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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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11時10分)主委好、局長好。因為前天媒體報導Gmail官方寄來祝賀信件,其實就是詐騙,一點選之後會被竊取個資、信用卡,還有銀行帳密,請問主委,如果現在連Google都會被以官方名義寄發詐騙信,金管會有沒有什麼因應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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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金管會黃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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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委員好。Gmail不會是金管會直接管的,它如果寄來禮物,這不是投資,並不是什麼事情都是金管會要去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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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但是它會竊取銀行相關的個人資料,為什麼會這樣子?現在你們的說法可能會認為詐騙主要還是司法部門、警察或是其他單位負責,但是我覺得如果銀行的帳戶和密碼這麼重要的個資都沒有辦法有更好的防護措施,金管會應該要去思考一下啦! |
因為上個星期您在財委會說Google詐騙廣告下架是零件,可是第二天你們又說Google不是沒有配合,而是因為政府通報的格式不符合他們的規定,所以還沒有下架,請問現在出來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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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現在通報Google32件,下架14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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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有在做了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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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有,然後加上Meta,整體通報是255件,下架22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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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OK!主委,這是不是也反映出我們在一開始要求不管是Meta或Google配合的時候,自己的同仁為什麼會沒有把Google的通報格式事先對接?這也代表我們在規劃的時候不盡完善。我們剛剛也聽到主委有提到,行政院現在通過的打詐三法,有一個是說如果民眾因為投資詐騙廣告而受害,平台業者需要負連帶賠償責任。請問,對於要求設立在國外的業者下架詐騙廣告,有的時候在溝通上都很困難了,政府到底有沒有辦法解決?像剛剛我聽到其他委員問到PayPal到底是怎麼運作,好像銀行局都還在狀況外,難道民眾還是要期待只有業者自律嗎?我們有沒有什麼因應作為?要如何要求他們負起連帶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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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我們現在講的就是國內的Google和Meta業者要負連帶賠償,國外部分並不是在我們管轄權之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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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本席在這邊也屢次向金管會反映過,我也向公平會及經濟部反映過,我們有很多實質經營類似金融業務的,比如LINE,他們硬是不落戶,就是不在臺灣落地登記。主委,您還在說我們只對本地的Google或Meta可以有作為,像LINE和微信這些已經有實質支付的,我們有辦法可以要求他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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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報告委員,基本上金管會的組織法是管金融機構,涉及金融機構以外的,處理上我們第一步就是從現在投信投顧法第七十條之一去處理,您提到的很多東西,可能要在行政院再通盤去考量由什麼部會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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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主委,本席也要要求你們,有一些事你們已經扛下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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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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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但是有一些事情是哪個部會該做的,你要讓我們知道。我提出LINE的問題的時候,經濟部、公平會或者是數發部,大家互踢皮球,最無辜的是老百姓。所以我們來看一下,現在虛擬貨幣詐騙其實非常嚴重,在實質轉帳的部分,現在都有圈存等各種作法,金管會也做了滿多努力。可是這些詐騙集團在運用AI方面早就已經超越我們了,比如加密貨幣到底是不是貨幣、會不會提供協助等等,這該怎麼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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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對於投資及交易性質的虛擬資產,我們做為主管機關已經會去規範,有涉及洗錢的會以洗防法去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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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不久前我也看到陳前院長在媒體上直接點名,在金融管理的部分,相對於詐騙集團的犯罪手法,臺灣還是相當落後的,所以我們還是要要求金管會在這部分應該要進行升級,好嗎?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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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委員天牧:好,謝謝委員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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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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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0-9 |
speakers | ["羅明才","林德福","吳秉叡","沈發惠","賴士葆","郭國文","李貴敏","林楚茵","高嘉瑜","鍾佳濱","曾銘宗","游毓蘭","江永昌","張其祿","陳椒華","余天","費鴻泰"] |
page_start | 63 |
meetingDate | ["2023-04-27"] |
gazette_id | 1124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48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繼續審查本院國民黨黨團擬具「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行政院函 請審議「銀行法增訂第一百二十五條之七及第一百二十五條之八條文草案」案;三、審查行政院 函請審議「證券交易法增訂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三及第一百七十四條之四條文草案」案;四、審查 行政院函請審議「期貨交易法增訂第一百十二條之一及第一百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48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