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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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9時10分)有關今天審查法務部主管的預算凍結案,還有刑法的相關法案,基本上國民黨團都支持,首先請教一個問題,就是這一次有關打詐的刑法配合修正,政府機關總認為要解決問題就要修法或成立一個機關,事情就都解決了,請教部長,修法之後到底多久能夠產生你預期的政策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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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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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立即就會著手進行強力打詐的動作,希望能夠用很快的速度依法處理所有的詐騙集團,壓制他們的氣焰,我們會由高檢署統合所有的執法機關,包括檢警調,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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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假設我們立法院今天把這個法案送出委員會,儘快完成三讀,請問什麼時候可以看到修法的成果?半年內或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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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一定會在最短的時間讓大家看到一些成果,當然不敢說完全做完所有的工作,但是一定會慢慢顯示它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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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謝謝部長。
接著請教廉政署署長,過去三年就是109、110、111年,依照統計有多少案件違反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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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廉政署莊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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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這部分跟委員說明,現在違反利益衝突迴避法的主管機關,除了我們法務部廉政署之外,還有監察院,我們法務部這邊的資料會後可以提供給委員,我在這邊先做一個簡略的補充,就是這三年來,大致上一年大概有10件,三年的話,大概30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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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主要是哪些類型?怎麼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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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最多的就是違反第六條的,就是知道有利益衝突的情事而沒有自行迴避的,這個應該是最多,第二多的應該就是關係人違反不得有交易行為的規定,另外就是假借職務上的機會、權勢,圖本人或關係人利益,大概這三種類型比較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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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謝謝署長。
另外,我跟你討教,利益衝突迴避法我很清楚,因為我過去在財政部做常次、做政次,主管這些公股的人事,第六條的第六款「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也就是公司,「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所以金控或銀行的公股代表適用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我這樣的認知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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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應該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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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不是應該沒有錯,就是對,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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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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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不是「應該」,「應該」就是不一定,確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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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法條是這樣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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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接著請教你,合庫金控的雷董事長是公股代表,合庫任用他女兒進合庫,有沒有違反你剛剛講的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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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要看他的女兒是不是在合庫所屬的什麼樣的機關任職,若他不是到金控,如果是在其他的所屬機關的話,那要再看雷董事長有沒有兼任這些機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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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他兼任合庫的董事長,也是公股代表,那這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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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如果是這樣的話,應該就會有利益衝突迴避法的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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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對,違反第幾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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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應該是違反第六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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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對,違反第六條要做什麼處分或負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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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依照迴避法的規定,應該要自行迴避,如果沒有自行迴避的話,按照法條規定是有裁罰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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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我可以告訴你,他沒有聲請迴避,那處分要依照利衝法第幾條?我這裡有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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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應該是後面的十幾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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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沒關係,你慢慢來,給你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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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第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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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第十六條我唸一下,「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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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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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那我接著請教署長,什麼時候要進行調查?什麼時候要做出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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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因為這部分在這個星期一經過委員提出質詢之後,我們已經請財政部的政風司進行瞭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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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有沒有初步瞭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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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還在查證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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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所以政風處會儘速答復廉政署,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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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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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那什麼時候這個報告可以送給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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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我們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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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儘快是一個禮拜還是兩個禮拜?我們不要等到休會,5月底可能就會休會,不然到時候排專案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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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我們儘快、盡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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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5月底以前?沒問題吧?這個很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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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署長榮松:儘快,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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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不瞞你說,這個要調查,只要我打幾通電話就確定了,我已經打過電話了,所以我真的要調查很快,5月底以前給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已完成的報告,好不好?請教部長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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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會要求他們儘量來達成這個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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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好,不瞞你說打幾通電話就結束了,而且我已經打了。我說我要質詢,雖然有免責權,但是我要有認真的態度,所以5月底,好不好?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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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湯委員蕙禎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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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36-13
speakers ["謝衣鳯","湯蕙禎","高嘉瑜","曾銘宗","湯蕙禎","賴士葆","賴香伶","游毓蘭","鄭運鵬","劉建國","江永昌","吳怡玎","邱顯智","吳琪銘","陳椒華","林淑芬","王鴻薇","張其祿","林思銘","江永昌"]
page_start 51
meetingDate ["2023-05-04"]
gazette_id 1125101
agenda_lcidc_ids ["11251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及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法務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 10案;二、併案 審查(一)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一、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 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 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 二條之一、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 四) 委員范雲等17 人擬具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 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一、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高嘉 瑜等24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一、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 草案」案、(七)委員鍾佳濱等25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51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