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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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11時23分)部長,針對上個禮拜在土城發生的槍擊案,17歲劉姓少年犯案,開了51槍,你看他,真的準備要打仗的話,就是把他派到最前線去就好了,超級鎮靜!據說這個當鋪在前1天也遭到開槍,槍手是一名15歲的少年,現在逮捕歸案了。從88槍擊案開始,立法院就一直在問這些問題。部長,我們是槍枝管制的國家,為什麼最近社會上三不五時就有人開槍?您認為真正的問題是在哪裡?為什麼黑槍及子彈這麼容易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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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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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委員好!槍枝的來源有可能是走私進來的,也有可能是在臺灣製造,尤其現在3D製造的科技好像相當發達,所以我想很多的原因造成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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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們都沒有對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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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當然我們嚴加取締,我們也希望警察能夠蒐集更完整的資料,檢察官也全力的支持,來打擊黑槍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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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所以這有沒有指定檢察官專案處理?因為這實在是造成臺灣社會的人心惶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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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當然,各地檢署都有專案檢察官,我們重大犯罪組都有一個專責的主任檢察官或檢察官來處理,我想各地的警察局和檢察官應該有非常密切的溝通管道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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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建議法務部及臺高檢,至少針對這個問題,因為免於恐懼是民眾的基本人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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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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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我們看到槍擊案發生不是在三更半夜,而是光天化日在鬧市都可以這樣,這太可怕了! |
另外一個問題是組織犯罪條例裡面的「強制工作」被大法官宣告違憲,針對這一部分,其實我聽到很多基層的同仁也跟我講,對於我們掃黑來講或者是詐騙集團來講,其實強制工作對他們來講是比較有效的一個作為。法務部在宣告違憲之後,對於強制工作的部分有沒有什麼替代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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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也贊同委員的看法,很多基層執法人員也認為強制工作對於這些惡性重大的犯罪是很有效的壓制,但是基於人權的考量,大法官也做了解釋,我們必須要去面對,所以我們在執行時,這些收容人如果有幫派背景的、有重大犯罪前科的,我們都會做強化的教化工作,也要讓他能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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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要不要提出修法?因為有很多人研議我們就直接在組織犯罪條例裡面加進類似這種訓練等等的強制權,請你們研議之後給我一份報告。 |
至於剛剛本席所提到的少年開槍的問題,現在黑幫大量吸收少年,不是只有開槍而已,另外我也看到今天剛剛抓到的車手去ATM取款的案子,有許許多多,比例越來越高,都是這種青少年、未成年的少年。對於少年們在臺灣被犯罪幫派、黑幫利用來從事犯罪的這種情形,我請教司法院及法務部,你們有沒有比較明確的、比較清晰的輪廓?不要每次都只是告訴我收容多少人而已,他們做些什麼、他們的犯罪對於社會的危害怎麼樣,你們有沒有比較精準的統計資料可以供作警察機關或者是立法委員在修法上的參考?先請李廳長說明,再請法務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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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刑事廳李廳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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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廳長釱任:謝謝委員的垂詢,關於少年相關犯罪的外觀或模型或統計數據,現在我手邊沒有相關的數據資料,是不是容我在會後再提供給委員做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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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法務部一定也會這麼講,我希望你們提供給我一個對於青少年犯罪真正實況要如何去改進的統計分析資料,只有依據這些精準的統計,我們才有辦法做因應的對策。 |
再來這個問題就滿嚴重了,因為我們好不容易偵破了很多的犯罪、詐騙等等的,我知道最近有一個判例出來,是因為他們使用M化車,最高法院說這不是法律上明文規定的,所以就不能夠做為有罪宣告的依據。請教一下,最高法院說M化車沒有法律依據、沒有證據力,法務部要怎麼樣去因應?因為現在不只是針對國安案件或組織犯罪才需要科技輔佐偵查,我看到你們的新聞稿上說M化車要納入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我知道你們在修組織犯罪條例,今天有沒有針對M化車的部分提出修正動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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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已經研擬了,但是還沒有送到大院來,因為這一部分不在這一次審議的範圍,不過我們很快的就會再補充進來,針對M化車爭議,我們希望把它法律明文化,所以未來在科技偵查保障法,我們會把它納進來很明確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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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所以科技偵查保障法你們準備什麼時候再送?因為我們這一屆的任期已經到倒數階段了,如果這一屆沒有送進來,逾屆還要重新再來。基本上現在警察很辛苦地去辦這些案子,如果到最後我們只打了一個沒有武器的戰爭的話,這是很奇怪的,因此法務部一定要認真、比較積極地推動。我知道像邱委員及很多委員都有不同的意見,你們要設法說明,看看要怎麼樣做。 |
另外有一個問題是針對AI的部分,現在大家都以為AI好玩,其實一點都不好玩,AI不是好玩的事情,AI對於人民真正的生活會產生很多影響。在國外,比如加拿大的老夫妻就接到AI冒充兒子聲音的電話,此外我們的立法委員到英國去看我們國人創立了一個PolyAI公司,那個語音可以跟你對話,情境完全可以掌握。依據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的統計,從2002年迄今,運用AI詐騙案件的金額已超過台幣2,700億,隨著AI人工智慧發達,運用在犯罪上的情形愈來愈常見。臺灣有沒有發現類似的案件?比如ChatGPT流行,包括在網路上面還有人臉辨識、語音辨識,以及深偽(Deepfake),在立法院有一些法律依據,但相較於Deepfake,那個都已經很落後了,我不知道你們有沒有超前部署?有關AI、M化車,在金融犯罪、詐欺、洗錢防制上,部長,我們有沒有一些因應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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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有,我們請教很多專家學者,也跟他們開了很多研討會,從法律面瞭解我們應如何預先擬定一些政策或法律以防制弊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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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法務部只是研議,那我們現在有發現這些案件嗎?因為國外都有了。我不曉得各地檢察官有沒有偵查到這些案件,在臺灣是不是已經開始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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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私底下再跟游委員答復,好不好?因為後面還有2位委員要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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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委員毓蘭:好,麻煩會後給我資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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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游委員。 |
接下來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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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36-10 |
speakers | ["劉建國","溫玉霞","湯蕙禎","曾銘宗","鄭運鵬","王鴻薇","謝衣鳯","吳怡玎","賴香伶","江永昌","陳椒華","張其祿","游毓蘭","林楚茵","邱顯智","吳琪銘","林淑芬","林德福","楊瓊瓔","林思銘","柯建銘"] |
page_start | 209 |
meetingDate | ["2023-04-27"] |
gazette_id | 1124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4801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一、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十六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台 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洗錢防制法增訂第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 審議「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許智傑等29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 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四)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21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洪孟楷 等16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溫玉霞等16人擬具「組織犯 罪防制條例第三條及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蘇治芬等16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委員張育美等20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蔡易餘 等19人擬具「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湯蕙禎等16人擬具「組織犯 罪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48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