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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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9時33分)請問考試院,像剛才時代力量的邱顯智委員有提到,目前關於國營事業相關的考試,你們是建議不要放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修正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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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考試院劉秘書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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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國營事業部分我們是尊重委員的討論,因為主要是法務部對這個比較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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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為什麼?法務部對這個有什麼意見?你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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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這個是不是請法務部次長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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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好,請蔡次長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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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次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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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從三個觀點,第一個,從法益保護的觀點,基本上這個是維護國家考試權的行使,國營事業人員考試不是國家公權力的行使,所以不在這條法益保護的觀點範圍之內。第二個,對於這樣的規定,本來我們想要加重以嚇阻這樣的行為,但後來發現這樣規定下去並沒有辦法,因為國營事業考試的舞弊行為比一般考試的樣態多,所以反而這樣改,不一定能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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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蔡次長,不好意思,我們就簡短說明,不用按照報告唸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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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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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謝謝。像剛才邱顯智委員說的,實務上國營事業考試的起訴,你們是以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二項詐欺來起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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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因為目前來講,各個具體的案例不一樣,我們要看到犯罪事實,才有辦法來合致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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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他說舞弊的事件,你們都用第三百三十九條來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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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不一定都用,有一些有用,有一些沒有用,我們要看具體案例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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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他認為被起訴後定罪率不高,所以沒有辦法達到嚇阻作用,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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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這只是其中一個原因而已,因為有些也有判罪,有些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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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如果有人因為這樣子舞弊而沒有被判刑,那應該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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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如果有人舞弊而沒有被判刑,剛剛我沒有報告到,我們有建議要在國營事業管理法裡面去規定,而不是在刑法這部大法裡面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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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我覺得法務部也應該要就這個部分詳細地說明清楚,也就是沒有辦法在第三百三十九條裡面來嚇阻的,是不是應該從國營事業的部分?而對於我們認為國家考試有舞弊現象的時候,其實所有委員都希望第一百三十七條可以加重其刑,達到嚇阻的作用,也不要影響國家考試的公正性,就這個部分,你們法務部的意見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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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因為刑法是就一般人員犯一般的犯罪類型所規定的大法。妨害考試罪也是針對我國一般的考試權行使來做規範。除了國營事業以外,還有其他很多的考試,這些考試要不要像國營事業一樣列入,這個是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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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不是,我現在說的是國家考試,就是考試院舉辦的考試如果發生舞弊,是用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範,我們現在是要求要加重其刑,是不是?你剛才說你們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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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我不是說我們不要,我們是提供法律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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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我們現在針對的,我已經分開說了,我說的是,如果不列入國營事業,因為國營事業你建議用第三百三十九條,如果第三百三十九條不能處理的部分,以國營事業法的相關規範來限制,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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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我的最主要理由不是第三百三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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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我知道,我現在在講的是第一百三十七條,我們已經把國營事業排除了,但是我們希望對於國家考試舞弊的部分在第一百三十七條也可以加重其刑,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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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可以啊!不管是公務員、典試委員,如果是公務員都可以加重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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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我們現在是說排除國營事業以外,第一百三十七條可不可以加重其刑?你剛才說的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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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次長碧仲:可以啊!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對於考試院依法舉辦或委託舉辦的考試,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其發生不正確之結果,可以處罰。那麼在意圖營利的部分,等一下可能有一些修正動議會涉及到委員也關心的問題,這部分我們不是說不能加重,第一百三十七條要加重,在刑法上要依照刑法的考量加重,而不是說把一個不應該列入的國營事業人員列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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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好,這樣我就沒有問題了,謝謝。
再請問考試院,現在考選部在積極推動國考數位化轉型,但是很多人質疑,目前資安事件頻傳,如果因為資安的事件讓考題洩漏,你們要怎麼預防?不是說我們現在只修法預防民間的舞弊,但政府部門、考試院,你們有沒有做好準備?當現在駭客的技術日新月異的時候,你們有沒有辦法準備?許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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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考選部許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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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舒翔:跟委員報告,我們的國家考試電腦化測驗,事實上已經推動12年了,不是現在才要開始。電腦化測驗基本上會透過我們的中央監控中心傳輸到各個試區去,這個是採內部的一條特殊線路,所以不會有外部網路介入。另外我們傳輸的試題事實上是亂題亂序,所以每一位考生出現的試題,答案是一樣的,可是他作答這一題的順序可能會跟旁邊這一位不一樣,所以是亂題亂序,基本上如果是要舞弊、作弊大概是很難,所以我們目前已經有十幾年沒有發生相關的資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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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好,那我請問你,律師考試的申論題未來不會用手寫,改用線上測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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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舒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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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可是目前心理師的國考申論題是線上作答,雖然不手寫可以避免因筆跡產生偏見的評分,但是線上申論題,你要怎麼樣保證考試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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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舒翔:我們目前原則上是採申論題的線上作答,但是考生可以提出申請,他如果認為用電腦作答對他不利,他可以申請維持傳統的筆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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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所以他是可以維持傳統的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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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舒翔: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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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可是未來總有一天你們是不是要推動沒有筆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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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舒翔:所以未來也會隨著考生、尤其是年輕世代來調整,我想未來選擇用筆試的人應該會越來越少,我們會逐步來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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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還有雖然你們說作答的資料在過程當中會設定自動儲存,但是如果考場突然之間停電,你們要怎麼樣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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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舒翔:我們認證的試場一般都有不斷電的系統,也有發電機可以再啟動,事實上考試期間我們也會跟台電這邊協調,對周邊電力的供應能夠維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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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你要確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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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舒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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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不然人家作答了,如果因為你們的一個疏失,線上考試就會出現問題,這不要說不可能,什麼事情都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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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舒翔:對,所以我們這些都會做充分的準備,考生作答每10秒都會自動儲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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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委員衣鳯: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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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舒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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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委員衣鳯):請賴委員香伶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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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36-12
speakers ["謝衣鳯","湯蕙禎","邱顯智","賴香伶","江永昌","鄭運鵬","游毓蘭","曾銘宗","林思銘","王鴻薇","吳怡玎","吳琪銘","林淑芬","劉建國","邱臣遠"]
page_start 351
meetingDate ["2023-05-03"]
gazette_id 1124901
agenda_lcidc_ids ["1124901_00008"]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考試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費鴻泰等16人、(三)委員游毓蘭等17人、(四)台灣 民眾黨黨團及(五)委員湯蕙禎等17人分別擬具「典試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併案 審查(一)考試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黃世杰等23人、(三)台灣民眾黨黨團、(四)委員林思銘等17 人及(五)委員湯蕙禎等17人分別擬具「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併案審 查( 一) 考試院函請審議、( 二) 委員黃世杰等23人、( 三) 台灣民眾黨黨團、( 四) 委員傅崐萁等20 人、(五)委員林思銘等16人及(六)委員湯蕙禎等17人分別擬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十 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併案審查(一)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二)委員費鴻泰等16人、(三) 委員黃世杰等21人、(四)委員楊曜等18人、(五)時代力量黨團及(六)委員湯蕙禎等17人分別擬具 「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49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