、年輕人需要拚經濟、照顧家庭……等諸多因素,導致年輕人對加入義消興趣缺缺,造成義消人員招募困難。
二、依據內政部公布我國110年度國民平均壽命已提高到80.8歲,臺灣社會勞動人力已進入高齡化,而目前義消屆退人員大部分都還身強體健,尤其資深優秀表現傑出之義消弟兄,在體能經驗均能充分發揮下,因囿於年齡限制,只能黯然離開義消團體,實在非常可惜,也是義消救災戰力之重大損失。
三、早期義消以第一線協助消防救災為主,在體能要求較高,現義消已轉型朝專業分工以及機能型發展,並以第二線及協助後勤支援等工作為主,體能消耗不若以往,且我國公務員、勞工退休皆已提高為65歲,日本長者更以聰明慢老、退而不休,積極二度就業或參與志工活動為榮。
四、政府現正大力推廣全民皆志工,積極鼓勵民眾參與,尤其是高齡志工參與志工服務,讓長者能夠因參與社會活動,身心皆能得到健康平衡發展,進而延長健康壽命、減少醫療支出,對長者及家庭乃至社會皆是有助益,實有其必要性。
提案人:吳琪銘  
連署人:蔡適應  江永昌  莊瑞雄  黃秀芳  邱志偉  郭國文  王美惠  陳歐珀  黃世杰  何志偉  邱泰源  林淑芬  蔡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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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本案作如下決議:「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臨時提案都已經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7時5分)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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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6
speakers ["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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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4-11"]
gazette_id 1123503
agenda_lcidc_ids ["1123503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6次會議紀錄
content 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協商後處理─
agenda_id 1123503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