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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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10時42分)關於剛剛邱顯智委員所提的這個問題,部長也當過縣市首長,內政部營建署對於所有的建設其實是訂定法規,但是監督、執行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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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林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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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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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沒有錯嘛!但是像邱顯智委員所提的那個問題,我也覺得有一點誇張,竟然可以造成這樣的結果,我們先不管容積率,就看施工這個部分,照理講,從一開始申請建照等等,地方政府應該都有明確的規定,包括對地質的調查、連續壁等等,都應該有一套SOP,署長,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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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吳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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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報告委員,原來在施工的過程當中,在環評裡面就要載明施工法,按照這個施工法應該要做什麼樣的程序,其實都有很明確的規定,所以我們現在也在懷疑它是不是在過程當中沒有做好相關的監測,導致持續的施工造成周圍的路基坍塌,我們現在也要求縣府提供資料來釐清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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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署長,你也說你在懷疑,其實以現在工程的技術、工程的方法,如果都照規矩來,應該不會出現這種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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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沒錯,就像我們說的,如果是用所謂的逆打工法,應該是先往下挖並確認穩定以後才往上,為什麼還會發生這樣的問題,有可能是在中間的過程沒有做相關的監測,等到真的在打樁的時候,就造成周圍真的坍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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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署長,如果是照你說的,你請新竹縣政府自己拿出資料,你覺得他拿出來的資料會是真的嗎?現在問題出現了,他們會把真的資料拿給你嗎?他們給你的資料不會先修改過嗎?他們所拿出來的資料全部都會讓他們公務人員自己都沒有任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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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我們有去調資料,但是因為這個案子已經被正式檢舉,所以現在所有的資料都在地檢署,我們還要等地檢署把相關資料卷宗都釐清以後,我們才能拿到那些資料來進行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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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我的意思是說,像這種事情,其實沒有隔多久就會發生這種公安事件,尤其損鄰的情形非常多,在這種情況之下,我真的覺得你們應該要求縣市政府確實做到這個SOP,不然每次要補助、要什麼就來找內政部,可是他們自己都沒有做,而且每個縣市首長的作法都不一樣,沒有全國統一,我覺得尤其在都會區真的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不然像這種事情沒有隔多久就發生一件,我覺得如果政府可以拿出魄力,民眾就能夠安心,署長,你的看法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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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關於整個建築法細節的規定,我們其實歷年來都有提供一些施工作業範本給縣市政府,因為畢竟建管的權責是在地方,所以我們署的任務就是把可能採用工法的相關細節統統都提供給地方,也讓縣市政府的建管單位去要求,但是如果在過程當中,不管是縣市人力的問題或是施工廠商沒有按圖施工、按照工法施工而造成這樣的困擾,我們在相關的建管查核裡面都會一一查證是不是有按照這樣的方式來執行,都會去要求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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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都是很多環節出錯才會出現問題,並不是單一的,但是我們必須要知道,其實每個縣市政府的首長作風都不一樣,要求也不一樣,就會造成每個縣市的情況不同,但是民眾的認知是法令就只有一個,全國適用的法令是一樣的,所以我覺得我們要去解決這一點。
另外,我們今天要討論「公寓大廈飼養寵物相關規範及管理之策進」這個議題,署長,你們有沒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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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報告委員,其實這也是社區自治的精神,我們都是希望讓社區自己管理,我想現在已經不太會有人去談所謂的禁養貓犬,但是怎麼管理的確是一個問題,所以我們之前才會提供一個範本給公寓大廈的管委會,希望他們能夠依照這些範本來訂定並納入規約裡面,對每一個住戶做好規範,要不然如果還要透過法令去強制,其實是比較困擾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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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這個問題的面向很多,說真的,要你們營建署拿出一套完整的規劃,我看也是很難百分之百啦!不過現在國外其實也都有很多相關的規範,他們對貓犬在晚上幾點之後叫的聲音達到多少音量都有一個規範,我們可以去抄嘛!也不要說抄,就是拿來參考。但是我要跟署長說,寵物並不是只有貓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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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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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署長,你有沒有遇過人家養比較不一樣的寵物?我看你在笑,所以我才問你,你是不是有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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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有,其實我以前在地方政府的時候,也知道有人是養大型的蜥蜴或一些看起來很溫馴,但是偶爾會有攻擊性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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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對,我現在就是要跟署長講,其實貓犬有時候只是噪音的問題,但是有些並不常見的寵物確實是有攻擊性,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要著重在相關規範這一塊。主人如果完全都不知道動物的習性,忽然就心血來潮去飼養,養了也沒辦法管,對不對?如果動物偷跑出去,那要怎麼辦?我們是不是應該朝這個方向來做一個概括的規範跟管理?我覺得應該是朝這邊,而不是禁止,但是比如要養特殊的寵物,飼主是不是應該要去上個課,上了這個課之後才可以養特殊的寵物,我覺得我們是不是可以朝這個方向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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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我們原來給公寓大廈管委會的範本裡面,包含針對喧囂、針對製造公共危險等都有訂定相關規定,最嚴重當然就是可以送給地方政府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進行裁罰。至於更詳細的操作細節,我們再回去檢討,如果有需要再增訂給他們參考,這部分我們會再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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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部長,針對公寓大廈飼養寵物相關規範,我大概的看法是這樣,不知道部長的看法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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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有幾個部分,第一個,當然貓犬是特定寵物,但誠如你說的,還有很多其他類型的寵物,什麼都有,剛剛署長說到蜥蜴,其實還有很多,包括鱷魚、土撥鼠等等統統都有,樣態很多。不過我個人是覺得有一個原則,那就是飼主必須要負起管理之責,今天既然要養就必須要負起管理之責。另外剛剛也有提到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裡面,製造喧囂或是其他影響鄰居的行為,其實是有相關規定可予以制止,甚至予以裁罰。不過回過頭來還是講那一句話,既然要飼養寵物,那就必須要負起責任,除了對寵物有責任之外,其實對週遭的鄰居、分享公共空間的鄰居,同樣也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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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宏陸:好,部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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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黃委員世杰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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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15-14
speakers ["莊瑞雄","王美惠","羅美玲","游毓蘭","鄭天財Sra Kacaw","陳琬惠","邱顯智","張宏陸","黃世杰","邱志偉","賴品妤","林靜儀","孔文吉","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文瑞","張其祿","李德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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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03"]
gazette_id 1125005
agenda_lcidc_ids ["1125005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 18案;二、處理內政部 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案;三、邀請內政部部長就「公寓 大廈飼養寵物相關規範及管理之策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有關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3案;五、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 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2案;六、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一百零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繼續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 案」案;八、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繼續 審查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繼續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案;十一、繼續審查委員莊瑞 雄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繼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 「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九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繼續審查委員江啟臣等22人擬 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 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 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陳玉珍 等21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 審查委員許智傑等 21 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范雲等 17 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9人擬具「人口販 運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何欣純等 19 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五、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5005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