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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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11時20分)我們今天安排的專報題目,其實是長期以來大家都非常關心的題目,尤其是我們看到最近這段期間美國司法部對於在美國的幾位華人予以起訴,也引起很多的討論。我看到國安局也提到中國對臺的手段,你們寫了一堆,這大概就是把過去的這些事件整合起來,我覺得OK。但我要問的一個問題,第一個,針對TikTok或小紅書的部分,很多國家都在討論要不要把它下架,國安單位有討論過吧?請問局長,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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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安局蔡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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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委員好。針對這些軟體的資安問題,我們有討論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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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你們討論完後覺得它的資安有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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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剛剛也跟其他委員報告過,因為它本身有一些中資的系統在背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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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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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然後在技術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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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TikTok或小紅書在臺灣有沒有落地?我們有沒有同意它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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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它好像是透過一些社群平台提供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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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我知道,它本身在臺灣有沒有設立營業據點?沒有,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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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沒有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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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沒有啦!我們也沒有同意,為什麼?因為它具有中資,背後還有官方資金,這不就是你們查的結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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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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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大家都對小紅書或TikTok存有很大的爭議,甚至有些國家已經把它禁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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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主要是政府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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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為什麼政府機關要把它禁用?先請問局長,為什我們政府機關要禁用抖音(TikT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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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因為已經知道它有資安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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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既然它有資安風險,為什麼不要擴大到要求Google在臺灣地區把它下架?你們已經講得很清楚,它有資安風險,所以公務部門禁止使用,既然有資安風險,它又在臺灣沒有落地,所謂的落地是什麼意思?就是它的資料庫要落地,也沒有啊!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不能夠要求Google、蘋果的app商店網站把這些軟體下架呢?為什麼?有人反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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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因為它還是有涉及法律甚至憲法層面,人民選擇使用相關通訊軟體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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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有人反對嗎?局長講了這麼多,我都同意,但我想請教一下,這件事情到目前為止,就國安局收到的情資來看,有人出來要求繼續使用小紅書、抖音,所以他反對下架?有人向政府機關反映過這件事情嗎?或者在國會裡面有哪一個國會議員提出,我們的政府單位不應該限制人民使用小紅書或抖音的權利,有沒有?如果都沒有人反對的話,而且我們每次都在國會裡面看到國會議員已經提出這樣的要求,那你有什麼好擔心違法的問題嗎?我們做下去會擔心違法可能是在過程當中有人反對,對不對?有沒有人反對? |
我現在的問題是,以國安單位的角度來看,我們要求Google、蘋果的app store把這兩個軟體下架,誰會反對?誰會反對?我們再來考慮後續的法律問題,誰會反對?就是小紅書公司及抖音公司。但是兩家公司在臺灣又沒有落地,它在臺灣也沒有法人格問題,它怎麼來反對呢?那我們為什麼不做?除非我作為一個立法委員提出這樣的疑問之後,有別的委員表示不行,應該要保障人民使用小紅書及抖音的權益。請問局長,到目前為止國安局有沒有聽到哪位國會議員曾經在國會表達過,要繼續維持小紅書及抖音不可以下架,有沒有?局長,我在問你有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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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但是我們還是要注意一下,除了資安的面向以外,還是有一些政治面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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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所以我才問你,你們剛剛不是說有資安的疑慮,所以政府機關才禁用,不然政府機關憑什麼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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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還是要跟委員說明一下,我們有在關注國際社會特別像我們這樣的民主國家對於相關問題的討論,像美國蒙大拿州是通過法律要全面禁用,民間也要禁用這些有風險的相關軟體,包括TikTok,他們已經提升到憲法層次去討論,所以有其政治層面要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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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那是美國,我現在問的是臺灣,今天臺灣面對中國的威脅與美國面對中國的威脅,哪一個來得大?現在問題就在這個地方,是美國面對中國的威脅來得大,還是臺灣面對中國的威脅來得大?我們還要看美國的決定,我們再決定要做什麼事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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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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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我們為什麼不能做在它的前面呢?我的問題就在這裡,所以我剛才問局長,我們的國安單位、情報單位,我們在國會殿堂已經提出這樣的質詢,不只我而已,剛剛很多委員都有問到為什麼不禁用,所以我剛剛才問局長為什麼不禁用,局長可以就內部的國安來討論這件事情,可能是由行政院資安辦,最後決議由它正式來要求。除非你可以告訴我,有哪一個團體跳出來,或者哪一個國會議員跳出來表示不行,小紅書及抖音是人民使用權的保障,所以不能夠禁止,那我覺得這還有一點討論的空間,因為有人提出不同的觀點及意見。 |
我現在問的是,有誰曾經在國會殿堂或國會議員表示要捍衛小紅書的權益、要捍衛抖音的權益,所以他反對我們的政府部門要求Google或是Apple的app store下架,有沒有人提出過這個要求?請問局長,有沒有?你也講不出來?因為去年國安單位就有開過綜合討論會,我不曉得結果怎麼樣,這是第一個。所以我要求這件事情要趕快處理,不要再看別人怎麼做,我覺得我們每次都看別人怎麼做,真的是很奇怪。 |
其實Google講得很清楚,各個國家可以根據其情況要求相關的app下架,這是可以的,包括韓國、印尼、馬來西亞等很多國家都有不同的理由禁止相關的app或要求其下架,有些是政治因素,有些是經濟問題,有些是有賭博的問題,很多理由都可以,有些有資安問題,比如它沒有在這個地方登錄成立公司,所以被要求下架,這些都是可以要求的主張。我認為我們也可以提出來,除非局長告訴我,我剛剛提到的有哪個團體跳出來表示要保障小紅書使用者的權益,要保障抖音使用者的權利,那很簡單,請抖音及小紅書在臺灣正式申請公司,這樣才有法人格保障權利的問題,這是第一個。 |
第二個,海外警察服務站的部分,美國有提出相關的起訴,你們都有做過研究,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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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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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其中提到一個很重要的關鍵文件,什麼文件呢?就是所謂的912專案的關鍵文件,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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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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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我想請教一下,912專案的關鍵文件國安局之前有沒有掌握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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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它主要是針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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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我不要講美國司法部的起訴,我要問的是國安局及臺灣所有的情報單位,有沒有發現中國有一個912專案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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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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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你們什麼時候知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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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們在跟國外的情報合作對口交換的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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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你們什麼時候知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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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我在上任的時候就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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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你們每一次在國會的報告中,為什麼沒有披露這件事情?為什麼沒有披露過這件事情?這件事情的披露會對國安造成威脅嗎?局長覺得會嗎?就像剛剛局長說你上任的時候就知道了,你們覺得會不會對國安造成威脅?所以不能披露,不能讓民眾知道?請局長回去調查一下,912專案這件事情,臺灣的國安單位是什麼時候知道的?這個很重要喔!這涉及到我們的情報蒐集到底是做真的還是做假的。 |
如果不是美國的司法部正式在它的起訴書列出來的話,很抱歉!我不知道啊!我相信臺灣的國會議員沒有人知道,局長說你上任的時候就知道了,我們的國安單位應該在更早以前就知道了才對,可是我們每年都有要求國安單位來這邊進行專案報告,沒錯吧?在這一次的業報裡面,國安局也沒有提到這件事情,為什麼不能講?為什麼不能講?只有一個狀況、兩個理由而已,第一個是國安局認為這件事情不能講,這個講出來可能會有國安的疑慮,要穩定軍心、讓臺灣人安心,所以不敢講;第二個是國安局根本沒有這樣的情資,所以我要求國安局瞭解一下,你們什麼時候瞭解中國有一個912的專案行動,監控海外的華人?目前912行動在臺灣執行的狀況是怎麼樣?你們的反制措施、情資調查是怎麼樣?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這也是國安局責無旁貸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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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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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適應:我剛剛質詢的這兩件事情,第一個是要求違法、有問題的app下架這件事情,國安局情治單位、國土辦、國家資安辦到底在幹什麼事情?到底做了什麼事情?到現在沒有做,你們說因為會有疑慮,請告訴我是誰致函給你們表達疑慮,這才有疑慮啊!不是自己心中想的嘛!這是我的第一個問題;第二個問題,即我剛剛提到中國的912專項行動,我們國家的情報單位什麼時候得到資訊?為什麼沒有向國人揭露這件事情,要等到美國的司法部起訴,我們大家才在這邊討論呢?這兩件事情,請國安局局長後續調查清楚。以上,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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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好,我們會後提供委員相關資訊,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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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蔡委員適應):麻煩各位委員請就座,現在處理臨時提案,請議事人員宣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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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林靜儀等提案: |
臨時提案 |
案由:有鑑於抖音、TikTok(國際版)及小紅書等被列為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公部門電腦等網路設備已限制無法下載相關軟體。然公務人員所配發的「公務手機」,及政府機關所提供的iTaiwan無線上網服務,仍可連接相關危害國家資安之軟體。爰此提案,國安局應於一個月內會辦相關單位,禁止民眾使用政府單位所建置的熱點進行網路連接時下載及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且公務手機應加裝載具管理系統(MDM),以杜相關危害國家資通安全之產品利用我國公務機關所建制、購買的軟硬體破壞我國既有之民主與自由。 |
提案人:林靜儀 |
連署人:劉世芳 林昶佐 陳椒華 蔡適應 羅致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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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安局表達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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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針對委員提案的內容,我們剛剛也有跟提案委員進行一些溝通及討論,也希望在文字上可以做若干修正,我是不是簡單把文字重新再做個表述?「案由:有鑑於抖音、TikTok(國際版)及小紅書等被列為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公部門電腦等網路設備已限制無法下載相關軟體。然公務人員所配發的『公務手機』,及政府機關所提供的iTaiwan無線上網服務,仍可連接相關危害國家資安之軟體。爰此提案,國安局應向相關單位反映,避免政府單位所建置的熱點提供網路連接時,可下載及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且研討公務手機加裝載具管理系統(MDM)可能,以杜絕相關危害國家資通安全之產品利用我公務機關所建置、購買的軟硬體破壞我國既有之民主與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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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在國安局長說明之後,我先請相關的委員表達意見,好不好?請提案委員先表達意見好了,其他的委員再表達意見,好不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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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靜儀:本席提案的目的,我們為了要防止資訊安全被這些有竊取資安疑慮的軟體所破壞,對於公務機關已經有設定他們不可以下載這些軟體,但臺灣充分供應公務機關提供的相關Wi-Fi,或者是公眾網路熱點的過程中,大家知道這還是在網路上受到攻擊,或者可能被竊取資通訊的弱點,當然我贊成國安局在業務的範圍之內,提出新的修正文字,變成跟相關單位一起來反映,同時國家政府所建置的國家系統、公務系統或公部門系統所提供的網絡連結,避免使用或下載這一類的軟體,至少在公家系統裡做這樣的要求,避免相關的資訊被竊取,保障所有使用者及國家的安全,在國安局所提出的文字修正,我認為是可以的,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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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提案的林委員靜儀。 |
請陳委員以信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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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首先,對於這個臨時提案,我覺得用語上面有問題,當然國安局也發現了,因為在提案中有寫到:「國安局應於一個月內會辦相關單位,禁止民眾……」光是「禁止民眾」的本身,我覺得就不是國安局的業務,國安局怎麼可能去做一個禁止民眾的事情?我覺得這個部分,尤其國安局現在是總統府的幕僚機關,今天不管是這些app被數位部列為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公部門必須要做一些動作,你們現在要針對的對象就必須是公部門;換言之,在這件事情的執行上,能夠去要求的對象跟採取的動作都是公部門,如果你今天要求公部門在設置上設置防火牆,或者要做什麼動作,這其實是屬於公部門的內部範圍,但是你們進而去要求禁止民眾,那糟糕了!民眾做了一個下載的動作會怎麼樣?要抓起來嗎?還是要開罰單?對這個部分,我要提出提案上我們有顧慮的地方,今天既然數位部已經將這些app列為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在公部門的行使當中,自然應該要有所回應,而回應的時候,就應該針對公部門、單方面進行規範跟要求,不應該恣意地擴大到對民眾的限制,這會違反應該有的權力界線,以上是我們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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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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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對於提案人林靜儀委員的部分,我想再請教一下國安局,如果你們要跟相關單位反映的話,會是哪一些相關單位?除了數位部以外,像以前我們看到iTaiwan,大部分都是在交通部觀光局,同時剛剛陳以信委員所提的,可能比較不瞭解網路上面的服務,iTaiwan無線上網服務基本上不用費用,表示這是國家提供無線上網服務給臺灣人,或者是到臺灣來旅遊的人使用,他們在使用的過程當中,可能要輸入某一些帳號,或是輸入某一些相關的ID或QR Code之類的,因為在無線網路的資安系統最難維護,也就是它的防護牆上限比較低一點,不是被攻擊,而是到時候會有容易竊取個資的問題,所以我基本上是贊成林靜儀委員所提的提案,但是國安局要反映的單位,例如你們要邀請包括NCC、數位部及交通部等有處理無線上網服務上、中、下游的公務機關一起反映這個議題?還是如果臺灣的政府機關有無線上網服務的話,有可能產生資安危害的議題,國安局僅負責直接提供給相關單位會辦,請他們參考,包括未來要不要避免使用。當然目前看起來,林靜儀委員的提案都是以公務部門為主,跟民眾不太一樣,所以是不是可以再敘明一下,未來如果要向相關單位反映,是如何來反映?你們能夠執行的項目是哪一些?只是提供資訊而已,還是會幫忙來處理這方面的防堵,或者是杜絕這類的建置及軟體破壞的部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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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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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委員文君:針對今天這個臨時提案,因為從手機下載app目前無法可管,所以也無從控管是否有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的可能,包括臉書和推特同樣有資通安全危害的問題,而且有疑慮的資通產品其實政府都已經有公告禁止,民眾在連網路的時候,政府部門的熱點也都設計可以去阻擋。我們每年,尤其近幾年不斷增加很多相關預算,就是要去防杜這些資通產品,包括國安局、國防部、其他的政府相關部門,甚至我們還花兩百多億設數位發展部,你連這個都沒有辦法控管?因為你禁了這個,他還有下一個! |
我們現在的資訊安全應該要怎麼樣的保障,平常要預算的時候都跟我們說你們可以做得多好多好,但現在每一個都是用禁止的方式,對民眾的傷害是什麼?臺灣又說我們是自由民主的國家,但今天不是只有中國會做這樣的事情,還包括其他國家,我們的友好國家其實也都在做這些事,甚至美國也對我們監聽,不管你承不承認,他對友邦或敵對國家都有這樣的現象。這是現在很多在資安上大家都會面臨的問題,那我們應該要怎麼樣做自己的防護?我們每年給那麼多預算,但卻連這些都做不到,那是我們自己無能啊!所以政府建置這些熱點,它屬於公共性質的公有財,我們不能因為恐共,就在人民要使用公有財上網時也要強加約束。你們到底要用什麼樣的方式去限制?你不是說這個我不喜歡,我就禁掉,那個不喜歡,我就禁掉,那每年編十億、百億的預算要做什麼?所以我們希望在科技日新月異的情況下,使用公共服務設備時不要有限制人民自由這樣的隱憂。 |
如果要提案,應該是要怎麼樣維護我們的國家安全及所有資安的安全。我相信這點大家有共識,才會每年給這麼多預算,可是你不能在編了那麼多預算之後,結果好像一事無成,只能用禁止的方式。所以我們希望在字句上要很明確地不可以限制人民的自由,不要假國安之名,對人民限制太多,這是我們今天要表達的訴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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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靜儀:抱歉,本席補充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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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等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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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補充也有順序,我也要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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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還是請提案人先,因為他先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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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可是我先舉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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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沒關係啦,尊重主席的裁示,大家都會講到。 |
請林委員靜儀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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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靜儀:抱歉,可能是因為文字的順序而讓大家覺得我們是要禁止民眾,但應該是說我們事實上是要禁止這一類可能造成國安危機的軟體,在公眾使用熱點的過程中,用這些熱點使用或下載這些對於國家資訊安全造成風險的軟體。剛剛其實劉世芳委員有問到國安局接下來要怎麼做,我也期待聽到國安局的說法。 |
第二個,為什麼要做這樣的動作?我相信大家可能也發現,我們在去ATM轉帳的時候,它都會提醒你一句話說你這個動作下去之後錢會轉出去,可能會造成你的風險;或者在使用網路的時候,有些Wi-Fi熱點也會提醒你說,你現在所使用的這個熱點,因為是公眾使用,沒有辦法保障你的資安安全。老實說民眾要怎麼樣下載TikTok、怎麼樣使用小紅書,國家沒有條件去禁止,至少到目前為止是這樣。雖然剛剛主席有問過,事實上國家要針對這件事情有一定程度的警覺,但至少本席的提案想要做到的事情是,今天使用公部門的Wi-Fi熱點本來就已經有資安風險,在過程中,如果又供應民眾下載使用這類對資安有風險的軟體,當然國家在保障民眾資安的動作上就做得不夠,我們希望國家有這類保障民眾資安動作的責任,謝謝。 |
發言片段: 60 |
主席:請陳委員以信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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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以信:我想今天的關鍵在於資安維護是政府的責任,但是不代表這就是形成人民的義務,政府的責任跟人民的義務是兩回事。今天我們在這裡說要禁止民眾使用,但事實上現在針對政府的部分也可以用防火牆的方式處理,所以剛剛劉世芳委員對我的認定也是不對的。也就是說,今天基本上並不是認為這個東西不能夠這麼處理,既然數位部都已經將它列為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的產品,那麼後續在公部門要做這樣的處置,有它的作法在,但是我還是強調要針對的是政府的作為。 |
還有,今天這個提案存在在國安局的專報當中也比較特殊,為什麼?因為我覺得這不是國安局的業務,基本上應該是數位部處理,國安局也沒有辦法針對民眾做這種動作,其實要檢討這個部分的似乎應該在數位部比較適合,因為數位部就是要做資訊安全的,以上是我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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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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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我們簡單補充一下,請國安局看一下目前其業務範圍可以處理的是哪些,我剛才特別強調「禁止民眾使用」一開始就已經劃掉了,變成是「避免」,所以不要一直在民眾上繞圈圈,其實是公部門的「公務手機」,請大家看原始提案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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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國安局再回應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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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局長明彥:謝謝主席。我們就剛剛委員提到的幾個重點簡單作說明跟補充。第一點,馬委員有提到到底是針對哪些特定軟體,就像提案所提到的,應該是要針對有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的部分,這部分國安局可以站在國安的角度提醒哪些產品可能涉及這樣的問題,以上是第一點說明。 |
第二點,針對陳委員指教的,有些涉及的業務並不是國安局業管,所以在文字的修正上,我們會建議寫我們是去跟相關單位反映,站在國家安全機關的角度、資安的角度跟相關機構反映。 |
第三點,針對劉世芳委員所指教的要跟哪些相關機關反映,我們優先反映的對象應該是業管政府部門,最主要是數位部,另外NCC也有相關業務。可能要反映的包括幾個面向:第一個在技術面,怎麼樣讓數位部透過它的資安院跟資安署,針對政府所提供的服務網避免民眾下載或提供警示語言,這可能是一個可以考慮的方向。在執行面,除了這兩個部會以外,包括數位部與NCC,它涉及的面向非常廣,要請這兩個業管單位去盤點,另外還有涉及地方政府的部分,對於地方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務網絡,要怎麼樣針對這樣的問題做處理。關於委員提出的問題,大概做以上補充說明,謝謝。 |
發言片段: 66 |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
發言片段: 67 |
陳委員椒華:我覺得TikTok真的是很重要,尤其國外已經很重視它威脅了國家安全,所以基本上我認為還是國安局要好好地重視這個部分,因此應該要非常嚴謹,尤其是公部門,剛剛我們提案內容的部分,應該要避免發生相關資安問題。 |
發言片段: 68 |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
發言片段: 69 |
馬委員文君:本席還要再補充一下,就是現在可能有些國家特別會非常重視這個部分,尤其是對中國有疑慮的。可是我現在就講,如果已經到國安層級,其實他的手段都非常強,不是你用某些方式禁止就好,你禁了這個,還會有其他的,其實重點是我們應該要怎麼防範,比如在國內ATM要轉帳的警語,其實它不需要用到這種方式,因為大家現在詐騙都得心應手,這才是我們很大的問題,這才是我們應該要去解決的。 |
如果我們現在連這樣基本的詐騙都沒有辦法防杜,你說要在資安上面做多好的抗衡和防止,我覺得都是天馬行空。我們希望在不要限制人民自由的情況下,看要怎麼維護國家的資安,這個我們同意,應該要修正的不適當文字就修正。 |
發言片段: 70 |
主席:我想先請教馬委員,剛才國安局有建議一個修正文字,提案人覺得沒有問題,因為我們委員會是合議制,對國安局所提修正文字,馬委員還有意見嗎?還是你覺得這樣的修正內容也是可以的,只是做以上的提醒? |
發言片段: 71 |
馬委員文君:這個部分我們剛剛一開始就有提到,其實我們這個是公共財,如果會去限制到人民使用的時候,這個都是很大的,你如果…… |
發言片段: 72 |
主席:我懂你的意思。 |
發言片段: 73 |
馬委員文君:對,我們希望你就公務部門的方向來規範,比如只有公務部門的手機或者相關的產品不可使用,我覺得你可以適當地去規範,沒有問題,可是不要把人民可以使用的部分也放進來,我覺得這個部分你還要再通盤考量。 |
發言片段: 74 |
主席:馬委員,我想確認一下,因為大家是合議制,在提案人提出來之後,國安局有提了一個修正意見,馬委員認為這樣的修正意見還不夠,還要再修正,還是你沒有意見?比如你認為哪幾個文字還是建議要刪除,還是怎麼樣?還是說你只是提出你的看法而已,那就尊重提案人的提案內容,我要跟馬委員確認一下。 |
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
發言片段: 75 |
劉委員世芳:我想是這樣子啦,因為臨時提案是很臨時的,所以在作文的時候,可能大家會有一點誤解,我再跟大家說文解字一下。第一行、第二行結束的時候有提到抖音這些軟體被公部門列為限制,然後後面是一個句點,可能我們有些委員就把它想成這些抖音、小紅書等全部要被做一些限制,但其實它是句點,它只是一個引言,重點是在後面,公務人員所配發的公務手機,用到的如果是政府機關所提供的,像iTaiwan這樣的Wi-Fi免費服務的話,我剛剛也特別提到,iTaiwan這個免費服務是用我們國家的經費去開發出來的軟體,這樣子的軟體不管是在公務手機,或是公務機關的電腦系統裡,如果出現有關國家資安危害的部分的話,那它就是應該要被討論的,看是不是在處理的時候提供警示,有點像是反詐騙宣導,跟你說要小心,如果你把你的帳號隨便在ATM裡面顯示的話,說不定詐騙集團或釣魚軟體就把你釣走了,會影響到你的財產安全。 |
現在林靜儀委員所提到的部分是基於它有沒有危害國家資安的這個部分,希望國安局從國家安全的觀點提供給相關的部會參考,所以我覺得剛剛國安局長的回應並沒有不當,只是在文字上面,因為我們一會兒看原來的提案文,一會兒看修正文,所以有點亂掉。我覺得剛剛馬委員講得滿好的,馬委員提到的部分是在這個文字裡面,如果你認為有哪一些在修正的過程當中是有不妥的,其實是可以再針對這個部分調整,但是我們強調的還是公務手機跟公務系統提供的軟體上的資安問題,有沒有國安的危害。 |
發言片段: 76 |
主席:各位委員對文字還有沒有其他的修正意見?剛才林委員提了第一個版本之後,國安局有提出修正了,對國安局提的修正文字各位委員有提出看法,也因為各位委員討論得很熱烈,所以我想再確認一下,陳委員、馬委員、劉委員、林委員跟陳委員,還有沒有認為哪幾個字是還要再修正的?有沒有? |
發言片段: 77 |
林委員靜儀:我覺得修正後的文字滿清楚的。 |
發言片段: 78 |
主席:對,我講的是修正後的文字,因為剛才的提案人林委員已經提到他接受國安局修正後的文字版本,其他委員對國安局提的建議修正版本有沒有其他的意見?還是覺得有哪邊不妥的?還是覺得這樣已可以取得委員會大多數的共識?好,那我們最後就按照國安局建議的修正版本,委員會已經有共識,我們就同意通過,謝謝。 |
發言片段: 79 |
蔡局長明彥:謝謝主席。 |
發言片段: 80 |
主席:我們現在休息5分鐘。 |
休息(11時54分) |
繼續開會(11時59分) |
發言片段: 81 |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10 |
---|---|
meet_id | 委員會-10-7-35-14 |
speakers | ["蔡適應","林昶佐","羅致政","邱臣遠","林靜儀","劉世芳","陳以信","王定宇","溫玉霞","趙天麟","馬文君","陳椒華","張其祿","賴香伶","湯蕙禎","何志偉","江啟臣","廖婉汝"] |
page_start | 239 |
meetingDate | ["2023-04-26"] |
gazette_id | 1124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47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國家安全局局長蔡明彥、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徐佳青報告「中共複合式威脅對我國家安全 之影響」,並備質詢;二、處理院會交付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國家安全局預算凍結案 等15案;三、處理院會交付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僑務委員會主管凍結案等24案 |
agenda_id | 11247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