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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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11時53分)署長好。我們今天針對環保署的業報,相關的法制作業也要再調整,環保署的組改也在如火如荼進行當中,雖然我們有一些意見不同,但是我還是希望環境資源和氣候都歸屬於環保署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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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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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委員好。還是要給我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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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一定要支持,但是有一些舊的問題一直無法讓國人安心,環境保護中有關土壤、河川治理及回復的成本,我相信是非常地高,所以今天就這個議題跟署長就教,如何能夠正本清源把我們的好山好水還給國人,不要一再被環保蟑螂破壞環境。署長,這個案子叫芫吉公司,在桃園觀音,報紙上寫了非常多這家公司的惡形惡狀,從照片上可以看到觸目驚心,河川的所在地位於苗栗三灣地區中港溪上游。三灣地區是一個比較屬於林貌多的地區,怎麼會有公司尋覓之後就在這邊傾倒強酸廢液,我相信它一定是早就在尋覓相關的用地,甚至是用假露營區的方式,就把強酸液整個傾倒、挖洞倒入裡面,在這樣的狀況之下,應該是去年10月臺中市環保局查獲之後,臺中地檢署就開始偵辦,大概偵辦到今天3月份偵結,也起訴了相關的負責人跟行為人共11人。就這件事情先請署長說明,署裡面對於整個案件的知悉、協助調查,到現在你們的處分為何,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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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這個案件就是典型的檢警環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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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是,檢警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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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檢警環平台是檢察系統、環保系統及警察系統合在一起,基本上我們發現有異常的狀況,在收集到基本資料後,認定他有刑罰的問題,才能報請檢察官來指揮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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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是由地方環保局舉報,讓檢方來處理?還是民眾或相關的商業關係人進行吹哨的說明?這個案子怎麼來的?這個案件是怎麼樣讓你們開始提出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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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沒有,這一案我等一下請總隊長說明,基本上只要我們接收到訊息,我們都會去調查,但如果沒有足夠的證據,讓檢察官足以去判斷它是屬於刑事案件,檢察官不能介入,所以是我們去建構這個案子,有訊息來了,我們會去建構,建構到OK了,才會請檢察官指揮偵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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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就教一下,因為大隊長在此,這個公司登記在桃園觀音,其整體上的作業也不是一天、兩天,早就有犯案的邏輯跟流程在後面,而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或者是桃園市跟臺中市對其相關性的連結,環保署有沒有介入針對類似監控中的案件進行佈線、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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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以這個案件來講,理論上應該要控管源頭,不應該讓其從這裡載運到人家那裡,我們也發現有這樣的問題,就是它說要再利用,但是實際上沒有真正好好地處理,而是去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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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請教對這樣的公司要不要經過環保單位的認證,對它進行從事回收系統的管控?因為這個強酸是跟收受一般公司強酸洗液的下游,它要去做再利用的機構,是不是應該要有核准的登記?如果它被這樣控管並瞭解其總量的處理,處理的程序當然在費用上可能會更高,或者是製程上要做一些調查,在輔導上面,你們有沒有專案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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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現在的再利用有所謂公告再利用或專案再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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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對,這算是公告再利用,還是專案再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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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這個案子屬於公告再利用,變成只要這個機構合乎規定,就可以再利用這個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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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對,有沒有說再利用的量本身到中游、下游之後的處理?誰在做監控?因為我們今天有環境監測跟資訊處與會,到底這個列不列入你們監控的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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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對這部分,因為我們也發現這個漏洞,變成只要再利用機構說:OK,這是再利用的產品。其後面的流向就不被控管,因為它就不是廢棄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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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在法制上有沒有可以控制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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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所以我們在去年的12月已經修改有關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的管理辦法,我們要追蹤到最終的使用者,因為以往它只要說:我是再利用機構,我做完了,這就是產品。在宣告是產品之後,就不是廢棄物,那就不歸廢清法管理,但現在我們修改了管理辦法,即它要申報,並要告訴我們最終的使用者是誰,要把源頭堵住,才能減少這種案件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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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它是在中間,在現在未列管的空窗期發生這種嚴重的犯罪集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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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等於是它用了之後,宣告這是我的再利用機構,我的產品就是這個東西。所以它只要進來,表示經過再利用所生產的產品,但是以原來的規定,這個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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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這樣可以稍微防堵它在中間有一個空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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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對!以往它只要到最後宣告那是產品,就不是廢棄物,它的流向就不被控管。現在我們已經補起來了,目前重點就是我們如何把這個辦法加嚴之後,如何去落實、去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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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你已經知道問題了,如何落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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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所以現在變成我們對這些再利用機構要專案去查,包括有沒有照規定做、有沒有申報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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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好,那這會是地方政府還是環保署自己一條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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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我們會跟地方政府合作,因為這些機構很多還是屬於地方政府在管,我們會來啟動讓大家有一個比較一致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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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最後就是20億的原貌回復費用,這看起來是初估,但也是可能的,因為地方涉及到桃園、苗栗、臺中都有被透過不法的方式滲透到土壤的犯行,所以整個初估可能要20億,這部分要怎麼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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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這就是現在比較困難的,但我們跟檢方現在配合得很好,他們在偵辦起訴時會去扣押他的財產,以往比較難的是有時候到他起訴的時候,如果我們行政上跟不到,我們就沒有辦法持續去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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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他可能脫產或者是做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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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對,我們沒辦法持續接受到檢方的查扣去扣押的話,他就可能脫產,所以今天報告的最後一頁,我們就是希望去改善這個部分,就是讓我們的行政程序縮短。在檢方還沒有起訴之前,其所偵辦查扣的這些在他起訴之前,我們行政程序就可以跟得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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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請教目前這個案子有進行到查扣的準備嗎?有進行假扣押嗎?因為本案是關鍵指標,如果在你修法之後開始辦第一案,這件事情要確實讓他無法脫產,不然20億誰來出?全民來出嗎?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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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吳委員玉琴):請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李總隊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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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總隊長健育:跟委員報告,第一個,這個案子檢方已經動起來,已經起訴了;第二個,有關環境恢復的這一塊,地方開始在做相關的調查,扣押的這一塊,檢方有在做處理,但是調查的程序現在還在作業。因為它的證已經被廢掉了,所以能夠扣到多少,我們會跟檢方再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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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應該是扣不到太多啦,而且這種廢棄物處理公司的設備根本就非常廉價,所以可能是在它那個地方,工業區的地也不值錢,所以現在就是各地方政府好像要求償,但還是需要環保署統一來籌辦,不要變成全民買單,然後個別業者就此逃脫法律的制裁,還能夠用假人頭再開新公司,這是最可惡的地方。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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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是,我們一直在彌補可能產生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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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儘量去處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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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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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不好意思,今天因為教委會安排特教法的修法,所以本席特別請莊競程委員協助代理主席比較長的時間,謝謝大家的協助。 |
本日中午不休息,質詢到登記委員全部發言完畢及討論事項處理結束再休息。今天跟星期三的會議是兩天一次會。 |
請楊委員瓊瓔發言。(不在場)楊委員不在場。 |
請蔡委員易餘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4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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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6-10 |
speakers | ["吳玉琴","洪申翰","蘇巧慧","莊競程","王婉諭","溫玉霞","邱泰源","徐志榮","張育美","蔡培慧","陳椒華","陳琬惠","黃秀芳","張其祿","賴香伶","蔡易餘","楊曜","陳瑩","賴惠員","楊瓊瓔","吳欣盈","林為洲","湯蕙禎"] |
page_start | 401 |
meetingDate | ["2023-04-24"] |
gazette_id | 1124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4701_00007"]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就「強化家戶與一般事業廢棄物管理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 詢;二、處理或審查中華民國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公務預 算)凍結案41案(含報告事項27案及討論事項14案) |
agenda_id | 1124701_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