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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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1時18分)部長好。今天就要進行再生醫療法,還有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的協商,在幾次的協商,我想針對自體、異體細胞部分是不是要放在異種,異體細胞是不是要放在說明欄部分,絕對也是很清楚的,衛生署曾公告「體細胞治療人體試驗申請與操作規範」,請問部長這個規範有廢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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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薛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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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這是92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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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廢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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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應該是還沒有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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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沒有廢掉嘛!我們知道它裡面對於異體、異種寫得很清楚,這些細胞可能引發內源病毒基因體之表現,或直接或經由基因組合之機制,而產生會感染人類之病原,所以應事先防範嘛!根據它的附表,針對異體,必須提供有關安全性及療效性之臨床前研究的充分證據,才可以使用,異種的部分也是要提供充分臨床前研究的數據。它的例子寫得很清楚,就是剛剛說的可能發生基因重組,然後導致有病原性,就是動物的基因到人的染色體上面,然後發生致病性、傳染性嘛!部長知道有這個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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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你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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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啊!這是你們前衛生署的公告啊!你知道有這個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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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跟委員報告,當時是我在醫事處長任內的時候訂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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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知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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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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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沒有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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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沒有廢止,但是它已經間隔20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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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你認為這個東西要不要放在再生醫療法第三條的說明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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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當然現在已經20年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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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啊!雖然經過20年,但是裡面的這些基因不會重組了嗎?不會發生有可能會導致高風險的致病性或有傳染性的因素?你認為沒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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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們現在醫療上的技術,不論是診斷或治療方面都跟20年前有相當大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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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你一定要瞭解實證跟倫理,這裡我們提到實證,假如你說動物細胞跟人的細胞不會重組,異體細胞之間不會重組,你有科學性的研究報告,我們當然就可以接受,而不是說經過20年就不會發生。我自己在做細菌基因實驗的時候,重組非常的嚴重,我一做基因實驗,我把DNA送進去,它馬上跑到染色體,所以我對基因重組的印象非常深刻。當然我不是做異體細胞,但我是用你們前衛生署公告提醒的規範來告訴你,這個規範如果沒有廢止,它還是你們衛生署公告的規範嘛,不然你就把它廢止啊!你說經過20年了,你有提出不會發生這種風險的證據,你就可以把這個規範廢止啊!
我是先讓部長知道,我在第一次協商的時候,我說會有免疫排斥的問題、會有基因重組的問題,其實在衛生署公告的這個規範裡面都有,所以你們要做受試者、授予者的HLA相關組織相容性這些抗原的測試,我都沒講錯啊!那時候我還沒有看到這個規範,我沒有講錯啊!我沒有講錯啊!我只是請你們放在說明欄,你們剛開始答應了,為什麼受到壓力又不敢放?你們要固守實證跟倫理啊!你們不能因為誰施壓就不敢放啊!你們就說依委員會的決議、依多數表決,實則是依暴力的表決,你不能這樣啦!
京都大學於今年2月公布「調查自由診療下再生醫療相關審查問題,今後制度修正之期待」研究成果,指出五大亂象,我想部長一定也看過嘛,有五大亂象啊!再者,第十六條的規定,是不是以後衛福部要讓家裡沒錢的人,就讓媽媽替出生的孩子答應將來願意提供幼兒的組織細胞來做治療服務?其實這都是風險啊,就是第十六條。部長如果能夠固守倫理實證,就像昨天醫改基金會邀請的消基會及很多相關學者專家都提出這些理由。下午就要協商了,我還是籲請衛福部要抓住你們該固守的,不要讓人民當白老鼠,避免大家被詐騙而無辜受害,我想這個法的重要是在這裡。我就先提出以上這些讓你參考,部長能夠認同這些嗎?請教你有沒有看過「姊姊的守護者」這部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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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我沒有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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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部電影講的是一位媽媽為了拯救患病的女兒,而再生一個孩子,未來的妹妹就是要提供姊姊相關治療的血液細胞,而第十六條就是「姊姊的守護者」所符合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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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第十六條在協商的時候已經通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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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即使通過了,我們今天也可以提修正動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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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部長瑞元:沒關係,我們都尊重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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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要想一想,你要去看啦!你要去看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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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部長。
我們衛環委員會的所有委員及相關的行政部門來這邊討論重要的議題,絕對都是以人民的安全、人民的幸福為著眼點,大家在做專業的溝通,所以我們非常謙卑的歡迎各界學者、專家,大家一起來討論,如果法案能夠走得下去就儘量走下去,如果走不下去,我想也不用勉強。因為再生醫療法是牽涉到兩個法,特別是第二個法的conditional approval,陳椒華既然這麼關心全民的健康、全民的安全,是不是在這個地方,我們也要注意這部分的安全?兩個法同樣都是希望把安全evidence-based、人民的幸福做為主要的立足點,我想所有在座委員、衛環委員會的委員,以及所有行政部門、衛福部所有的人,絕對都是用這個心在處理相關的法案,這個部分請大家安心。謝謝。
接下來請林委員靜儀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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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6-11
speakers ["邱泰源","賴惠員","蘇巧慧","莊競程","吳玉琴","洪申翰","王婉諭","張育美","徐志榮","陳椒華","林靜儀","楊瓊瓔","溫玉霞","鍾佳濱","黃秀芳","李貴敏","高嘉瑜","陳靜敏","陳歐珀","楊曜","陳瑩","吳欣盈","劉建國","林為洲"]
page_start 407
meetingDate ["2023-05-03"]
gazette_id 1124901
agenda_lcidc_ids ["1124901_00009"]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傳染病防治法增訂第六十一條之一及第六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 案、( 二) 委員莊競程等16 人擬具「傳染病防治法增訂第六十一條之一及第六十一條之二條文草 案」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全民健康保險法增訂第八十條之一及第八十條之二條文 草案」案、(二)委員莊競程等16人擬具「全民健康保險法增訂第八十條之一及第八十條之二條文 草案」案;三、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醫療法增訂第一百零五條之一及第一百零五條之二條 文草案」案、(二)委員莊競程等16人擬具「醫療法增訂第一百零五條之一及第一百零五條之二條 文草案」案
agenda_id 1124901_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