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57
發言片段: 0 |
---|
李委員德維:(9時46分)部長不要下去了,浪費時間,我趕快問,你趕快答。第一個,掃黑、肅槍有沒有要擴大?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內政部林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林部長右昌:掃黑、肅槍在這一個多月已經擴大辦理,我們動員四萬七千多人次,逮捕大概5,318人。 |
發言片段: 3 |
李委員德維:不用講那麼多,為什麼衝鋒槍滿地掃? |
發言片段: 4 |
林部長右昌:槍械部分一直以來都是政府非常關心的事情,這個案件是由於…… |
發言片段: 5 |
李委員德維:所以掃不勝掃、抓不勝抓,是不是?你們都沒辦法,那要你們幹嘛? |
發言片段: 6 |
林部長右昌:不是沒辦法,我們可以從相關的…… |
發言片段: 7 |
李委員德維:要你們幹嗎? |
發言片段: 8 |
林部長右昌:這一個多月來,中央跟地方的所有警察都非常辛苦,希望委員給警察同仁鼓勵。 |
發言片段: 9 |
李委員德維:鼓勵歸鼓勵,但是槍枝滿街掉、子彈滿天飛,有沒有看到? |
發言片段: 10 |
林部長右昌:所以我剛才跟委員報告,在這一個多月以來,我們已經強力壓制相關幫派、集團的氣焰;第二個,我們也破獲非常多起重大案件,包括把大家矚目的北臺最大暴力詐騙集團整個瓦解掉,所以我們的目標不是查而已,我們的目標是希望把這些組織瓦解掉。 |
發言片段: 11 |
李委員德維:好,所以你預計多久會有成效? |
發言片段: 12 |
林部長右昌:掃黑工作是一直持續的,沒有止境。 |
發言片段: 13 |
李委員德維:所以人民希望不要看到這麼多的槍械走私、槍擊案還是不可得囉? |
發言片段: 14 |
林部長右昌:我們一直都在努力處理,我想委員也可以看到警察同仁的成果。 |
發言片段: 15 |
李委員德維:部長,你在報告裡面寫「考量現行規定對於鄉(鎮、市)民代表僅有平地原住民代表名額保障規定,造成山地原住民只能選舉區域代表,確有檢討必要」,請問部長,內政部支不支持修法?支持還是不支持? |
發言片段: 16 |
林部長右昌:我請呂司長說明一下。 |
發言片段: 17 |
李委員德維:沒關係,我要內政部啊!我想聽內政部的態度,中選會再等一下。 |
發言片段: 18 |
林部長右昌:這是我們的民政司司長。 |
發言片段: 19 |
李委員德維:好,請司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0 |
主席:請內政部民政司呂司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1 |
呂司長清源:報告委員,有關山地原住民跟平地原住民究竟是打破合併保障還是維持現行的分離保障,因為這涉及重大的原住民政策,必須要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跟原住民族商議,有共識以後我們才能採行後面的動作。 |
發言片段: 22 |
李委員德維:對於尋求共識這件事情,請教你們做了什麼?有沒有召開公聽會? |
發言片段: 23 |
呂司長清源:這是由原民會主導。 |
發言片段: 24 |
李委員德維:請問原民會有沒有做?這個制度已經多久了?請教原民會,有沒有針對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的部分開過公聽會?有沒有協調過?還是沒有、擺爛? |
發言片段: 25 |
主席:請原民會鍾副主任委員說明。 |
發言片段: 26 |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報告委員,這個是長期以來的…… |
發言片段: 27 |
李委員德維:長期以來?從什麼時候開始的?多長? |
發言片段: 28 |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從光復以後就把山原、平原做這樣的區隔…… |
發言片段: 29 |
李委員德維:10年還是20年? |
發言片段: 30 |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山原、平原從光復以後就做這樣的區隔,所以長期以來是這樣的制度。 |
發言片段: 31 |
李委員德維:所以你們沒有針對這部分做過檢討,也沒有跟大家商量過嘛?現在內政部推到原民會的身上,你要不要解決?還是你不動?你不動就說你不動,沒關係。 |
發言片段: 32 |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因為按照地方制度法,是不是可以來…… |
發言片段: 33 |
李委員德維:你不動的話就說你不動,你現在又提到地方制度法,就是又推回給內政部喔! |
發言片段: 34 |
鍾副主任委員興華:我們是願意配合推動。 |
發言片段: 35 |
李委員德維:部長,這個部分到底是內政部要管,還是原民會要管?今天原民會主委沒來,算他運氣好,我們下次請召委再叫他來一次。 |
發言片段: 36 |
林部長右昌:我想涉及原民的事務當然要聽原住民族的意見,不過剛才委員關心的應該是有無進一步舉辦相關公聽會來徵詢,這部分我們會後跟原民會主委一起來討論,看要如何來推動。 |
發言片段: 37 |
李委員德維:好。這一件事如同剛才原民會副主委所講的,已經很久了,既然有委員提出,你們好歹要做個樣子、去做點事,只是在這裡推來推去,就沒有意思了嘛! |
另外,陳玉珍委員提案建議制定離島基本法,報告中提到89年已經有離島建設條例,但本席認為相關保障規定還是不太足夠,請教內政部可否在3個月內提出相關研議報告? |
發言片段: 38 |
林部長右昌:我想這沒有問題,我們請民政司提研議報告給委員參考。 |
發言片段: 39 |
李委員德維:司長請說明。 |
發言片段: 40 |
呂司長清源:報告委員,不好意思,有關基本法的問題,因為地制法基本上是普遍性、一般性的規定,如果在地方制度的部分特別…… |
發言片段: 41 |
林部長右昌:對不起,我剛才誤解委員的意思,如果涉及基本法的話,可能要由國發會來提出。 |
發言片段: 42 |
李委員德維:好,瞭解,謝謝。謝謝主席。 |
發言片段: 43 |
主席(游委員毓蘭代):請羅委員美玲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44 |
---|---|
meet_id | 聯席會議-10-7-15,36-1 |
speakers | ["陳玉珍","孔文吉","林思銘","陳琬惠","游毓蘭","李德維","羅美玲","賴品妤","王美惠","張宏陸","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莊瑞雄","江永昌","鄭天財Sra Kacaw","黃世杰","林文瑞","王鴻薇","高金素梅","賴香伶","蔡易餘","劉建國","楊瓊瓔"]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3-04-24"] |
gazette_id | 1124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45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繼續審查委員余天等18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續審查委 員楊瓊瓔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0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五十二條及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 、審查委員林思銘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林思銘 等17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八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許智傑等17人擬具「地方 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陳玉珍等16人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七條 之四條文草案」案;八、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1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 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林靜儀等22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審查委員孔文吉等23人擬具「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45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