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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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9時25分)部長,行政院在2021年將新北市板橋區特專三文化設施用地核定作為國家兒童未來館,我想新北市也很高興該館落腳在新北,預算更是從130億元增加到165億元,可見當時行政院也非常重視這項建設。但我們看到昨天侯友宜市長在說明這項工程時有提到,預算規模高達165億元的兒童未來館,本來在他的瞭解,預計是要委外設計招標,不知為何又停了,且他現在也不知道進度;本席有看到文化部馬上發新聞稿表示,有關兒童未來館的進度,文化部完全依照計畫期程辦理各項作業中,並無延宕,預計今年底前將完成建築師徵選。請教一下,有關所提到的年底前要完成建築師徵選,是指你們只會完成這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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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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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委員早。謝謝委員關心,這件案子如同委員所瞭解的,其預算有增加,既然這件案子這麼大,一定是屬於國家的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因此在經過行政院核定時就會有期程,而相關期程就是今年要完成建築師的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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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今天時間很短,請您重點回答就好。在今年年底之前能夠完成的進度就是完成建築師的徵選這一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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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想建築師的徵選是非常嚴謹且非常關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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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一定要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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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這件案子的成功就在於一開始的建築師遴選,所以我們現在正在做最後招標文件相關的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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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部長,聽起來就是在今年年底之前只完成建築師的徵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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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不是只完成,是這件事情必須在今年完成。新北市也有建過新北的美術館,所以我想它應該很清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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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如果在年底前會完成,按照期程現在已經在進行相關作業,你們的新聞稿也有提到,目前已完成招標文件研擬等最後確認階段,即將要公開招標,現在也不過5月初而已,為什麼要到年底才能夠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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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這是一個很關鍵的問題,因為這麼高金額的文化設施,我們希望相關建築師的遴選是嚴謹且有國際合作的競圖,因此遴選方式的等標期通常都達4個月到6個月之間,所以是跟新北市美術館的作業方法一樣,將會有4個月的等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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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個案子當然一定要嚴謹,我們也知道建築師是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您以上的回答我都同意。但誠如您剛才所說這麼重要的案子,怎麼會在年底之前只完成建築師的招標?本席認為有些事情應該可以再加快速度,我覺得要拿出效率。
分兩件事情來看,本席看到今年文化部所編列的兒童未來館相關預算,總共是2億2,126萬元,其中在設備及投資的資本門編列了2億952萬元,要完成新建工程的先期規劃、設計及監造等業務,這是今年的預算。部長,您的新聞稿中並沒有提到,這件案子在今年預算的執行上到底要完成哪些事項,如果按照您剛才所說,只有建築師的徵選要在今年完成,但明明在今年所編列的預算中就是要完成一些先期規劃、設計及監造等等,這樣不是很明顯就是有所延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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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預算書上所寫的先期規劃、設計及監造其實就是建築師遴選所涉及到的所有事項,就是要有先期規劃才能夠有建築師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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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部長的意思是這一筆預算完全是針對建築師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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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主要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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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當然徵選建築師這件事情要相當嚴謹,但按照現在的速度,我很擔心這個工程延宕的時間會比較久。
另外,這麼大的工程落腳在新北市,我相信國家的重大工程是不會分藍綠、不會帶政治的色彩在裡面,我們希望不管是中央或地方都能夠趕快將這個案子一次就完成。所以本席要求,不應該發生市長不知道進度、不瞭解進度到哪裡,甚至為什麼停下來他都不知道,我覺得文化部跟新北市應該要好好溝通,所有進度也應該跟新北市常常開會討論,也要讓地方知道現在做到哪裡,將來大家才能夠配合。而且這個案子是因為兒童未來館在新北市,我想其他縣市一定還有很多文化部的大型建設正在做或是未來陸續要做,我覺得不應該讓地方父母官不清楚相關進度,這一點可以改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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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我們會特別注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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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接下來有一項很重要的議題要跟您討論,因為今天要討論文資法的修法,有關這次提案修正的第九十九條,也謝謝文化部已經往同意的方向進行,在此我就不再跟部長討論。但目前如果要從事政府相關的文化資產修復工程,依據政府採購法規定,必須要有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確保文資修復工程施工的成果。部長,您是否知道目前要取得文化資產修復公共工程品管人員的資格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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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應該要有7年以上相關經驗等要件,我大概知道的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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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聽起來沒有那麼理解,我跟您詳述一下,要成為公共工程品管人員,必須要參加公共工程品管訓練課程,但依據訓練大綱,要參加課程,如果大專是土木、水利、環工等相關科系畢業,只要畢業2年有以上工程實務經驗就可以;但如果不是剛才所提到的土木、水利、環工、建築、營建、電機、機械、電子、化工等相關科系,就必須要有7年以上的工程實務經驗。部長,您知道這樣會有什麼樣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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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想應該就是人才來源的門太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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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更清楚的說法是這樣,文化資產相關科系畢業是列在本席剛才所提到的其他,也就是他明明是本科系畢業,可是卻要有7年以上的實務經驗,而有工程背景的就只要2年,包含臺藝大、師範大學、雲科大、北藝大、南藝大及佛光大學等都有文化資產修復或相關科系人才,但畢業後反而要7年經驗,我覺得這個規範有點奇怪,對於將來可能變成外行人領導內行人的情況,抑或這個部分有工程上的考量,我想請部長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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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有關於委員的提示,我是不是責成文資局來進行相關檢討?我想委員提示的很正確,既然是文化資產相關科系畢業,應該是優先、核心,結果現在變成好像不是核心,而是其他、例外,事實上會有點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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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對,本席會很擔心,具有工程背景的人只要2年經驗就可以,但他是否懂文化資產?因為文資、古蹟的工程跟一般工程是不一樣的,因此這部分是否可以責成文化部做一個檢討?部長大概需要多久的時間?我們可以協助專業文資修復品管人員資格的取得,讓專業人才一樣是2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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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應該在年底之前會檢討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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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年底之前太久了吧!現在才5月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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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沒有,因為要配合整個文資法的修法,一併整體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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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們應該是要先討論,因為我聽起來,部長對於這個部分也不太理解,是不是給您三個月的時間先討論出來在方向上應該怎麼做,並將所有的優缺點都盤整一下?我給您三個月的時間,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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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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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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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培瑜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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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2-13
speakers ["張其祿","萬美玲","何欣純","陳培瑜","林宜瑾","張廖萬堅","黃國書","陳靜敏","吳思瑤","范雲","楊瓊瓔","游毓蘭","陳秀寳","鄭正鈐","郭國文","陳椒華","鄭麗文"]
page_start 241
meetingDate ["2023-05-03"]
gazette_id 1124901
agenda_lcidc_ids ["11249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或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 12案;二、審 查:(一)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張廖萬堅等 20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 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 五) 委員湯蕙禎等18 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陳明文等19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 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張 廖萬堅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陳秀寳等22人擬具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萬美玲 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文 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陳以信等16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 ) 委員邱志偉等17 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七)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 員魯明哲等21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一百零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49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