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594
發言片段: 0 |
---|
郭委員國文:(11時48分)部長好!本席今天針對文資法第三條提出一個修正案,對第四項有關無形文化資產民俗的定義部分放寬解釋,我所針對的議題其實是牛墟文化的保存,因為既有的牛墟雖然號稱三個,實質運作的只有兩個,善化部分是每月逢2、5、8日營業,北港部分則是每月逢3、6、9日營業,而善化的牛墟規模不僅大於北港,且時間遠遠超過北港的牛墟達200年之久,明年適逢臺南建城400年,而文化資產的保留如果沒有一個身分給予保護跟保存的話,恐怕將來都有一些消失的風險。本席的選區在善化,善化又是高科技的所在地,最先進的半導體3奈米製程都在這邊,能讓代表人類最高文明的科技與傳統文化在此並存,這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但是很可惜的,我們的文化資產保存法對於無形文化資產的部分都偏重於所謂的儀式、祭典跟節慶,以至於類似這種牛墟的文化難以列入既有無形文化資產當中,地方研究員也曾做過類似的表述,現實上亦與我們在臺南的觀察重點雷同,畢竟這個牛墟在多數臺南人生命當中具有共同的經驗跟情感,參與假日牛墟的人數往往高達1萬人之多,某個程度上每個月的慶典幾乎都在這裡進行,這是習慣性使然,是生命當中共同的記憶,萬一流失的話會非常可惜,因此本席特別針對民俗的部分提出一些看法。文化部訂定的施行細則第十二條對民俗部分的定義包括食衣住行育樂等風俗,因此本席提出修正,擬在條文中加入所謂的習慣部分,請問部長對此的看法為何?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史部長哲:委員好!基本上我們很清楚知道,目前在有形跟無形文化資產中,無形的量以及資源都比較少,以臺灣的狀況來講,我個人也覺得應該要大幅度的提高無形的登錄跟重視,不要給予太多過於僵化的限制,所以我會在會後瞭解一下,其實以地方政府的角色,可以先進行相關的提報、研究跟登錄,以示鼓勵。至於說是不是跟土地有一定的連結,這應該可以在研究過程中確認。 |
發言片段: 3 |
郭委員國文:土地的部分我有其他的方法來處理,但是無形文化資產身分的認定對整個臺南來說其實非常重要。 |
發言片段: 4 |
史部長哲:所以我說我會在會後了解一下過去是否有提報的過程還是完全沒有提報的過程。 |
發言片段: 5 |
郭委員國文:本席曾與地方政府討論過,由於法條上的限制,所以他們當初並沒有採直接提報的方式,但我會鼓勵他們,同時也請部長持續關心。 |
發言片段: 6 |
史部長哲:我會請文資局跟臺南市政府來研究一下。 |
發言片段: 7 |
郭委員國文:另外一個在臺南也常常發生的問題是文資保存跟國家建設的衡平性問題,雖然依規定,重大工程部分需有事先調查,但事實上卻是有調查而無調查結果,導致重大工程都有一些延宕情事,甚至在民間的部分也常常有類似情事產生。請問是否有在其中引進一個保險機制的可能性?否則的話,在臺南屢屢出現這種案件。 |
發言片段: 8 |
史部長哲:坦白講,這其實不是政策上有什麼缺失,因為在未開挖前確實並不知道它底下有無文化資產。 |
發言片段: 9 |
郭委員國文:本席並不是說是政策上有缺失,而是說事後的補救,避免人民的財產…… |
發言片段: 10 |
史部長哲:我知道在臺南事實上發生過好幾個案例…… |
發言片段: 11 |
郭委員國文:對,非常多。 |
發言片段: 12 |
史部長哲:影響的金額也不僅…… |
發言片段: 13 |
郭委員國文:那是公共工程,還有私人的部分,我對私人的部分並沒有最近的統計數,但是他們可能會因為無法解決或著眼於時間、金錢的成本過高而鋌而走險,本席是認為如果制度上能更完善的話,可以避免類似情事的產生。 |
發言片段: 14 |
史部長哲:我們是不是可以對此來研議一下?因為這確實是這幾年發生過的案件,影響也確實很大。 |
發言片段: 15 |
郭委員國文:那就麻煩部長了。謝謝! |
發言片段: 16 |
史部長哲: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17 |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蘇委員巧慧及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
現在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288 |
---|---|
meet_id | 委員會-10-7-22-13 |
speakers | ["張其祿","萬美玲","何欣純","陳培瑜","林宜瑾","張廖萬堅","黃國書","陳靜敏","吳思瑤","范雲","楊瓊瓔","游毓蘭","陳秀寳","鄭正鈐","郭國文","陳椒華","鄭麗文"] |
page_start | 241 |
meetingDate | ["2023-05-03"] |
gazette_id | 1124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49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或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 12案;二、審 查:(一)委員黃國書等18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張廖萬堅等 20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 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 修正草案」案、( 五) 委員湯蕙禎等18 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郭國文等17人擬具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陳明文等19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 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委員黃秀芳等19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委員黃國書等19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張 廖萬堅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陳秀寳等22人擬具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委員萬美玲 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委員賴品妤等17人擬具「文 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委員陳以信等16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 六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 ) 委員邱志偉等17 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十七)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委 員魯明哲等21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一百零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49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