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519

發言片段: 0
吳委員玉琴:(11時45分)部長好。今天就特殊教育的學生需求請教部長,特別是有管路的特殊孩子。這些孩子需要特別的醫療與生活的支持,其共通特性就是身上有管路,可能是鼻胃管,可能是氣切管,可能是胃造廔管或腦引流管。這些孩子在基層就學時面臨了滿多的困境,國健署已經為這件事被我煩了很多年了!這5年來,我也一直在協助家長們解決孩子在上學、在教育方面的困境,但效果還是有限!部長知道未滿18歲的孩子裡,有多少有管路需求嗎?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發言片段: 2
潘部長文忠:委員好。這部分我沒有掌握數據。
發言片段: 3
吳委員玉琴:我的資料是從健保署及社家署的資料串接起來的,目前大概有1.2萬至1.5萬的孩子屬於有管路需求者,他們需要上學接受教育,可是生活上要管灌餵食及抽吸分泌物或抽痰。經過多年協調,目前經過一定時數訓練的非醫療人員就可以執行懸壅垂前,氣切管內的抽吸。但教師或教師助理願意幫忙的可能真的不多,或許他們有很多疑慮。本席曾經幫文山特教學校家長多爭取一位護理師,該護理人員不處理其他行政事務,而是協助這些學童,但其他學校怎麼辦?到現在重症兒童家長們仍被要求陪讀,甚至有學校特別開個教室讓家長或陪讀的外傭休息,這問題此次特教法修法有無辦法處理?行政院版的第三十七條有支持服務,而這類有特殊需求的孩子在缺乏生活或類醫療支援是無法上學的,因為孩子需要類醫療的生活支持,可是目前這部份並未納入特教法中!第三十七條共有八款支持服務,但這1.2萬到1.5萬的孩子卻沒有納入考量,部長的看法呢?
發言片段: 4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的提醒。委員提到照顧這類型的孩子對教育人員或學校來說,確實挑戰比較多,所以配套一定要足夠,否則對孩子不見得是好的,我想委員也瞭解這點。也許修法來說,我們可能還沒有辦法把這麼……
發言片段: 5
吳委員玉琴:考慮到這群孩子的狀況。
發言片段: 6
潘部長文忠:對,這真的一定要有配套,所以我們現在逐步地提供比較好的、更多的支持與服務。這個在條文審查的過程一定要有配套作法,才能給予這些狀況更特殊的孩子適當的照護,否則學校不見得真的能扮演起教育及照顧的角色。
發言片段: 7
吳委員玉琴:教育部能否先做相關研議?
發言片段: 8
潘部長文忠:文字部分我們可能要與衛生單位……
發言片段: 9
吳委員玉琴:衛福部的部分一起來討論。
發言片段: 10
潘部長文忠:聽委員描述的過程,這個不是一般教育人員所能提供的支援服務,可能需要一些屬於醫療方面的專人,因為委員剛才提到的這些孩子是定時需要一些協助才能維持生活。
發言片段: 11
吳委員玉琴:部長,因為時間關係,這個部分等到審查條文的時候再進一步跟衛福部、教育部來協調。
發言片段: 12
潘部長文忠:是。
發言片段: 13
吳委員玉琴:第二個是有關特殊教育的支持網絡,很高興在這次第二十七條教育部已經把所謂區域的特教支援中心都納進來了,早上進行提案說明的時候我也提到,網絡人才、人力及經費其實都應該要補足,來支持學校,而不是學校自己解決。
發言片段: 14
潘部長文忠:是,這個支持體系很重要,過去以這個方式真的可以做比較多的特教服務及推廣,所以我認為利用這次修法把它正式明定是必要的。
發言片段: 15
吳委員玉琴:是,謝謝。
最後,有關特教的評鑑很多委員都已經提出來了,我想評鑑不完全是壞事,重點在於你能不能簡化,其實我們對機構評鑑也都一樣,就是我們越訂越繁瑣,然後讓機構的負擔越來越重,可是因為特教的評鑑如果併入學校的整體評鑑,常常是被看不到的,所以教育部應該著重在怎麼簡化,然後減輕負擔,但是重點是要評鑑到重點嘛,所以這個部分是不是也請教育部一起研議?
發言片段: 16
潘部長文忠:委員所提出的這幾個方向,我認為是很必要的,早上我跟委員報告的時候也特別提到,我們可能要往這個方向來努力。
發言片段: 17
吳委員玉琴:好,謝謝部長。
發言片段: 18
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
發言片段: 19
主席:請陳委員琬惠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594
meet_id 委員會-10-7-22-9
speakers ["范雲","張廖萬堅","楊瓊瓔","吳玉琴","王婉諭","莊瑞雄","陳靜敏","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思瑤","鄭麗文","林宜瑾","張其祿","陳培瑜","陳椒華","蔡培慧","陳琬惠","高金素梅","陳歐珀","王美惠"]
page_start 253
meetingDate ["2023-04-17"]
gazette_id 1124401
agenda_lcidc_ids ["1124401_00005","11244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黃國書等22人擬具「特殊 教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十條及第十 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8 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五、審查委員黃國書等20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陳 以信等21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特殊教 育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黃國書 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六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 具「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八 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蔡適應等19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八、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 審查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審查委員謝衣 鳯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4人擬具 「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 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 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許智傑 等18 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19 人擬具 「特殊教育法第十條及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 21 人擬具 「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委員蔡培慧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修正草 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 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特 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三十四、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國民黨黨 團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李昆澤等21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 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國民教育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三條文草 案」案、(五)委員許智傑等20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黃秀芳 等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 七條及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 八)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九)委員鄭正鈐等30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費鴻泰等 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國民教育 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 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萬美玲等2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 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 案」案、( 十五) 委員吳怡玎等18 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十六) 委員張育美等17 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廖婉汝等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 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及第八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賴 品妤等16 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 委員陳玉珍等18 人擬具 「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何志偉等22人擬具「國 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三) 委員林文瑞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委員黃國書等17人 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三條文 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五、 審查(一)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張廖萬 堅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三)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蔡適應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黃秀芳等22 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44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