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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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9時34分)副署長早。今天機會難得環保署來到財政委員會,環保署現在跟我們財政委員會在一個業務上必須密切合作,而且國人非常關心,就是有關於明年要開始徵收碳費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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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環保署沈副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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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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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以及碳權交易所的建置等相關問題都牽涉到環保署,我們在今年2月15日公布修法通過的氣候變遷因應法之後,第二十八條第一項明定對排放溫室氣體之排放源徵收碳費的部分,在第四項我們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而中央主管機關就是環保署,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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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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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第四項的規定相當清楚,「第一項碳費之徵收對象、計算方式、徵收方式、申報、繳費流程、繳納期限、繳費金額不足之追繳、補繳、收費之排放量計算方法、免徵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全部都由環保署訂定,有沒有盤點過我們要修訂的相關法令、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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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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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大概要修訂幾項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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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跟委員報告,我們必須要修的辦法、公告事項等等大概有三十幾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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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三十幾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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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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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我現在關心的是這樣子,目前有關碳權交易的部分,4月19日蔡總統在美國商會的謝年會上直接講我們要研議成立碳交易平台,隔天證交所就宣告7月的時候要成立碳權交易所,前幾天它又說碳權交易所在7月可能來不及,要延到9月。不管怎麼樣,按照這個計畫,可能就在今年9月成立中華民國碳權交易所,但是碳權交易所成立之後,這些相關的碳費方案、碳費的費率、碳費的抵換方案,或是我剛剛講的這些相關的計算方式、徵收方式、申報繳費流程,在9月出得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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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報告委員,這個部分還沒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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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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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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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也就是我們會先有一個碳權交易所,但是碳費到底怎麼徵收、到底徵收多少、到底怎麼計算、怎麼申報、怎麼繳納等這些辦法,在碳權交易所成立的時候我們都還來不及公告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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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容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分兩個部分,一個是碳費徵收的部分,我們必須在年底前成立碳費審議委員會,由審議會審議之後就會徵詢各界的意見,然後會決定碳費的額度,這跟將來委託中央金融主管機關設置碳權交易所的部分是兩件事情。碳權交易所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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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它不完全是兩件事情,我等一下會談到有關的部分。我知道你們現在是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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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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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我剛剛聽到的進度是你們所有的這些都要等到成立碳費審議委員會,是不是?什麼審議委員會?你剛剛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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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碳費審議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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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年底才會成立碳費審議會,所以第二十八條第四項所規定的徵收對象、計算方式、徵收方式、申報、繳費流程、繳納期限等等這些,全部都交由這個審議委員會訂定,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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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碳費審議會是要決定將來直接跟間接排放一定量以上的事業所必須繳費的額度,它是針對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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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只有額度由它審議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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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費率部分由它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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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剩下其他部分是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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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其他交易部分有另外一個交易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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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不是交易、不是交易,徵收方式、繳費流程不是由碳費審議會審議嘛?它只審議碳費的額度、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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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沒錯,費率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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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其他是環保署的工作,對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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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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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沒錯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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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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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我現在來講相關的部分,因為今天你來這裡,我就要特別關心這個部分,這部分跟目前成立碳權交易所有一些關係,我們要在今年9月成立碳權交易所,但我們還不知道這個碳權交易所能交易的相關事項。總統在4月17日宣布碳交易平台的部分,我們現在要成立碳權交易所,但目前關於碳費徵收、碳交易平台,我們事實上有一個抵換平台,對不對?有一個溫室氣體減量抵換平台、抵換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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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已經在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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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全名叫溫室氣體減量抵換資訊平台,我們有在這個平台上讓這些企業進行溫室氣體排放減量相關的抵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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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目前這個平台是針對一些汽機車,如果是燃油車要改用電動機車或電動汽車之類,它有產生減量的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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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不只汽機車啦!事實上很多企業也在上面進行抵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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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跟委員報告,我指的是現在環保署已經在進行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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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就是我講的溫室氣體減量抵換資訊平台,這是什麼時候建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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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我們在今年初的時候已經讓汽車加入,機車在去年就開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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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我看前(2021)年10月29日,你們就已經建置這個平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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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那是機車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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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我現在看到這個資訊平台到今年2月為止總共註冊的部分,你們的這個平台要先註冊,註冊之後才可以進行相關的抵換手續,從建置到現在註冊91家,總共通過幾件呢?申請額度通過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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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跟委員報告,委員所講的部分是我們另外的一個審查機制,也就是事業如果自己減量的時候可以申請抵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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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對、對、對,我是講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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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目前註冊有九十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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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91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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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對,申請額度的部分有三十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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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要經過一個溫室氣體減量成效認可審議會,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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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它可以先註冊,實際要申請的時候再做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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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目前通過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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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三十幾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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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三十幾件,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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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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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2月到現在,我看到2月的資料是24件,到現在有三十幾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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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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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這樣的抵換平台在未來的碳權交易所成立之後,它會納入、整合進去,還是會獨立完全是兩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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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我們把相關的辦法都訂定好之後,我們在適當的時候可以委託給金管會所指定的碳權交易所。碳權交易所目前先做的事情主要是協助國內企業,如果是因為ESG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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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目前做碳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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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對,碳諮詢也是其中的一項。另外如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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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目前是做碳諮詢而已。針對這個平台,我現在了解的是未來成立碳權交易所之後,我們的目標是把抵換平台併入碳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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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介接的部分要看將來的辦法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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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所以現在還沒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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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還沒有,碳權交易所成立後可以先做諮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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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針對所有相關的企業,我們未來也沒有碳權交易的集中保管制度,我們不曉得這個企業的排碳量及相關數據,我們要在各個不同的平台上評估,包括它在這個平台上還是在碳權交易所裡面到底有多少碳權,這部分我們沒辦法依各企業、單一企業帳戶來做集中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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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依照氣候變遷因應法,將來會有這樣的帳戶註冊、登錄,也就可以執行這樣的業務了,執行細節我們跟金管會、證券交易所正在詳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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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副署長,我跟你講,目前金管會對於碳權交易所的部分正在快馬加鞭進行,我剛剛講到氣候變遷法第二十八條相關的法令修訂、費率制定,我們也是滿頭大汗進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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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加緊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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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當兩邊都在進行的同時,現在的溫室氣體減量抵換資訊平台是目前各企業可以進行抵換的一個平台,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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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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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但是我要告訴你,目前這個平台的設置非常、非常原始,對於真正有心要使用的企業來講,這根本就是一個官僚的原始作法。我實際給副署長看,你們現在有步驟一、步驟二、步驟三、步驟四,第一個是線上申請,可以線上申請很方便!接下來是填寫相關資料,這也是線上填寫,接下來步驟三開始就要準備紙本文件,準備紙本文件部分是:提出線上申請之後,就可以利用平台匯出紙本申請表,然後要檢附額度轉讓證明,還要檢附雙方交易契約、同意書等等,這些你們都要求要書面資料、紙本資料!第四個步驟是發文至環保署申請,能不能線上申請?不行,你們要求一定要發文申請,然後你們才送進溫室氣體減量成效認可審議會,審議完之後的同意或不同意又是用紙本來往。副署長,你們是不是能夠把現在唯一一個抵換平台的手續優化一下,讓企業在使用這樣的抵換平台時不要跟你們在那邊公文來往,又增加消費它的碳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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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好,謝謝委員的指教,這個部分,我們可以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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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委員發惠: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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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副署長志修: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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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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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0-11 |
speakers | ["羅明才","林德福","吳秉叡","沈發惠","賴士葆","李貴敏","郭國文","鍾佳濱","高嘉瑜","費鴻泰","王鴻薇","曾銘宗","陳琬惠","游毓蘭","陳椒華","鄭天財Sra Kacaw","洪孟楷","張其祿","林楚茵","余天","廖婉汝"]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3-05-08"] |
gazette_id | 1120752 |
agenda_lcidc_ids | ["1120752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客家委員會 主任委員、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內政部部長、財政部部長、教育部部長、經濟部部 長、交通部部長、勞動部部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衛生福利部部長、行政院環境保護 署署長、文化部部長、海洋委員會主任委員就「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 別預算執行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0752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