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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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10時27分)部長好!今天內政委員會安排審查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我想請部長先看一下一個數據。我們常常聽說這幾年原住民人口數有一半移居到都會地區,移居到都會區,他們的權益也必須要有民意代表來把關、來關心。以彰化縣為例,彰化縣山地原住民有3,192人,平地原住民有3,100人,但是在選舉時,依照地制法規定,他們只能選出一名平地原住民議員,並不能選出山地原住民議員,所以按照目前地制法規定,作為一個落籍在彰化縣的山地原住民,我既不能選一般區域議員,也沒有資格選山地原住民議員。部長,你覺得這個現象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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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林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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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分成兩個部分說明,第一,山地原住民還是可以投票,只不過他投的不是他所居住縣市的平地原住民議員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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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意思是說,如果他是臺東縣金峰鄉,他要請金峰鄉的議員來服務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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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覺得議員是沒有在分他是不是有投票給他,就像委員一樣,你雖然在你的選區,但我相信你服務的可能是跨其他縣市的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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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如果我沒有投票給平地原住民那位議員,你認為他會服務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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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相信議員不會這樣子分,議員並不會去區分這個選區有投票給他,他才去服務,沒有投票給他,他就不去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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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這樣的回應是絕對的嗎?你認為每一位議員都是這麼想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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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當然不是絕對,不過我相信所有的民意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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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但是公平嗎?如果你覺得合理,那我要問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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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剛剛跟委員報告的是,這個地方所選出來的平地議員所要服務的對象並不僅止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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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那這樣好了,平地原住民議員也不用選了,反正所有的議員都會一併來服務,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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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當然不行,因為這有原住民身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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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所以山地原住民的議員不需要被保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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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剛剛委員所講的是他雖然住在某一個縣市,比如住在基隆,但他投的是山地原住民的票,我想相關服務不應該因為這樣子而打折,也就是說,地方所選出來的平地原住民議員對於這樣的服務不應該有所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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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部長,這要區隔一下,他雖然是山地原住民,他的那一張票落籍在宜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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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他投山地原住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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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他投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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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宜蘭有山地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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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有大同鄉、南澳鄉啊!問題在於如果他落籍在基隆市或宜蘭市的話,他要投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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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就是投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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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沒有山地鄉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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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因為基隆沒有山地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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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以有山地鄉的地方來說,他當然可以投給山地鄉的候選人,但是沒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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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李委員德維代):請內政部民政司呂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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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司長清源:報告委員,因為現在的保障基本上區分為山地和平地,委員所說的問題要看山地、平地分別保障的部分你希望把它打破合併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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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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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司長清源:如果不要的話,依照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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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因為現在立法委員的部分也不能打破,憲法都還不能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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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司長清源:是的,依照現制,如果當縣沒有山地鄉,那麼山地原住民就只能投給一般的區域議員,現行的規定大概就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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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不是講立委,我是指議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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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司長清源:對,議員的部分就是這樣子。也就是說,如果這個縣市沒有山地鄉,那麼山地原住民就只能投給區域的、一般性的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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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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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司長清源:因為現在的保障制度是這樣設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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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只是想說,針對這種不合理、不公平的現象,是不是應該要修法?因為在直轄市有所謂的平地原住民市議員及山地原住民市議員,針對直轄市的部分是這樣保障的,但縣市議員卻是不行的,所以該不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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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司長清源:針對這部分,我們回去向部長報告之後再來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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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這是剝奪個人的權利,同時也剝奪了民族集體的權利,我覺得不對的事情我們沒有時間等待,該修就要主動修,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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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司長清源: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會來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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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我建議比照直轄市議員的立法體例,區分為山原和平原,然後把總額拿掉,也就是完全按照直轄市議員的方式修正就好了。這樣可以嗎?這非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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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司長清源:我們會研究一下,針對縣市的做法和直轄市的做法,我們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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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委員:本來就應該要一樣嘛,對不對?非常謝謝部長、司長及主席,因為時間的關係,另外一個修法的問題來不及問,我再用公文詢問好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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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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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7-15,36-1
speakers ["陳玉珍","孔文吉","林思銘","陳琬惠","游毓蘭","李德維","羅美玲","賴品妤","王美惠","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莊瑞雄","江永昌","鄭天財Sra Kacaw","黃世杰","林文瑞","王鴻薇","高金素梅","賴香伶","蔡易餘","劉建國","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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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4-24"]
gazette_id 1124501
agenda_lcidc_ids ["11245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繼續審查委員余天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 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 、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林思銘 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17人擬具「地方 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陳玉珍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七條 之四條文草案」案;八、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 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林靜儀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審查委員孔文吉等23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45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