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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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11時33分)謝謝主席今天排這樣的專案報告,其實上個禮拜調查局那個大火事件也引起很多委員同仁重視,而調查局對部長的呈報,因為那天調查局沒有相關人員來,唯獨讓部長獨撐那個場面。部長當時有講到、回應很多委員的說法是,初步排除很多大家擔心的問題,包含可能沒有損害到非常嚴重,因為部長的答詢是說它就是一般的辦公室,基本上是這樣。我有特別提出是否有燒毀一些重要的相關證物,好比說虛擬貨幣等等,部長答復我說沒有,它就是一般的辦公室,沒有什麼重要的東西在裡面,所以初步都排除這些狀況。我只是要跟部長說,在委員會結束之後,調查局有再跟部長做詳細的報告,有別於那一天部長對所有委員(包含我)的說明,有沒有什麼差異的地方?如果有,是不是可以簡單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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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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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沒有,現在就靜待消防機構做一個正式的鑑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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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這個OK,我當然會尊重專業的鑑識報告,但是那天我特別提到,這個資通安全處的辦公室底下有一個地下室,地下室有沒有存放相關的證物,包含虛擬貨幣、金鑰、USB、鎖匙等等,有沒有?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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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黃副局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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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局長義村:我們在地下室有一個資安鑑識實驗室,所有剛剛委員所提到的虛擬貨幣等等,都存放在這裡,這裡的安全等級非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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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安全等級非常高?所以你可以講那個存放的量大致上是多少?市值大約是多少?因為你這樣答復我,所以我才會特別好奇,想要再問一下。那天事發之後有沒有跟部長報告這個事情?就是這個地下室,誠如剛才副局長所講的,存放這麼多重要的相關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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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調查局資安處張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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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尤仁:先回答委員第一個問題,有關資安鑑識實驗室裡面有扣押虛擬通貨的冷錢包保管庫,目前的價值若扣掉上次發還的,目前大概還有新臺幣6,000萬元左右的虛擬通貨的扣押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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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大約6,000萬元的價值,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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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尤仁: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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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這次大火有沒有影響到這個地下室相關的證物?還是要發還給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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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尤仁:報告委員,我們地下室的資安鑑識實驗室可以看得出來是完好無損的,所以沒有任何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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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好。所以地下室是完好如初、沒有任何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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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處長尤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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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當然這樣講,我也可以接受,但是那天剛事發的時候有跟部長報告這個地下室有這些東西嗎?你們有跟部長報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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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局長隨時都有報告狀況,那一天沒有詳細說明裡面有什麼東西,但是有跟我講這裡面沒有受到損害,所以我是瞭解整個鑑識實驗室裡面重要的設備、資料並沒有受任何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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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部長,因為發生這個大火,調查局應該在第一時間馬上跟你做詳細的報告,不應該做不盡詳細的報告,這樣就會很奇怪,因為隔天你就必須到立法院備詢,雖然不是像今天召委排的這個專案報告,但是或多或少人家都會問到,那天你也知道,很多委員確實都有特別關心這個事情、提出相關的詢問。我為什麼會擔心這個事情而特別去提出來?應該是兩、三年前,基隆調查站發生毒品遺失事件,不曉得什麼時候又找回來了,好像也是放在地下室,後來被監察院糾舉,最後調查局也出來道歉,表示會虛心檢討,而這次又在地下室裡面,把這些東西放在這個地方,我不曉得為什麼一定要放在調查局局本部資安處的地下室,為什麼不能直接給地檢署去做保管還是怎麼樣?不然像這種事情如果再發生一次,能禁得起考驗嗎?我不曉得,我是替你們擔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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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局長義村:報告委員,有關虛擬通貨,假如案件移轉的時候,我們也會移轉給地檢署,目前這是在案件偵查階段,還在做鑑識的時候,是由我們來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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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所以是有階段性的處理方式,這個都還是在鑑定中?還是案件還沒有結束之前,必須放在局本部,你們所謂的安全無虞的地下室來做這樣的存放,是不是這樣?好,如果是這樣,我就沒有什麼特別想要再表達的,但是我必須提醒副局長,雞蛋再密也有縫,差別只是縫小、縫大而已,那天部長在這裡答復時有特別提到,沒有造成任何案件證據的遺失,因為都有上傳雲端,但我所接到的訊息是:好像不大是這樣!當部長來這裡備詢時,我希望你們提供給部長的訊息能精準無比,不要讓部長的答話有所閃失,否則會對部長造成傷害,也會危及調查局的威信,好不好?剛才有提到消防署的意見,表示這不外乎人為縱火,只是這一項已經排除;不然就是電線走火,可能因為壓到或怎麼樣,甚至還講到老鼠。對於廉政大樓一事,部長說該大樓比較老舊,因此在這場大火之後,很多原本在廉政大樓上班的單位也暫時移到其他地方辦公,之後會再遷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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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局長義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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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會再回來?那麼廉政大樓應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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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副局長義村:我們已經請結構技師進行安全鑑定,確定安全無虞才會進行裝修,並更換管線,之後這些同仁才會移回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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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如果要更新的話就要趁這個機會,相信立法院也會支持。不過你們在答詢時真的不要避重就輕,最好能在一個禮拜內就你們所掌握的情形,給部長一份更詳細的資料,也給我們參考,好不好?不要有所落差!如果有落差,可能就要拜託召委再排一次報告了,甚至下禮拜就來排!因為時間關係,我請教警政署署長,這件事與刑事局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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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邱副局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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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副局長紹洲:我是刑事局副局長,署長另有要公,已經跟主席告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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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沒關係。第一件看似與刑事局無直接關係,但仍有間接關係,昨天新北八里鬧區早上11點多傳出槍響,以前犯案都選晚上,現在都在光天化日下,這是出了什麼問題?不知道你們如何應變這種樣態?這種事會不會層出不窮不斷出現?這是第一點。第二,前一天傳出有刑警埋伏逮人,卻遭警察包圍、弄臭,以致有人說警察的最大敵人是自己,這件事應該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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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副局長紹洲: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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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這又是報導出來的。另外,前兩天警方遭控介入某公司的股東議事糾紛,據悉,刑事局獲報有人遭到關押,於是指揮轄區偵查隊與制服員警,連刑事局自己也跳進去了,直接衝到該公司的臨時股東會上!具體內容如何,我不清楚,但我要講的是,整個系統與結構出了很大問題,尤其是警政這一塊!連續三、四天都有這類報導,足見這是一種危機!這真的是一種危機!雖然你們有對外表達,但那種表達一般人很難理解。礙於時間因素,最後我用一位退休員警講的一段話給副局長參考,也請你帶回去給署長和局長。我知道黃署長也當過刑事警察局局長,這類事情他應該比任何人都清楚。某退休警界人士表示:從全案發生的過程來看,刑事局在未查證核實的情況下,竟直接指派某大隊長前往現場處理,此舉有違常態。對此,刑事局的公權力若不是被謊報騙了被利用,就是背後還有更高層人士在指揮辦案!對於公權力公然介入民間企業的經營權之爭,刑事局與警政署都應該主動公開說明才是,而不是像之前一樣只做簡單的回應!請副局長將這段話帶回去與局長、署長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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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副局長紹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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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還要講的一句話是,雞蛋再密也有縫隙,大縫與小縫而已!針對我剛剛講的三件事:其一,光天化日下開槍作案次數已經越來越多;其二,怎麼會自家人弄臭自家人?其三,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辦案方式?希望你們可以在一個禮拜內提供完整的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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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副局長紹洲: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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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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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委員其祿發言。(不在場)張委員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個別委員及本會。
我要特別提醒蔡部長,針對剛才曾總召及王委員要求法務部提出與財政部相關之報告部分,再麻煩蔡部長儘速送本委員會及相關委員。
委員鄭運鵬、張其祿等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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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36-11
speakers ["謝衣鳯","曾銘宗","湯蕙禎","王鴻薇","林思銘","江永昌","賴香伶","吳琪銘","楊瓊瓔","林淑芬","游毓蘭","吳怡玎","劉建國","鄭運鵬","張其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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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01"]
gazette_id 1124802
agenda_lcidc_ids ["1124802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法務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內政部消防署署長及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列席就「法務部調 查局廉政大樓4月24日火警之成因檢討、業務影響與改善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4802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