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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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9時26分)首先要請教代主委,我們知道目前大家看到在2月初時,運安會前主委被週刊爆料時常蹺班,不到一個禮拜就卸下主委的職責,2月底時,當時的主秘涂靜妮也遭檢舉,就是超領加班費,事發到現在已經二個月,請問運安會的政風室有調查出什麼結果,是否確實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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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運安會許代理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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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有關加班費的部分,的確本會政風有立案調查,目前結果已經移送地檢署,所以有關這方面的議題,以本會的立場大概不方便表示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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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當時的加班費是由代主委批准的,那時候楊宏智前主委並沒有授權,請問能否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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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這個地方我可能要澄清一下,我所批准的部分是加班,加班費的部分其實是人事室的權責,至於詳細的部分,主要因為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我們這邊不太適合再發表一些意見,以免影響檢察官辦案,但是就這個部分我要澄清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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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另外,運安會有積極爭取到跟美國加州大學的先進運輸技術中心(PATH)合作,並簽署MOU,計畫在智能交通的調查跟技術上相互合作,但是基於什麼因素,使得這個計畫有所延宕,媒體還有一些委員指出,這件事跟你有關,請問代主委要不要澄清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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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是,謝謝委員,讓我有這個機會做說明。首先,我想說明其實我們跟柏克萊PATH中心在2年前已經展開交流,當時我們有邀請到PATH的博士前來演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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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現在已經簽了嗎?還是會取消呢?請你簡短回答,因為時間實在很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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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對,了解。我想說明一下我們的交流其實已經開始了,MOU的簽訂就是希望把這個交流延續下來,當時在簽MOU的過程中,其實我們雙方對於MOU的條款都已經議定好了,主要的問題是出在新聞稿的部分,新聞稿的行政流程,可能雙方有點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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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什麼時候會再簽?還是會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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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目前就是因為有這樣的誤解,所以我們成立了一個應處小組,這個小組是由執行長擔任召集人,我們會持續的來跟PATH中心進行溝通跟協調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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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還在進行中,還沒有確定是簽署或是取消,是這樣,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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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是的,還沒有,因為我們希望有一個面談的機會,讓大家把這個誤解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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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在運安會發生這些事情後,讓我們覺得運安會內部內鬥,而且還爆料、互扯後腿,請問代主委認為這樣的文化會結束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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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的確,最近大家在媒體上都看到了與運安會有關的風波與事件,當然,這些事件其實都是長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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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會努力,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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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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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會不會再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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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這可能是長期存在我們組織裡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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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認為的確存在,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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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應該是長期存在的狀況,然後在這個時間點爆發,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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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在運安會多久?長期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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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到目前是三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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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你認為這三年有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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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應該說從這個事件的發生,讓我們思考這可能是一個長期潛在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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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剛剛聽起來,你認為這是長期存在的?希望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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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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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4月16日桃園機場發生罕見事故,即長榮航勤拖機出意外,導致長榮A321和長榮777客機發生碰撞,所幸無人傷亡。請問運安會是否對此事件進行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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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我們對該案並未立案調查,根據重大運輸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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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沒有立案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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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是,可否請執行長來向委員做進一步的詳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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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為什麼不立案調查?是確認無立案調查之必要嗎?根據ICAO報告指出,地面安全為第四種意外類別,亦屬要調查的,為什麼你們不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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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運安會水路調查組蘇組長兼代執行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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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組長兼代執行長水灶:有關重大運輸事故及重大飛航事故之定義是指,「自任何人為了飛航目的登上航空器時起,到所有人離開航空器時止」,所以這是帶有飛航目的的,通常這些人就是指飛行員、空服員跟乘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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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飛航調查有跑道安全、飛機航行中失控及航空器操控下撞地,以及地面安全。代主委剛剛是說沒有必要,但地面安全仍屬需要調查的項目,因此請代主委給我書面報告,並請再考慮、檢討一下,是不是有必要就此地面安全部分進行調查,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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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沒有問題,會後再提供書面報告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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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也請再研判此案是否需要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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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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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臺鐵太魯閣號事故的罹難家屬提出訴求,希望能在行政院交通部成立組織,對臺鐵進行實質的外部監督。但現在已經變成定期會議形式辦理,請問你怎麼看外部監督團體的權責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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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簡單回報委員。在整個安全系統裡面,各自有不同的角色,運安會是負責調查,監督部分亦有監督調查權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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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認為是不是應該成立符合家屬期待的,於行政院交通部底下設置調查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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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委員是指設置在交通部底下的正式組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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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家屬是這樣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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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這屬於交通部權管範圍,如果交通部願意設置,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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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你認為不必要,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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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不是必要或不必要,而是從我們的業務及調查觀點來看,假設交通部要成立這樣一個組織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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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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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我們是可以提供相關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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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最後,去年6月11日臺鐵觀光列車鳴日號於花蓮南平萬榮間發生列車上下嚴重跳動情形,根據運安會調查顯示係司機員超速所致,因司機員不知道此處需限速,這代表鐵道局與臺鐵局橫向溝通不夠,橫向聯繫不足,。身為運輸安全事件調查之最高主管機關,對於在此事件中,鐵道局既是工程單位,卻也是監理單位,但彼此間橫向聯繫又不足。請問運安會要怎麼樣改進已發生之事故,並加強橫向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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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對,我想這也是大家對臺鐵的期望。不過改進SOP需要時間,這是系統的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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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件事很嚴重,萬一發生事故恐導致重大傷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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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我們也在密切關注這種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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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運安會落實你們的工作,真正改善鐵道與臺鐵的組織文化,並建立SOP,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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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是,這是我們的責任。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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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就剛剛本席的問題可以提供書面報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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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我們會後會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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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剛剛問了好幾個問題,都可以給我書面報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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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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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兩個禮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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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代理主任委員悅玲: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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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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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運安會於兩個禮拜內提書面報告。 |
請洪委員孟楷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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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3-7 |
speakers | ["陳雪生","陳椒華","洪孟楷","李昆澤","趙正宇","蔡培慧","邱顯智","游毓蘭","陳歐珀","林俊憲","何欣純","陳素月","魯明哲","劉櫂豪","許智傑","傅崐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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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3-04-24"] |
gazette_id | 1124502 |
agenda_lcidc_ids | ["1124502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4502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