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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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12時6分)部長好。今天要修特教法,本席肯定教育部要強化保障特教學生的權益和幼兒學習的權益,這兩點我給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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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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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好。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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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我也希望教育部能夠重視第一現場的特教老師,他們的工作非常辛勞。針對今天特教法修法的立場,我跟林委員宜瑾是相同的看法,第一點,我主張第十八條將心理評量專任化,以及第五十二條將特教評鑑併同其他評鑑辦理,甚至考慮把它廢除掉,以這兩個立場來積極落實行政減量的目標。宜蘭縣有很多特教老師紛紛跟我表示他們目前的狀況,來自基層特教老師的心聲,我代表他們來說明。從這張圖表可以看得出來,我們的特教老師除了要教學,還有日常行政、校內會議,還要花很多時間跟家長溝通以及備課等等,可說是工作超時、心理壓力很大,如果我們不從這個面向來思考,特教到最後可能要輔導特教老師了,所以我積極的認為,特教老師工作超量,心理評量人員應以專任為原則,並且看看能不能獎勵自願兼任的方式。請問教育部是否願意體諒我們的幼教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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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關於心評人員,我想這些老師們長期在工作上確實負荷很重,過去確實沒有做比較好的全面盤整。在110年,當時也做了比較多的檢視與調整,但這方面我相信還是不夠,還可以再持續努力。至於委員所提心評人員專職化,這部分讓我們研處,就像委員談到的,心評人員對於學生的了解確實很關鍵,過去我們都知道,師生相處,其實老師是最瞭解學生的,加上一些工具上的輔助,這個需要借重老師們,但是他們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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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部長,我要提醒你,我想你應該都瞭解,現在我們要修法,你要有態度,現在全世界先進國家對於心理評量都是以專職為原則,當然有些老師自願來兼職,我們也不反對,但是要有一定的獎勵措施。我們談到這裡就是要面對這個問題,所以我想在這次修法裡面能夠把它落實到這個部分,這是第一點我的期待,我也會堅持這樣的看法,請委員支持。
第二點,關於特教的評鑑,大家都認為要行政減量,可是特教評鑑一直存在。有沒有什麼樣的方式?比如考慮跟其他評鑑併同辦理或是乾脆廢除,我想這都可以落實行政減量的目標,請問部長的看法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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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特教比較特殊,我想委員也瞭解,包含我們受教的這些孩子,還有家長的關注,從維護學生受教品質和權益這一點,我們都可以理解家長的想法,但特教評鑑確實應該要朝行政減量的方向,在這些項目各方面都值得再進一步討論,千萬不能為了評鑑,結果累積過多的書面資料,或造成第一線老師要填報太多資料的狀況,我想這一些都需要來做一些檢討。這部分過去是由地方政府做相關的研擬,我想這一次修法我們應該可以朝向中央跟地方一起討論,教育部也一定會主張,過往我們在評鑑視導這方面其實都是朝行政減量的方向及精神來做,由中央來統籌,和地方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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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部長,你的意思是說特教評鑑目前要廢止可能有困難,但是願意朝其他的方向來合併辦理,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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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合併本身在做法上本來就可以,但即使是特教評鑑,也應該精簡,使之更為簡化、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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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部長,你在這裡講的話是對所有特教老師的一個承諾,具體的作為在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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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只特教,這些年我對於整個教育評鑑都是朝這個方向在努力。我跟委員報告,早上幾位委員關心的部分,有關統合視導幾乎是所有教育裡面最龐大的一項評鑑工作,但這幾年真的是大量將其簡化,而且做到和地方比較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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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好,我願意相信部長的施政理念,也希望相關部會和縣市政府通力來落實行政減量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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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這應該往這個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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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歐珀:讓特教老師能夠獲得更好的權益和教學環境,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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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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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今天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外有王委員美惠提出書面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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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2-9
speakers ["范雲","張廖萬堅","楊瓊瓔","吳玉琴","王婉諭","莊瑞雄","陳靜敏","萬美玲","鄭正鈐","黃國書","陳秀寳","吳思瑤","鄭麗文","林宜瑾","張其祿","陳培瑜","陳椒華","蔡培慧","陳琬惠","高金素梅","陳歐珀","王美惠"]
page_start 253
meetingDate ["2023-04-17"]
gazette_id 1124401
agenda_lcidc_ids ["1124401_00005","11244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黃國書等22人擬具「特殊 教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十條及第十 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謝衣鳯等18 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五、審查委員黃國書等20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陳 以信等21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特殊教 育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黃國書 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六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陳秀寳等17人擬 具「特殊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八 條及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委員蔡適應等19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八、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 審查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審查委員謝衣 鳯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陳秀寳等24人擬具 「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楊瓊瓔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 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 查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許智傑 等18 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萬美玲等 19 人擬具 「特殊教育法第十條及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 21 人擬具 「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委員蔡培慧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修正草 案」案;三十、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一、審 查委員林宜瑾等18人擬具「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三十二、審查委員陳培瑜等17人擬具「特 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十三、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特殊教育法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三十四、繼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國民黨黨 團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李昆澤等21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 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國民教育法增訂第二十條之三條文草 案」案、(五)委員許智傑等20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黃秀芳 等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蔡易餘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 七條及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 八) 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九)委員鄭正鈐等30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委員費鴻泰等 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國民教育 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 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萬美玲等27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 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萬美玲等19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 案」案、( 十五) 委員吳怡玎等18 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 十六) 委員張育美等17 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委員廖婉汝等22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 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二及第八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委員賴 品妤等16 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十) 委員陳玉珍等18 人擬具 「國民教育法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委員何志偉等22人擬具「國 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委員陳秀寳等20人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三) 委員林文瑞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委員黃國書等17人 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八條之三條文 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委員吳思瑤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十五、 審查(一)委員范雲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張廖萬 堅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三)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 (四)委員蔡適應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黃秀芳等22 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林宜瑾等16人擬具「國民教育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國民教育法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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