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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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9時35分)部長早安。時間有限,我們就直接切入重點,第一個要跟部長討論的是國家兒童未來館,之所以會討論這個,是因為在預算解凍的歲出第21款第1項決議有提到,所以想就這個部分跟部長作討論。關於這個部分,我想要先給部長看一下,在之前的總結報告規劃書裡面有提到非常多精彩的國際兒童博物館案例,包含在簡報上看到的波士頓兒童博物館、還有印第安納波利斯兒童博物館。
關於這些精彩的研究案例,我們在文化部當時交出來的總結評估報告裡面也可以看到非常多的規劃,例如簡報左邊有關社群連結的部分,報告提到要有經驗、互動或者休士頓博物館這邊強調的家庭支持,可是當我們細細地去看這些文字會發現,其實它都是從網路上抄來非常空泛、空洞的文字;還有簡報右邊,當報告介紹到東京迪士尼的時候提到乘坐型、情境型與觀賞性,或者是談到杜拜,我們也非常的納悶,像這樣的文字放在總結評估報告裡面十分空洞,讓人很難想像國家兒童未來館的未來規劃!當我們看到報告底下提到成功模式的時候,更可怕的是內容寫到園區不斷擴建改造與更新,這個部分好像就可以是一個成功的模式,我相信就部長您的專業經驗來看,這樣的報告應該也讓你感到非常擔憂,對嘛!
我們繼續往下看,其實文化部文資司當時有明確指出問題,當時文資司的建議是:要求廠商寫清楚各個案例場館主題的對應情形,並且要求補充對於兒童未來館後續規劃非常必要而且基礎的分析,包含市場動態、專家觀點以及相關產業發展等等。其實文資司都有做了非常多的要求,可是我們在後續的報告裡面還是沒有看到,而我們認為如果沒有好的分析、沒有好的規劃,我們很難想像會有一個好的館舍建設!
這邊想跟文化部分享,我們在查很多資料的時候發現有一個非常棒的宣言叫「Kids in Museums Manifesto」2022年版,這裡面的很多規劃跟討論其實都相當仔細而且非常明確!而文化部的總結報告書裡面提到兒童未來館有六大目標,其中有一個目標我們覺得方向上是對的,叫做促進平權與共榮,可是我們看它的內容卻非常空泛,雖然這個所謂的平權與共榮很符合這個英國版本的第2、3、4、6點,但我們覺得在很多細節規劃上,部長上任前的這份總結報告書中其實有非常多不足的地方!
因此我想要在這裡提出建議,既然後續有非常多的規劃跟可能性,請文化部在三個月內提交真正而且完整的國外案例綜合分析,就如同我剛剛說的,在原本的總結報告裡面其實文資司有提出要求,但是後續的規劃我們沒有看到,這是第一個,這部分想請部長先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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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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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會來檢討剛剛委員所提的,關於更核心的各國案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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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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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其實應該要回歸到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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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你們有機會在三個月內完成國外的綜合案例分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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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應該可以,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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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太好了!謝謝部長,我相信非常多家長、老師們跟孩子們也非常期待。
第二個,有沒有機會在三個月內彙整國際重要兒童博物館的指引跟指標,做為適合臺灣的本土指標並提交相關報告?也就是把我剛剛分享的這些指引本土化,然後參考臺灣的物理環境或是孩子們的身心狀況調整指標,作為日後國家兒童未來館規劃上的指引,有機會在這個時間內完成嗎,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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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會提一個整體的國內外比較,但是不是能夠馬上出現指標,這個我保留一點,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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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指標這個部分確實比較困難,假設我們有機會在綜合報告裡面看到更多關於指標的討論,我相信對於後續很多的策展規劃、硬體或軟體內容的設置應該會有非常大的幫助,部長您覺得是嗎?如果沒有機會在三個月內,那有機會在半年、六個月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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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一下,因為我們的定位叫做兒童未來館,我們還不是定位叫兒童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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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是,這個部分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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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所以我們現在這個階段的關鍵其實是遴選建築師以及空間設計,因此我們某種程度上會希望保留一點策展的彈性,免得現在所定位的策展,在未來真的要策展的時候已經不具有未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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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這個部分沒錯!另外,我覺得有一些指引很重要,例如說我剛剛提到英國那個部分,他們長期關注兒童也有非常長的歷史,所以我相信他們在這個部分的指引絕對符合兒童的過去、現在與未來,這個部份就再請文化部研議。
最後一個,可不可以藉由以上這二件事情,重新檢視現在這個計畫版本有沒有不足的地方、有沒有需要再改進的地方?這個部分相對是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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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首要的工作是在建築師遴選上,在建築規格上不要有錯誤或是有不可逆的設計;至於在策展軟體上,我們一直會滾動檢討,未來還有時間可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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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聽到可以滾動檢討,我相信大家其實非常期待,這個部分就謝謝部長。所以第一個部分在三個月內完成比較完整的國內外案例分析,應該有機會可以做到,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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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我們會做,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有做一些案例分析、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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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謝謝部長。
第二題我就快速跟部長討論一下,我們看到文化部最近跟教育部、傳藝中心合辦傳藝Go Young培育計畫、往下扎根的計畫,這個部分部長應該看到有非常多的學校、非常多學童可以參與,我們認為這整件事情的發展當然是好的,而且對於臺灣新世代的孩子有機會跟傳藝接觸,這絕對是一件好事。
可是我要快速的建議一下,在相關活動舉辦完之後,是不是可以搭配相關的調查或深度研究來瞭解這些活動帶給學生後續的實際效益到底是什麼,來做為未來計畫精進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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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的,所有活動計畫辦理完畢之後當然會有一個檢討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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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對於未來計畫精進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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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我們也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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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我們發現教育部之前有非常多跟文化部合作的活動,包含「藝起來尋美」、「藝師藝有」,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再往下規劃,讓培育計畫可以一加一大於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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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我們會繼續跟教育部來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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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謝謝部長。
最後小小提醒部長一下,在這一次的KPI裡面有提到,參與的學校必須要達15校以上、還有參與的學生必須要達5,000人為原則,可是有些偏鄉學校就達不到。因為今年是第一年,我們可以想像這可能會有一些疏漏;在來年規劃的時候,是不是可以增加對於偏鄉或是離島的關注,讓他們不要因為KPI的關係而沒有辦法申請加入這個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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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依我的瞭解,偏鄉應該沒有這麼嚴苛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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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所以這個KPI會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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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會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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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這個部分也請交相關報告給我們辦公室,讓我們確定一下,協助偏鄉孩童跟老師們接觸這些資源不會因為這個KPI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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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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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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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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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2-13
speakers ["張其祿","萬美玲","何欣純","陳培瑜","林宜瑾","張廖萬堅","黃國書","陳靜敏","吳思瑤","范雲","楊瓊瓔","游毓蘭","陳秀寳","鄭正鈐","郭國文","陳椒華","鄭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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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03"]
gazette_id 1124901
agenda_lcidc_ids ["11249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或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 12案;二、審 查:(一)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張廖萬堅等 20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 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 五) 委員湯蕙禎等18 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陳明文等19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 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張 廖萬堅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陳秀寳等22人擬具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萬美玲 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文 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陳以信等16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 ) 委員邱志偉等17 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七)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 員魯明哲等21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一百零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49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