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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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10時59分)部長,去年5月促轉會解散,有關平復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的任務就移交給法務部來繼續執行,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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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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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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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那我有提一個預算案,在4月17日的時候,你們有一個書面報告,我的預算案主要是針對520農運的受害人,這個事件其實已經經過了三十幾年,而且這是80年代非常重要也非常有指標性的一個社會運動。促轉會也在解散之前平反了其中一位邱煌生大哥的案件,撤銷他的不法判決。有九十餘人被起訴妨害公務等罪嫌,裡面有73位有罪判決定讞,也就是除了邱煌生大哥以外,還有72人。經過一年了,請問其他人審理的進度如何?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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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法制司是有針對促轉會移轉過來的司法不法或行政不法,都有審議委員會在進行個案的審議,這一件應該也是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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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部長,但我要講的是,經過了一年之後,現在也5月了,結果到現在為止一樣,除了邱煌生這一件在促轉會的時候撤銷之外,到現在看起來520農運的這些當事人都還沒有被平反,連一件都沒有!另外,你的報告裡面說,有8個人申請平復司法不法案件移交本部接續審理,其餘被判刑的七十餘位,到底是幾位?我根本看不出來法務部到底對同案當事人有沒有處理,你的報告裡面說本部「亦將」,即也要檢視每一個個案,我的天啊!所謂的平復司法不法有一個是主動申請,但是非常清楚,另外一個是法務部依職權去調查,所以你們現在到底有沒有依職權去調查?還是人家已經受苦了大半輩子之後,如果沒有來申請,你們就不去做,從你給我這張表就看到了,「法務部依職權調查」,本來這樣就是合理的,對不對?現在這個狀況是國家司法的不法,結果受苦大半輩子的人沒有來申請,你們就沒有去做職權調查,到底有沒有去做職權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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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不是法務部本身來調查,是交給我們組成的一個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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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一樣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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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委員會是由外面的學者專家一起來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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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這個不要這樣推。按照法務部辦理平復司法不法及行政不法流程圖,這是法務部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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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已經交給審議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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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是,交給這個委員會審議,但是部長不能推給這個委員會就沒事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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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在處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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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你到底有在做這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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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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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因為從去年520到現在已經又過了一年了,成績是什麼?撤銷沒半件。我必須要講的另外一個就是,除了「亦將」到底有沒有去做調查之外,它後面寫什麼?它後面寫「本部亦將檢視每個個案所犯法條」,認為同案的七十幾個人都在那個時代的脈絡裡面,因為每一個個案的情狀、犯罪方法或個別證據不一樣,所以每個個案調查完畢之後就會送交上開審查會,即本部要先把它調查一遍之後,再送交上開審查會進行審議及確認。那是同一個案件,我必須要說,當我看到這個的時候真的覺得是推卸之詞。520是一個農民運動,當天透過警總,其實在促轉會的報告裡面寫得非常清楚,為什麼促轉會會認為它是一個司法不法案件,而把邱煌生這個案件撤掉?因為當時那個年代就是透過警總、檢警憲調,然後再經過法官這樣去判,為什麼現在還要再逐案去調查?多少人已經因為這樣家破人亡,到臨死的時候政府還不願意給他平反。部長,這樣對嗎?這不是一個普通案件,你現在跟我說七十幾個人,各個情狀都不一樣,起訴法條都不一樣,每個都有各自的情節,本部必須逐案調查,調查完之後,本部才能上交審查會。部長,這樣不會怪怪的嗎?那就是警總在背後操縱檢警憲調,經過法官判決製造了七十幾個人的冤案,促轉會都已經講得這麼清楚了,有這麼困難嗎?那8個人主動來申請之後,剩下的人,有的甚至已經死亡了,有的現在根本沒有行動能力,他們在嘉義、雲林等待政府給他們一個公道!你們到現在還不願意為他們主動平反嗎?這樣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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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們來加速,我回去以後會要求並瞭解到底有沒有耽擱,如果沒有耽擱就趕快加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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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顯智:真的希望部長能夠認真對待這件事情,基本上,我的態度就是希望你能夠嚴肅看待這件事情。另外,不要認為這是一個移交的案件,為什麼?我舉一個例子,當促轉會把這些在戒嚴時代被司法不法冤枉大半生的人撤銷判決之後,當時的主委楊翠做了一個動作,讓大家覺得非常感動,他親自把平反的證書送到這一些受難者的家裡。我覺得這是一件非常令人感動的事情,所以同樣我也期待作為一個權責機關首長的部長,在面對這件事情的時候,能夠展現出這樣的態度。也就是我們是認真來看待轉型正義的,我們是認真看待這一些在過去為了臺灣自由民主而犧牲奉獻的受難者,並且代表國家會給他一個最後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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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謝謝委員,我們會儘速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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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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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36-13
speakers ["謝衣鳯","湯蕙禎","高嘉瑜","曾銘宗","湯蕙禎","賴士葆","賴香伶","游毓蘭","鄭運鵬","劉建國","江永昌","吳怡玎","邱顯智","吳琪銘","陳椒華","林淑芬","王鴻薇","張其祿","林思銘","江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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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04"]
gazette_id 1125101
agenda_lcidc_ids ["11251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及處理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法務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項目共 10案;二、併案 審查(一)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一、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 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 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8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 二條之一、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 四) 委員范雲等17 人擬具 「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湯蕙禎等17人擬具「中華民國 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一、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高嘉 瑜等24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零二條之一、第三百零三條及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 草案」案、(七)委員鍾佳濱等25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委員黃秀芳等21人擬具「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51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