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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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9時17分)部長,去年我們審查預算,看到檢警調針對毒品的偵查、調查效果不錯,能不能給我們一些成效的報告?就是全國各地查獲毒品的成效,是不是可以給我們一份報告?因為我們發現查緝毒品成果不錯,但是各個學校或各個地區的毒品氾濫情形還是一直在發生,前幾天還有人給兩位女性吃毒品,造成這兩位女性暴斃在旅館,好像很容易發生這種問題,這部分我們就想瞭解,即使成果不錯,還是希望我們能夠大致瞭解,並且來宣導。
第二個部分,我們現在打詐,疫後很多人對於要怎麼賺錢都想了一些莫名其妙的方法,我們打詐是因為知道詐騙會影響到人的健康或自由的問題,這都是我們看到的現象,現在高檢成立了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我記得過去好像對於資通訊的問題也有做一些建置跟防範,現在正式針對詐欺的部分成立了督導中心,我們肯定有打詐的決心,因為已經發生太多駭人聽聞的事件,從國外到國內都有,連國內都有如出一轍的事件發生,如果我們沒有決心來打詐的話,我相信很多人會繼續模仿做這些犯行。另外,數位發展的那一塊是在行政部門怎麼樣去做資通安全,高檢署成立這樣的中心,當然是針對犯罪行為,你們能夠展現這樣的決心,我覺得這是政府對於全民的交代。
另外,過去我們有所謂的交付審判,本席來提一下這個問題。現在交付審判看起來除成效不佳之外,可能還違反審檢分立的問題,因為目前許多國家都已經慢慢沒有自訴制度,完全以公訴為主,而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還是採行公訴、自訴並存的制度,讓一般民眾被害時還可以採自訴、走院方的系統。如果現在我們把交付審判看到的問題改成自訴,當原來被害人對於不起訴處分提起再議,且再議被駁回的時候,你們所謂為防範檢察官濫權,這是很奇怪的理由,對於為防範濫權,所以要將交付審判改成自訴這樣的問題,能不能要求高檢署再檢討一下?能不能從高檢署自己內部來內化、修正一些制度,比如說駁回再議的案子,如果被害人認為調查不完全,沒有完全審酌所有的事實證據的話,能不能要求高檢署做實質的訊問調查?就是從自己內部開始做起,不要再移到院方去,我想院方的案子要變成像金字塔很不容易,我覺得案件越來越多,我們是希望未來如果再議被駁回的,還可以給他一個聲請直接訊問調查的解決方式,這樣比較不違反審檢分立的原則。
因為在上次討論過之後,我內心深處一直在想這件事情,現在其他國家已經慢慢沒有自訴制度,我們是不是可以去了解其他國家的國情?當然我們已經行之有年,讓自訴人可以自訴,那個是院方這邊的制度,你們為了防範檢察官濫權,對於這個濫權,司法官都是來自同一個受訓的基礎,我們認為沒有誰比誰高,應該各付各的責任,也要考慮到各自的尊嚴,不必要讓他們走到院方去做審查。所以我們希望這個案子不要再轉成自訴,轉自訴這個制度有點亂了套,雖然前陣子我一直在跟刑事廳的李廳長討論,我一直想要說服自己,好,你們現在要把交付審判改成自訴,我也認為應該要可行才對,要比交付審判更好。但是覺得有些大原則還是跳不過,像是審檢分立以及審檢各自都是相同的訓練、一樣的責任跟尊嚴,所以我們希望能考慮讓檢方自己內化去改變制度,讓檢方自己去做實質的調查訊問,讓他發現真實,我覺得這樣會比較好。
發言片段: 1
主席(曾委員銘宗代):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發言片段: 2
蔡部長清祥:我簡單回應一下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第一個毒品的問題,成效方面,確實所有的執法單位,包括檢、警、調、憲、海巡、海關都共同努力來緝毒,所以很多重大的案子都是大家共同合作來查獲的,尤其是現在大麻的事件,我們也有破獲一個大批在國內栽種的事情,我們覺得很嚴重,一直在強力地執法,同時呼籲在臺灣現階段絕對不可能會讓它合法化。第二部分是談到學校新興毒品的嚴重性,我們也有注意到,尤其有些藥頭也是我們鎖定的目標,同時也要透過教育讓學生能夠瞭解毒害。
第二個有關於打詐的問題,行政院陳院長也非常重視,昨天特別到臺高檢署來揭牌成立一個查緝詐欺及資通犯罪督導中心,就是要深化整個檢警調、其他行政機關以及民間的電信業者大家共同來努力、來防堵,能夠第一時間就通報,建立一個即時通報機制,很快地提醒民眾有什麼新興的詐騙手法,像偽基地臺這種簡訊釣魚的方式,讓很多人受害,我們要及時地提醒民眾,同時要趕快找到這個偽基地臺的地點,趕快查緝。所以我們都有很積極地動作。
第三個關於交付審判的問題,因為刑事訴訟法是司法院主管的法規,適不適合把這些被不起訴處分又送到法院來交付審判,我想我們跟司法院再做密切的聯繫,來溝通看看還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委員建議高檢署能夠自行偵查,他們確實都已經有在做,不過如何增加他們的能力,讓他們也能夠快速地偵查,不要一再地發回?這個是很好的建議,我們都會努力來遵循,謝謝。
發言片段: 3
主席:請謝委員衣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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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36-13
speakers ["謝衣鳯","湯蕙禎","高嘉瑜","曾銘宗","湯蕙禎","賴士葆","賴香伶","游毓蘭","鄭運鵬","劉建國","江永昌","吳怡玎","邱顯智","吳琪銘","陳椒華","林淑芬","王鴻薇","張其祿","林思銘","江永昌"]
page_start 51
meetingDate ["2023-05-04"]
gazette_id 1125101
agenda_lcidc_ids ["11251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及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法務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 10案;二、併案 審查(一)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一、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 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 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 二條之一、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 四) 委員范雲等17 人擬具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 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一、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高嘉 瑜等24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一、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 草案」案、(七)委員鍾佳濱等25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51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