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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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11時18分)部長早安,辛苦了。公視法修法在即,我們就快速討論。第一個命題,我的版本是希望把門檻降到二分之一,當然這個論述可能有人會覺得過於激進,我想要說明一下我們的想法是什麼。我們有參考立法院相關職權行使的規定,也可以看見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的狀況,其實只要超過全體委員二分之一同意就可以,其他像中選會、公平會、通傳會則是出席委員的二分之一。根據這個部分,我們希望可以快速進行,我提的版本就是希望可以經由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送交行政院院長聘任。這個部分我當然知道部長有自己的想法跟立場,只是我想要再次強調,希望部長以及各位委員共同支持,讓整個公共電視的媒體發展可以健全。主要的原因就是想跟部長討論,空轉這麼多天、這麼多年、損及公共利益,部長自己有什麼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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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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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委員好。謝謝委員,我們有兩次,是在不同政黨執政的時候,都拖延新董監事產生達到900天以上,形成當屆董監事多做九百多天的結果,等於是多做了一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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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其實對公視整體營運跟規劃應該有相當多的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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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如果只是多做一任,我覺得事小,最主要是多做的九百多天基本上是看守的狀況,並沒有任何積極的建設跟作為,我覺得這是大家全體的損失,應該不是任何人希望看到的狀況,既然我們編了預算、有個制度、有個法令,應該要火力全開,而不是怠速行駛,這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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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對,就是我們剛剛說的公共利益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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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也特別拜託委員,現在不是理念之爭,是可行性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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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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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很希望大家能夠支持三分之二,我也不想爭辯四分之三,我們確實已經實施四分之三20年以上,兩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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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不管是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都有待討論,不過我相信我們對於損害公共利益的部分都有共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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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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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謝謝部長。第二個想繼續跟部長討論兒少節目的部分,其實在前一次(3月29日)的質詢也請教過部長,部長當場有回應且承諾會在公視經費健康化的前提下讓兒少節目大幅增加,甚至參考國際的很多作法,強化兒少的網路收視環境,這個部分部長應該記憶猶新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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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如果能夠有充分資源來增加兒少節目,這是大家的共同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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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我想這是大家的共識。這次本席提出的版本是修正第十條,希望可以增加兒童及少年需求之傳播服務,強化兒少網路收視環境發展及未來兒少專屬頻道的可能性,我們把專屬頻道的可能性放進去,當然這是一個美好的期待,希望有一天真的可以往這個方向發展。另外我們也針對時數提出建議,希望平日可以至少有各半小時、週末及假日至少可以有各3小時,希望部長或其他委員在後續修法的時候可以支持。 |
因為已經得到部長的承諾,我們就先看,上次跟部長討論的是頻道的部分,而網路的部分,當時公視+設計的時候並不是以兒少為主體,這個我們完全可以理解,可是我們發現整個網站的使用非常非常不友善,包含很難第一時間找到,網頁要一直往下拉才可以看到兒少;第二個、如果爸媽不往下拉而用搜尋的方法,或是孩子們自己用搜尋的方法,你會發現如果我們打兒少這兩個字只會看到25項,可是不知道您知不知道在整個公視+裡面,其實兒少可以觀看的節目絕對超過25項,但是這個搜尋引擎的設計非常不優;再往下看,我們來看分類好了,分類有分小小孩童、交通安全我最行、水果冰淇淋、年少正好、兒童最佳、小小萌孩。我們想要先請問,小小孩童、兒童最佳、小小萌孩的區別到底是什麼?後續調整網站的時候,是不是要把這些分類的依據清清楚楚地寫明白?再往下看,像水果冰淇淋單獨列為一類,我覺得以類別來分也有很大的問題,到底是以主題分還是以年齡分?再往下看,青春發言人這個節目非常優秀,我自己的小孩也很喜歡看,可是假設其中一集,例如它在談自殺這個議題,但是它放在小小萌孩這個分類,而且這個分類標籤什麼都有,當什麼分類標籤都有就等於沒有分類,這個部分您認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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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公視基金會徐總經理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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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總經理秋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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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希望公視在後續修法跟相關作業的建置上,一定要把這些友善使用的使用環境考慮進去。最後,我們想要分享國外的兩個案例,我們真心想要提供給公視跟文化部作為很重要的參考,例如像加拿大的tvokids是以兒童為主體、為切入的入口,所以他們在網站上,不管是從遊戲的角度、從看節目的角度、從使用app的角度,甚至是以主角IP的角度,為孩子設計了一個很棒的入口。之前我們也跟部長討論過,其實公視有跟教育部合作,跨部會做了一個網站提供非常多教育資源,假設要以教育資源的角度切入,我們可以參考日本的NHK Kids,他們做了for school,不管是為了學習或者是為了自己在家觀賞,它都有不同的切入角度。所以我們希望公視可以加速規劃,並且更新、開發相關的app,以兒少的角度切入,這個部分想請文化部做個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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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謝謝委員。委員所提的是對的,兒少節目尤其其介面,應該是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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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不管是節目或網路使用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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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其實應該要以主體的視角來設計,我們會參酌委員的建議請公共電視做相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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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有機會在一個時程內提供相關的研議報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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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總經理秋華:這沒問題,其實7月1日公視+就會做大幅的改版,會重新統整兒少專區,那委員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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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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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總經理秋華:對,委員建議的分類我們也會把它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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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7月1日改版正式上架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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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總經理秋華: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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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在這之前可以先提供你們研議的相關報告給我們辦公室,就是你們在上架之前到底做了哪些功課、也許可以期待在新的網站看到什麼,很希望跟文化部共同討論這個部分,為孩子、為家長建立一個好的兒少收視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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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總經理秋華: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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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那就麻煩文化部,謝謝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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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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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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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2-11 |
speakers | ["范雲","曾銘宗","鄭正鈐","林思銘","李德維","張廖萬堅","陳以信","吳思瑤","陳秀寳","林宜瑾","黃國書","鄭麗文","陳靜敏","張其祿","陳培瑜","萬美玲","邱顯智","鄭天財Sra Kacaw","孔文吉","蘇巧慧","林楚茵"] |
page_start | 311 |
meetingDate | ["2023-04-26"] |
gazette_id | 1124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47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陳秀寳等19人擬具 「公共電視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 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9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三條及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賴品妤等 21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萬美玲等17人擬具「公共電視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游毓蘭等17人擬具「公共電視法第三條、第七條及第八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6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8人 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17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 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范雲等 16 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四、審查委員吳思瑤等17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陳培瑜等 19人擬具「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23人擬具「公共電視 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47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