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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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為洲:(11時3分)謝謝院長。社會福利基本法在民國87年開始倡議研擬,行政院在91年、94年間都函請立法院審議,卻因為屆期不連續都沒有完成,好不容易這次有機會修正通過,但有幾個方向我們認為仍未符合這一次我們立法的期待。
首先,社會福利是民眾應獲得的權利,人權公約揭示,殘補式的福利已過時了,民眾有基本的權利,因此社會福利基本法在名稱上不符合社會的期待,應該要修正。再者,民法等相關法規已要求親屬的責任,但是在本法中,以家庭為中心等字眼仍然沒有刪除,雖然到最後大家各退一步,增加了以人為本的文字來加強針對個人的協助,但是我們認為絕大部分的人其實都很努力地在負起責任,只是因為求助無門,如果政府沒有辦法創造或增加弱勢家庭照顧者的資源,問題仍無法解決。
最後,鄭天財委員提案版本第四條第三項有提到,政府應規劃建立原住民族社會安全體系,這個依據是來自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但是院版卻沒有納入,我覺得非常可惜。原住民族很擔心未來衛福部將會用後法優於前法,或是立法時有意省略等理由,進而不規劃也不建立原住民族社會安全體系。請大家支持社會福利基本法第四條第三項明定政府應規劃建立原住民族社會安全體系。
請大家重視上述所提的問題。以上,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吳委員玉琴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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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10
speakers ["游錫堃","王婉諭","張其祿","林為洲","吳玉琴","范雲","莊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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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5-05"]
gazette_id 1124601
agenda_lcidc_ids ["1124601_00002","1124601_00003","1124601_00004","11246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10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社會福利基本法─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46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