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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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11時17分)上次本席提到警方或是消防局人員在執行公務時的密錄器影音資料以及偵查中的影音資料不當使用或不當外流,目前處理情形如何?不是要一個月內提供報告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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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莊委員瑞雄):請內政部警政署黃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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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已經核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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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還沒收到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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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已經核定了,很快就會送到委員這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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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署長,請講一下目前你們的精進作為、改進作法,部長應該知道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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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在委員垂詢之後,另外委員在自由時報有刊載了一篇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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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那一篇文章我寫了很久,我很認真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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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是。我要求各縣市在新聞處理方面,第一個,要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第二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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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為什麼內部有人說這個部分變成有KPI,有一個績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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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絕對沒有設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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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絕對沒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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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沒有,絕對沒有做KPI的管考,委員可以放心,沒有這樣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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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沒有作為獎懲的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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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們沒有做一個KPI達標的依據,確實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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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有沒有獎懲的依據?比如新聞露出越多,這一個派出所或分局的績效就越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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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警政署沒有這樣的規定,但在地方的警察局有的是有說好人好事、忠勇、忠勤、忠義事蹟等員警的好表現披露出來的話,會有鼓勵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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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哪些縣市有這些規定?請再提供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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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再提供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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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同樣地,消防署也一樣,這些消防人員、急救人員所提供的資料,為什麼急救過程中會有這些影像資料?我覺得很納悶,請消防署署長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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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林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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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請消防署蕭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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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時間稍微暫停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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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主任秘書雪梅:報告事項處理完他就先離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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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沒關係,請消防署會後再給我資料。部長你也瞭解,為什麼急救過程中,救護車或者是消防局人員急救的這些影像會外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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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我想這部分我們會來要求消防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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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這個是嚴重侵害人民的隱私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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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不需要的影像我想不需要提供,也不需要流出去,特別是委員剛剛在講的,在急救的過程中,其實有一些畫面是不需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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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對啊!我覺得不管是警政署或者消防署,都要特別重視這一點,一定要拿出精進作為。不要說所有的新聞打開、電視打開全部都是警政新聞,他就認為是不是臺灣的治安敗壞或者臺灣的治安問題很嚴重,當然會有這種不當的聯想,如果10篇新聞裡面有8篇是關於警政署,他就認為治安問題很嚴重,會影響到民心啦!所以請部長督促警政署及消防署,務必對偵查中的這些影像或者警方的密錄器一定要做嚴格的管理,林部長,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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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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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另外,關於移民署的部分,鐘署長,現在出境的人數越來越多,大概恢復到疫情之前的8成左右,每天出境的人數多,移民署對於行李安檢的編制,在看X光機的這些編制人員有多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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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鐘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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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這個是警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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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這是警政署,好,你編制看X光機的,看行李有沒有違禁品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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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是由我們航空警察局的安檢大隊派員來做X光機的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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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對,你們派員多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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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個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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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編制有多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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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大隊裡面編制還算滿多的,我手頭上沒有資料,我再補充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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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航空安全非常重要,對行李的查驗一定要非常專業、嚴格,任何小閃失都可能造成大悲劇、大災害,所以第一個,人員一定要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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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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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第二個,他一定要專業。協助安檢你是外包,還是警政署的同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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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是警政署同仁,這是我們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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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沒有啦!你去看出境的時候,我自己出境,行李安檢都是外包的公司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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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沒有,那個是保全公司,保全公司只負責稍微維護附近的秩序,但是實際在檢查行李或過X光機的部分,全部都是我們警察的安檢大隊,航警局安檢大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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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我看大部分是保全,比方說一個行李查驗線,大概7、8個在看行李要怎麼樣弄,然後相關的,有所作為、在行動的都是保全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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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如果是轉盤部分,那是海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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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不是轉盤啦!你出境的時候要行李安檢,個人行李安檢,你在看的時候,我想大部分都是保全公司的外聘人員嘛!那真的在看這個monitor的,就是你們警政署的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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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這是我們警政署的同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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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好像只有1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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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去機場看的話,都是有好幾個人在那邊,可能是衣服啦!他們的衣服跟一般警察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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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所以署長可能要親自去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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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有、有、有,我去看好幾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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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他們執行業務,這個很重要,因為疫情之後出國旅行的人很多,航空安全很重要,所以對行李的查驗一定要非常仔細、非常專業,要非常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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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好,我再去要求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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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人員編制一定要補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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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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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另外,對於香港人取得國籍的部分,這個應該是移民署的業務嘛!現在香港人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跟外國人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在法律上,或者在適用上、標準上,有沒有不同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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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有關香港的話,它是依據港澳條例以及我們港澳進入辦法來辦理,與外國人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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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港澳跟外國人有沒有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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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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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你確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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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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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最近不是在討論港澳跟外國人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標準要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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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應該是陸委會他們在政策上還在研議,這個還沒有定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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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前幾天媒體很大的報導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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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是,這個部分還沒有定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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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本來是1年,現在要改成跟一般外國人一樣,改成5年,署長你不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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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瞭解,目前這個還在研議當中,還沒有定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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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林部長,你贊不贊成港人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跟外國人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標準要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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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想這部分是值得來討論,因為現在港澳的情形跟幾年前不太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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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對,所以你個人覺得還需要討論,應該是要一致化,跟其他外國人申請中華民國國籍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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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剛剛講過,現在的情勢跟幾年前不太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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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您瞭解這個狀況就好,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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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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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因為現在的香港基本上是一國一制,我們也很擔心有敵對勢力利用這個途徑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所以在這個過程中我覺得要更加謹慎。當然有一些是很善良的香港人,我們也不能損及他的權益,最好的作法就是跟所有外國人一樣,標準要一致化,未來應該是可以朝這個方向來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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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想這部分正在研議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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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另外,莊瑞雄召集委員所提出的30公尺架設錄影器材妨礙自由,我覺得非常贊成,這個部分涉及刑事政策,內政部的立場怎麼樣?支不支持莊瑞雄的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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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樣的行為當然應該被規範,不過我們在討論的過程中,因為有些是超過30公尺之外,我們覺得這部分應該也要一併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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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所以儘快把相關的辦法訂出來,如果明確是在30公尺以內,你就要有刑事的處罰,我想這個是未來修法的重點。部長,你可以支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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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剛剛跟委員報告過,在方向上,這個事情我們一定要處理,至於它的範圍是在30公尺內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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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個我有提修正案,我今天有更精進的修正案,私底下再跟邱大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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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志偉:待會兒來拜讀一下,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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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賴委員品妤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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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15-14 |
speakers | ["莊瑞雄","王美惠","羅美玲","游毓蘭","鄭天財Sra Kacaw","陳琬惠","邱顯智","張宏陸","黃世杰","邱志偉","賴品妤","林靜儀","孔文吉","湯蕙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林文瑞","張其祿","李德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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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3-05-03"] |
gazette_id | 1125005 |
agenda_lcidc_ids | ["1125005_00005"]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 18案;二、處理內政部 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11年度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2案;三、邀請內政部部長就「公寓 大廈飼養寵物相關規範及管理之策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四、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 預算有關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3案;五、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 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2案;六、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一百零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繼續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 案」案;八、繼續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九、繼續 審查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繼續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案;十一、繼續審查委員莊瑞 雄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繼續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 「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九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繼續審查委員江啟臣等22人擬 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 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六、審查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七、審查 委員魯明哲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陳玉珍 等21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 審查委員許智傑等 21 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范雲等 17 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9人擬具「人口販 運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6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何欣純等 19 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 五、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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