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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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10時34分)這幾天大家在網路上看到新北市那個年輕人拿槍掃射,你看他掃射的時候,計程車在旁邊,婦人也在旁邊,大家都很淡定,那個年輕的槍手連續開槍,他自己覺得很帥氣,可是我有一個很大的感觸,臺灣一直在肅槍、肅毒,你說有沒有成效?成效當然有,但重點是為什麼會有這一些重大的治安事件?這11天開了61槍,從3月份開始,媒體報導竹聯幫弘仁會跟華山幫雙方疑有10億元毒品糾紛或是雙方底下幫眾有250萬贓款的帳目不清,4月10日弘仁會派出少年槍手,朝華山幫在土城開設的當舖開了3槍;4月19日華山幫還擊,也派了少年槍手拿改造手槍跟制式手槍,從臺北市殺到新北市,朝弘仁會休旅車開了13槍;4月20日換弘仁會心有不甘,再派出少年槍手。大家都派少年槍手,拿著火力更強的改造步槍一開就是51槍,這是22日發生的事,才2天後而已,那個新北土城當鋪副局長應該都知道吧?其實幾乎都是相同的幫派,我的意思是我們到底有沒有辦法壓制得了?這是第一個。 |
第二個,這不是我們破案的,是他自己來投案,我相信副局長或警政委員在警界打滾那麼久了,真正要他們交人不是難事,但重點就是他隨便交給你一個小弟,小弟好用,小弟根本就不怕,你看去投案的那個還自己拍了一段影片,你們兩個有辦法嗎?部長一定很重視,你們有辦法嗎?像這樣的你們要如何去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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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邱副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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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副局長紹洲:對於黑道幫派涉及這種暴力案件,其實我們過去一個月有持續掃蕩,我們從「人」跟「行業」的部分下手,跟他們相關附屬的這些工作,也就是不法金流的部分,我們都持續在努力,對於未成年的部分,甚至黑道幫派在通訊過程中隱匿相關的情資、行蹤,還有剛剛報告的這些金流的部分,我們也都有透過各個部會共同努力,特別是少年的部分,我們也會持續關注,我們會跟教育部共同持續關注這些非行少年,希望能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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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教育的部分當然也要去做,但我的意思是民眾希望看到立竿見影的效果,我認為你們的強度真的不夠,他也不會怕你,一個社會如果到最後歹徒都不怕警察,這樣事情就大條了,你知不知道?這樣事情真的大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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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林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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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補充一下,第一個,這一個多月來,我們執行了這幾年來最強力的掃蕩行動,大概逮捕了5,318人,另外幫派分子的部分是四百多人,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在這一陣子的掃蕩裡面,你會發現我們是把暴力詐騙集團整個瓦解,另外還有幾個重點幫派分子的首腦,也透過這次的行動已經緝捕到案。還有委員關心的,剛剛在講的少年開槍的事情,我們現在在做的是鎖定幕後的首腦跟他的同夥,也已經掌握確切的情資,我們不會放過在幕後指使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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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我相信臺灣民眾的想法幾乎都一致,那些小咖、小嘍囉到最後都只是用來交差而已,副局長你怎麼會不知道?你們怎麼會不知道他們的老大是誰?差別只是在你們掌握到什麼程度而已。像這次在新北開槍的少年殺手,他開完槍以後去自首,那個都符合自首要件耶!自首在法院裡面都是必減,刑度都不高耶!到最後就出來啦!他等於是被認證過了,變得很大尾,你說哪一個幫派的老大是誰,誰不知道?你們也都知道,連社會大眾也都知道,但是現在大家都要當紳士了。所以我認為把這些幕後的首腦做一個瓦解,只有警政署、警察做得到,你們這一生當警察、警官要做的就是這個工作,這也是你們的工作,讓你升到三線二、三線三,一直升上去,升到高階警官,如果你們有辦法去瓦解的話,在你們整個警界的生涯裡面,這個都是你們的勳章,不是這樣嗎?所以我倒覺得不要手軟,這個真的不要手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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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周警政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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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警政委員幼偉:報告委員,這個部分當然是我們警察畢生的職志,瓦解黑道本來就是我們應該做的事情,事實上,你剛剛講的那些投案,他們要來投案、自首,我們沒有辦法拒絕,但是他背後這些幫派的首謀分子,我們都查得很清楚,我們不可能因為他出來投案就把案子結掉,不可能!所以這部分,只要你有犯罪,你說我們警察壓制不了,其實我們警察都壓制得住,只是現在這些犯案,他們都有很多改造槍械,這個部分我們也在全力查緝,所以我們有清源專案2.0,全面查緝這些改造槍械的工廠、機房和一些毒品的製造工廠,這是全面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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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民氣可用,而且社會也期待,尤其在內政委員會,你看我們幾個委員對警察同仁的津貼、福利等等也一直跟林部長拜託,林部長也馬上就答應了,所以我反而會說,國會支持整個警察同仁,福利的部分大家一起來努力,但是社會上這種亂象就只有警察最可以展現公權力去做一個壓制,把這些犯罪集團給瓦解,像這種多辦幾件大案,破得漂漂亮亮,讓民眾覺得有警察在什麼都不用怕,這個一定要建立起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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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警政委員幼偉: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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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委員瑞雄:加油一下! |
發言片段: 12 |
主席:部長有跟召委請假,接下來就由吳容輝政務次長來代表回答。 |
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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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7-15,36-1 |
speakers | ["陳玉珍","孔文吉","林思銘","陳琬惠","游毓蘭","李德維","羅美玲","賴品妤","王美惠","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莊瑞雄","江永昌","鄭天財Sra Kacaw","黃世杰","林文瑞","王鴻薇","高金素梅","賴香伶","蔡易餘","劉建國","楊瓊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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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3-04-24"] |
gazette_id | 1124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45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繼續審查委員余天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 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 、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林思銘 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17人擬具「地方 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陳玉珍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七條 之四條文草案」案;八、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 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林靜儀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審查委員孔文吉等23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45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