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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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9時13分)首先請教秘書長,這個時候剛好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審查相關部會的組織法,有一些像是署長、局長,長期是事務官的任用,你也知道中華民國過去多少年來有兩個制度非常好,第一個是聯考、第二個是高普考,高普考考上之後進入行政體系逐步陞遷,這是文官重要性的最大緣由。請教秘書長,為什麼你們同意相關部會比如能源署、觀光署等等,將本來的事務官職務改為政務官任命?這會破壞常任文官體制,也會阻礙事務官的陞遷管道,這牽涉非常廣,秘書長的看法為何?你同意它,為什麼同意?第二個,同意的過程中有沒有經過精確的政策評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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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考試院劉秘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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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跟委員報告,行政院的組織法部分由行政院提出,所以考試院並沒有在院會裡面做討論,但我想在立法過程中應該有交換過意見。行政院有一些三級機關的首長,過去曾經討論過三級機關首長是否能有一定比例的政務任用,後來在立法院有很多不同的意見,所以這樣的政策並沒有推動,但我想這個問題的思考可能來自於某些專業領域的職務,為了推動業務或是借重更多民間的專業經驗,如果要針對個別職務做這樣的設計,就是看組織法在國會有沒有得到支持再來做最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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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所以行政院在擬各部會組織法的時候,考試院沒有參與?有沒有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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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請銓敘部周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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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銓敘部周部長(兼任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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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有關行政院各部會的組織法,他們在研議的過程當中,人事行政總處會來詢問本部的相關意見,但本部主要是根據官制、官規就各機關的組織編制及職務列等表示意見,至於機關首長到底要列事務官還是政務官,基本上要看這個機關的特性跟需求,這部分我們尊重行政院的意見,沒有特別做意見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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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考試院作為人事的最高行政機關,連這個也不表示意見、沒有立場?我還是那句話,那要考試院做什麼?還講一次,要考試院做什麼?再講一次,要考試院做什麼?你們要維護重要的文官制度,結果你們自己的權責也放棄了,我還是那句話,要考試院做什麼?要考試做什麼?要考試院做什麼?這麼重要的事情!你說尊重行政院,好!那你今天修這些法幹嘛?你們自己該有的權責都不去確保,都聽行政院的,你今天修的這些,我不贊成!今天要修的統統保留,我也不想質詢了,謝謝。所有的案子統統保留,解凍也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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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跟委員報告,進一步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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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不用、不用,不用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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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曾委員銘宗代):請謝委員衣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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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36-9
speakers ["謝衣鳯","曾銘宗","賴香伶","鄭運鵬","王鴻薇","湯蕙禎","林淑芬","江永昌","陳椒華","吳琪銘","劉建國","吳怡玎","林思銘","楊瓊瓔","張其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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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4-17"]
gazette_id 1124201
agenda_lcidc_ids ["11242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考試院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12案;二、審查考試院 函請審議「考選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三、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陞遷法部分條文草 案」案
agenda_id 11242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