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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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10時43分)主委,尊重動物的生命、保護動物已經是國際普世價值,尤其動保法在87年公布實施,每次修法就是要提升民眾對動物保護的意識,如今因為朝野各界還有民間團體都呼籲,所以農委會特別在4月28日預告最新版本的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總計將近68條,原來只有40條增加到68條,這也是歷年來最大幅度的修正,你們有公告要朝四個方向,是強化飼主課責、加強管理動物利用與虐待傷害、精進寵物產業管理及動物保護檢查員執法等這四個面向,這四個面向也能提高臺灣對動物的保育,但是在「加強管理動物利用及虐待傷害」這一項裡面,我們發現農委會明文禁止攤商以遊戲或娛樂等名義把動物當做贈品交換,這個立意是良善的,但是經過民間攤商反映之後,農委會馬上又改口了。這個立即改口讓我們很錯愕。我們現在已經在修法了,你們應該廣納所有的意見再來檢討,形成共識之後再來修正,為什麼要臨時改變,反而優先禁止哺乳類動物,水產的部分卻還不納入這次的禁止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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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農委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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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跟委員報告,就如同委員講的,這次我們預告的動保法修法條文還滿多的,這也是經過和團體、業界及縣市政府多次溝通的,早上我有在簡報裡面特別說明,當初針對這個部分本來大家就是要朝所謂的哺乳類動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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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是沒有錯,但是本席要提醒你,所有的動物,不管是生物或動物,牠們都有生命,不是金魚、烏龜就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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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我完全同意,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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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所以要怎麼樣去輔導攤商,跟他們溝通?輔導他、補助他轉型也都可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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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我覺得這是針對委員開宗明義講的,動保、動物福利是我們一直在追求的目標,所有的動保,你看過去修法十幾次到這一次,我們都是逐漸要往前走,所以如果是這個條文,我們當初跟各團體溝通本來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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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我不希望一聽到什麼反映就馬上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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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不是,這個本來當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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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本來就是要禁止的,後來就改成金魚的部分暫時不列入,這是很不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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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委員,我們本來就是針對哺乳類動物,這個部分我們還是往這個方向。我們現在還在預告期間,如同剛剛召委所提到的,這是一個蒐集資料、意見,彙整完畢之後,如果有共識,我們當然就會往前走,如果沒有共識,我們會再溝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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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在修法的過程中一定要非常慎重。本席要強調的就是這一條因為有「加強管理動物利用及虐待傷害」,特別將罰則中原來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改為一年到五年,罰金則從二十萬元至二百萬元改成三十萬元至三百萬元,意思就是要重罰,但是其中有一條本席一定要建議的就是,在重大傷害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的條款裡面說要複數。不管是用藥物或槍械犯前項各款之罪,致動物死亡的規定是要複數,就算是重大傷害,如果沒有達到複數,就輕輕地處罰,這樣就有脫罪的空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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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瞭解,委員的意思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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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把「複數」這兩個字刪除掉,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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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就如同委員講的,現在還在預告期間,我們會針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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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只要是重大傷害,都要受法律的追究,不可以因為不是複數而輕輕放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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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會把這個意見蒐集起來,之後再來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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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這是一定要重視的,因為不能傷害動物嘛! |
接下來是,預告期從4月28日開始,5月13日就結束了,預告期結束之後你要和大家共同討論獲取共識,這部分你應該要訂出期程,因為你答應過本席,不管是動保法或野保法,都一樣要在4月底送出來,尤其各界都希望趕快修動保法,本屆只剩下半年的時間了,大家都希望能在本屆三讀通過,不然下一屆就要重新提案,因為有很多委員的案子在裡面,請問主委能不能送出來、送到立法院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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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剛剛有特別回應流程的部分,因為現在在預告,到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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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預告期就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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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預告期結束之後,我們會把預告期間的意見彙整蒐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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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你需要多少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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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如果是有共識的,我們就會優先推出來送行政院,行政院通過之後就可以送到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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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本席擔心的是,你說有共識的先送出來,請教主委,在動保法也好,在野保法也好,本席也問了林務局,針對山豬吊金屬套的陷阱到底要不要禁止,這個案子在110年6月就送到行政院,放了兩年的時間,到現在還沒有執行、討論,所以你剛剛說要共識,包括野保有關山豬鋏這個部分都還沒有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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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山豬鋏的部分在這次的動保裡面是有針對它的買賣、製造、販售等都禁止,我們本來就禁止使用了,現在是進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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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我的意思是兩年了,你都沒有討論、沒有共識嗎?到底要不要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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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你在講的是野保,還是動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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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是野保,剛剛我們講的山豬吊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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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野保的部分,我們已經送行政院了,我們會儘快跟行政院這邊反映,是不是到時候就跟動保法一樣,我們儘速送到大院這邊審議?我也特別跟原住民朋友報告,原基法也有相關規範,所以這個條文不會影響到我們原住民朋友這邊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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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當然。主委,今天不管是講動保或是野保,都是在保護動物,所以也沒有分水族類或者是哺乳類動物,他們都有生命,也包括所有流浪狗,剛剛很多委員也提到把流浪狗抓起來、結紮,你為什麼又把牠放養出去,不管牠,讓牠自生自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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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所以這次修法裡面就有一個重點,我們也知道,我們也很樂意窮盡所有的力量跟經費、人力,但是在針對動物福利的部分,以寵物來講,我們是有針對寵物去分級、分類管理,否則我們每一個都要去做的時候,我們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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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你要管理,本席要再次提起,像你把結紮完畢後的流浪狗放回去之後,如果在農村,因為沒有人飼養,牠就會去咬農村裡面的雞、鴨,或者破壞他們的農作物、水果等等,如果在市區、在街道,有很多行人、也有人騎車、小孩上學、婦女上班的時候都會被野狗咬、會受傷、會驚嚇,騎摩托車都會跌倒,這些事情,我希望農委會一定要謹慎處理,不能甩鍋給民眾,自己去顧自己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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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當然要全力的來處理這些熱區的部分,所以在這次的動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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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所以絕對不能把結紮的流浪狗放養回去原來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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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我們要加強飼主的責任來減少源頭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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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牠就是流浪狗,牠就沒有飼主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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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不是,我說這個是現在既有的,未來要避免這種流浪犬增加,源頭管理還是需要,所以這次的修法有針對飼主的責任,還有棄養,更要求明確執行到位,委員提到的流浪犬,在一些熱區,我們都會全力的去處理,不只跟地方政府,我們還委託很多民間團體,我們現在就是在處理這些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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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主委,不是給補助款就好了,你要解決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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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當然,而且要想出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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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最重要的是要解決問題,才能夠真正落實我們對保護動物的這個理念,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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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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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委員玉玲: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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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吉仲: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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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廖委員國棟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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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19-18 |
speakers | ["呂玉玲","林岱樺","邱議瑩","陳亭妃","陳明文","賴瑞隆","邱志偉","楊瓊瓔","廖國棟Sufin‧Siluko","蘇治芬","翁重鈞","蔡培慧","陳椒華","邱顯智","鍾佳濱","林德福","吳思瑤","賴惠員","陳培瑜","高嘉瑜","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蔡易餘","張其祿","蘇震清","邱臣遠","莊瑞雄","陳超明"] |
page_start | 253 |
meetingDate | ["2023-05-10"] |
gazette_id | 1125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52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我國動物保護政策之執行現況、經費編列及執行成果,與5 月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告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之規劃方向」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5201_00005 |