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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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11時7分)部長好。前面很多委員所垂詢、關心的也都是錢的問題,剛剛部長也算是有比較具體的承諾,因為確實如果把我們的經費跟各國去做比較,真的是天差地遠,我們一直在強調要做出一個臺灣的BBC等等,但坦白說,要是沒有錢,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事,尤其我們看這個預算至為明顯,真的是差太遠了。其實當時在民眾黨的版本上,概念也是接近這樣,就是我們都希望最起碼不要低於30億,不然說實話,這個是大問題。部長,反正這次我們就往這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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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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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委員好。當然,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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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好,謝謝。另外,錢當然我們要到位,但是民眾有時候也會關切現在公視整體的績效,比如說,我們要是光用收視率等等來作為指標,雖然這未必是最正確的指標,因為公視本身的精神就不建立在是商業電臺,但是確實有時候大家也會問,它的閱聽情況如何?甚至我們後來又加了Taiwan+ 等,想做這種國際性的,而我也必須直說,有時候這也是一個矛盾,為什麼?因為當我們太在乎收視或是太仰賴一些東西的時候,我們也要避免最後公視會變成對岸中央電視臺的樣子,這好像也不是正確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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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也沒有辦法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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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對,也不能變成他們那樣,那就變成官媒了。這個怎麼平衡?我們一方面要有優質的節目,但是也希望大家看得到;另外一方面也不希望因為太仰賴純政府的資源,到時候有偏頗。這個地方是不是能夠平衡?有沒有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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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謝謝委員的關心,這個部分公共電視自己應該也有很多的思考、討論。一般大家比較可以接受的是,當它的立法宗旨就是要彌補商業電視臺的不足,就表示它沒有辦法用商業電視臺的收視率標準衡酌公共電視的績效,但是基本上績效應該還是被檢討的一個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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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是,英國BBC或者日本NHK跟別人比也沒有太差,當然我們還是要往那個目標前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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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這是一個很清楚的KPI,我們不以收視率作為唯一的衡量標準,但是不表示我們完全忽略收視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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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是,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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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尤其是在數位的時代,恐怕收視率只是標準、指標之一,還有觸及率等其他方式,我希望未來可以整體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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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有時候我們的節目滿優質的,在閱聽的量上,不要只是關注傳統的,比如有些學校教育也很需要,那些觸及率就不是商業電臺能做的,像BBC就有很多科普性的節目,它很不錯,推動到校園裡面。就像部長講的三百六十度評估,indicator要有多重性,這樣就能凸顯我們不是這麼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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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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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這個地方還有一個就是納入多元族群及區域需求,未來有沒有更精進的作法?坦白說,現在族群或者diversity的議題更多了,未來我們在修法上,這個想法有沒有更前進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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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這一條修法最主要是要把公共電視基金會的任務正面表列,其實就是把客語台跟臺語台變成很明確的法制面任務,這個是它最主要的精神。它搭配後面所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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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所以主要就是指客語跟臺語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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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目前是這樣,我們尊重原民會在這件事情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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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坦白說,新住民的人數現在越來越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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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他也可以在裡面,也包括在裡面的概念,只是可能節目或部分的內容,還不到一個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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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沒問題,當然我承認有時候滿難做的,會掛一漏萬。既然有更新興族群的需求,我們都要同步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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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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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當然這個東西也涉及董事人數的沿革,沒有錯,我們現在了解按照國際的通則或者財團法人法的上限,好像必須在十五人。未來修法有沒有考慮過它會跟我們剛才談的議題互相影響?因為現在人要變少一些,多元族群的代表有沒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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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一定還是持續會有保障的措施。委員所講的是,擔心整體人數變少的時候是不是會排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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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對,犧牲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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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想應該不至於,在我們內部的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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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我們還是儘量讓它能夠平衡,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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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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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當然董事長也有講連結的部分,我完全贊同,那董事長覺得落實機制如何呢?你看BBC甚至希望公民直接推薦,參加遴選、甄選公民董事,這個未來有沒有可能?要不要往這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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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公視基金會胡董事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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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董事長元輝:第一個,我稍微說明一下您剛才提到的指標,我們董事會在監督績效上有關鍵衡量指標,經理團隊會有多元指標,包括收視率、影響力還有行銷等等,社會的部分我們有一個公共價值評量,會透過這些方式。 |
回到這個問題,很重要的其實是公眾參與跟公共監督,目前來講,第一個、我們會強化未來的線上參與,這個部分會開始進行,讓公眾有更多參與。第二個就是您剛才提到的,這個部分會牽涉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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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我知道,當然這不是董事長自己能決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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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董事長元輝: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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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我們覺得應該可以往上反映這個意見,坦白說,現在就是由行政院提名而已,至於怎麼提的這個過程,當然它一定會認為自己還是會考量整體,如果我們更制度性、更機制性的把它建立起來,這個就符合董事長所講的前面那三個條件、理念。如果有這種公民提名制度是不是會更好?部長也可以在院會的時候支持,讓公視董事提名在行政院那一塊之外,甚至學習國外的作法,藉公民直接推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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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想分兩個部分,剛剛胡董事長講在參與方面用網路等方式,平時就可以有一點公民表達意見及參與的過程,這是第一部分。 |
第二個、有關提名是不是要納入公民推薦?這個未來我們可以研究一下,它畢竟有政黨比例的審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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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對,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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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未來恐怕要先經過大家協調,最重要的是不要發生由公民提名,結果政黨比例審查不通過的狀況,那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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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其實認真講,公民提名可能比政黨的比例更重要一點,我個人認為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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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這個大家要有共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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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對,沒問題。當然這個東西涉及最終的評鑑,現在大家一直覺得這個評鑑比較接近自評的概念,所以每次評的結果都是良好,不會不好。為什麼前面講加入更多公民?這也有一個好處,就是難以彌補外部評估不足的問題,現在感覺都是自評。民眾黨黨團提出的修法條文也希望不是只靠財團法人法進行既有的監督,既然是公共的電視,是不是可以有更大程度的公民參與?這也回應董事長心中一直想的大的理念。未來還是要往這個方向想,這就是我最後的要求,部長可不可以參考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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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我剛剛也特別提到,我個人認為公媒治理跟績效監督要分開,績效監督確實要透過公民參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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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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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所謂代表納稅人的精神,這兩個事情還是必然要同時存在,不代表公媒治理就不需要監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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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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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至於怎麼落實,我們會繼續精進。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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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其祿:好,這個也麻煩列入參考,甚至在修法的時候好好來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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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
請陳委員培瑜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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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2-11 |
speakers | ["范雲","曾銘宗","鄭正鈐","林思銘","李德維","張廖萬堅","陳以信","吳思瑤","陳秀寳","林宜瑾","黃國書","鄭麗文","陳靜敏","張其祿","陳培瑜","萬美玲","邱顯智","鄭天財Sra Kacaw","孔文吉","蘇巧慧","林楚茵"] |
page_start | 311 |
meetingDate | ["2023-04-26"] |
gazette_id | 1124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47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 「公共電視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9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賴品妤等 21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公共電視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游毓蘭等17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八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8人 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范雲等 16 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四、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陳培瑜等 19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3人擬具「公共電視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47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