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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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12時28分)院長、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要處理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然大家都清楚,因為交通事故而死亡者,以去年來講已經高達3,085人,再加上國際媒體還有國內外媒體抨擊得非常嚴重,包括美國的CNN以行人地獄來報導臺灣的交通環境,讓臺灣的國際形象受到很大損害,因此道交條例的修法就刻不容緩! |
去年我當交通委員會召委的時候已經立即排審,包括有70個版本的道交條例,歷經3次審查,到今天為止僅保留6個條文,在去年年底送出委員會、交付協商,經過前天的政黨協商之後,今天即將要完成三讀程序,感謝朝野黨團跟行政、司法機關的共同努力。 |
這次修法的重點分為提高未禮讓行人的罰則、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以及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四大核心。向國人報告這些修法的重點:第一項,提高未禮讓行人罰則的部分是擴大未禮讓行人的適用範圍,將未劃設行人穿越道的交叉路口納入,並且提高罰鍰上限,從原本的新臺幣3,600元提高到6,000元;第二項,提高無照駕駛處罰原則的部分,擴大無照駕駛的定義,並且提高罰鍰上限,從原本的1萬2,000元變成2萬4,000元,如果拒絕稽查而逃逸的話,再加重罰則上限到4萬5,000元;第三項,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的部分,除了提高罰鍰的上限由2萬4,000元到3萬6,000元以外,而且要增加應負刑責時加重二分之一的危險駕駛態樣,此外,這次修法也增加了民眾檢舉的項目,原來民眾檢舉的項目有46項,現在已經增加到56項,具體來說,除了恢復可以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臨停違規之外,還新增在橋樑、隧道、圓環、快車道等地方臨停以及在未設置號誌的行人穿越道沒有減速,未來也都可以加以檢舉。 |
此次的修法感謝朝野立委與司法行政機關,尤其是第一線的交通執法單位非常的辛苦,他們秉持著交通安全沒有上限的共識,透過修法提高未禮讓行人、無照駕駛、危險駕駛的罰則,也增加了檢舉的項目,並且完善違規記點的制度,希望能夠提高交通安全也維護用路的品質,期待今天可以順利三讀通過,儘早洗刷臺灣是行人地獄的污名標籤。謝謝!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邱委員顯智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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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院會-10-7-7 |
speakers | ["游錫堃","陳椒華","賴香伶","洪孟楷","劉世芳","邱顯智","王婉諭"] |
page_start | 55 |
meetingDate | ["2023-04-14"] |
gazette_id | 1123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801_00002","1123801_00003","11238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7次會議紀錄 |
content | 討論事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三十條之一及第六十三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七條之一、第十五 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九條、第二十九條之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 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三條至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六 條之一、第六十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三條之一、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 七十四條、第八十二條、第八十五條、第八十五條之三、第八十六條及第九十二條條文─完成三 讀─ |
agenda_id | 11238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